疫情之下,租房經營不易,法官為你解糾紛

不管是租房的經營者還是房主,一方違約都會給對方,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

雙方溝通時,也難免會因為自身利益產生分歧,發生糾紛彆著急,法官幫你!

互諒互解,攜手共渡難關

線上調解攜手共渡難關

疫情之下,租房經營不易,法官為你解糾紛


“謝謝法院,在疫情期間還能網上開庭,解開了我們的疙瘩!”2020年3月12日,梁某在庭審結束後,通過視頻對大慶高新區法院法官感謝道。

2019年6月,梁某向林某承租餐廳內部檔口,用於經營餐飲,約定租期一年,租金2.2萬元。三個月後,因家中老人重病無人照顧,梁某無法繼續經營該餐飲,就與林某協商退租事宜,但雙方協商未果。2020年1月初,梁某將林某訴至大慶高新區法院,請求解除租賃合同並退還租金。而林某又對梁某提起反訴,要求支付拖欠的5000元租金。

鑑於雙方爭議較大,疫情期間為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徵得雙方同意後,3月12日,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網上開庭審理,法官和書記員在法院通過“黑龍江移動微法院”小程序視頻組織庭審,雙方當事人及律師在家隔空參加訴訟。


疫情之下,租房經營不易,法官為你解糾紛


這起案件,原告梁某因老父親患嚴重疾病需要照顧,無暇經營餐飲,且需用錢治病;被告林某在疫情期間也無法將檔口轉租出去,也存在著經濟損失。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的困難,法官在庭審中做起了雙方調解工作,多次釋法明理,雙方終於放下積怨,達成調解協議。閉庭後,被告林某將4000元支付給了原告梁某。

釋法明理終於冰釋前嫌

3月17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涉房屋租金糾紛案件。原告將自有房產委託給被告某酒店、被告某物業公司經營管理,因二被告自2015年至今,一直未給付原告房屋的租金,故原告將其訴至法院。

疫情之下,租房經營不易,法官為你解糾紛

原告因房租被拖欠多年,內心十分著急。被告也有理由想當面說一說。法院在對疫情防控充分評估研判後,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線下庭審。

疫情之下,租房經營不易,法官為你解糾紛

3月17日下午,這起案件在龍沙區法院審判庭開庭審理,法官當庭組織雙方當事人溝通、調解。在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後,雙方當事人情緒有所緩和,諒解了對方難處。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案例來源:大慶高新區法院、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