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配置定期壽險?


其實還是保障作用不清楚

其實買保險是一件目的性特別強的事。

因為有風險,所以買保險,對了一半。保險不能阻止風險的發生,保險賠付的是錢,抵禦的一定是經濟風險。

得了大病,班不能上了,有收入中斷的經濟風險,康復要花錢養病生活,有支出上的經濟風險,所以我們買了一個重疾險。治療上花了十幾萬、幾十萬,有醫療費用支出的經濟風險,所以我們又買了一個百萬醫療險。

那壽險保障的是什麼經濟風險呢?

簡單說,主要抵禦家庭經濟支柱遭遇風險造成的經濟窟窿。比如房貸車貸償還、子女教育支出、贍養老人支出、家庭日常支出等等,這些都是剛性的不可減免迴避的支出。

壽險的保額就是最後賠償的錢,是用於家庭收入減少後對這些經濟“窟窿”的彌補。


定期壽險是我建議大家首先考慮配置的壽險產品,保障目的非常明確的情況下,按照風險發生後可能產生的經濟“窟窿”設置保額和保障期就行。


最常見的,房貸的情況,保額覆蓋房貸金額,保障期覆蓋房貸還款年限。

沒有房貸的話,保額至少能覆蓋5-10年的年收入額度,保障期覆蓋至退休年齡或者孩子完全獨立了就好。

也就是說,這份壽險保障的就是有收入的人生階段和孩子長大成人的階段,一般我建議差不多要到65歲。

終身壽險是坑嗎?

對於有資產傳承的人群來說,終身壽險的關鍵作用就體現出來了。保險收益權優先於債權,保險理賠金可以作為指定到人的資產傳承。

講個故事舉個例子:

比如某個人,資產1000萬,負債1000萬,用20萬買了一個1000萬保額的終身壽險。如果這個人不幸走了,那保險理賠金是優先於債務償還而直接賠付給受益人的。

當然你說定期壽險能不能有這個功能,當然可以了,不過就是要把握好什麼時候“榮登極樂”,一定要“登”在定期這個保障期內。

此外,目前還有一些新形態的終身壽險產品出現,比如可以將保額或者現金價值轉換為年金的產品,一定程度上豐富了終身壽險這種單一且傳統的產品。

所以終身壽險還真不是坑,坑的只是沒懂就買了。這個是自己沒明白摔到坑裡,不賴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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