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限駕令”叫好

為“限駕令”叫好


全國多家法院創新執行模式,相繼出臺“限駕令”,限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型汽車,以敦促他們儘快履行法律義務。

相關實施意見主要有:被執行人如果違反“限駕令”,經查屬實的,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確實必須進行非營運駕駛,應當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執行人和社會公眾可舉報違反“限駕令”行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獲得獎勵。

為“限駕令”叫好


據人民網–安徽頻道2018年6月6日消息,太和縣人民法院在“江淮風暴”執行攻堅過程中對89名失信被執行人發佈“限駕令”。與交警部門聯動實施中,對5人進行拘留、對1人進行罰款。震懾之下,有多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

金錢給付類案件,是當下人民法院民事執行的重頭戲。由於社會信用體系被破壞、拒執的違法成本偏低,債權人勞心費神打官司獲得的勝訴判決書,到頭來常常換成“終本”裁定書。“法律白條”造成勝訴人的權利無法實現,加劇了“老賴”氾濫成災現象,司法公信力也由此大打折扣。

為“限駕令”叫好


日子比債權人過得滋潤者不在少數,有的人欠著債開著車神氣活現。這些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明顯地存在賴賬的主觀惡意。粗暴地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但罔顧公序良俗,而且藐視法律權威,同時還妨害社會穩定。所以,嚴厲打擊“老賴”是全社會的強烈呼聲!

很多人不是因為重大災難而暫時喪失履行能力。這些人在“耍賴可以獲利”“能賴則賴”的無恥思想支配下,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為了規避執行,他們挖空心思隱匿、轉移財產,製造沒有履行能力的假象。如被執行人王某為規避執行,將自己的“寶馬”小轎車過戶到其胞弟名下,該車輛實際仍由自己使用。申請執行人、法院執行局對此只能乾瞪眼。

為“限駕令”叫好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承諾,決不能讓拒執者褻瀆。不想賴、不敢賴、不能賴,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窮盡一切執行手段,不斷壓縮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讓他們寸步難行,他們才會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嚴。“限駕令”不失為一種積極的措施。

我們為多地已經實施的“限駕令”叫好,我們更呼籲最高法儘快全面推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