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東旺等20人涉黑案,首犯獲刑24年


獨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東旺等20人涉黑案,首犯獲刑24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以被告人劉東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貴州湘企(獨山)國際商貿有限公司、貴州湘企(獨山)置業有限公司等經濟實體為依託,以公司經營、開發為掩護,以商養黑、以黑護商,以親屬、老鄉為紐帶,採取發包工程、招募等方式糾集被告人劉單、顏志敏、劉學甫、朱訓武、劉智堯、段倍渺、文強、徐鈞安、李少軍、溫勤、劉嘉輝、劉浩、魯似洲、顏根穩、李豹、唐江、黃祥樂、黃繼和等組織成員,推崇江湖義氣、崇尚暴力,採用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在獨山縣百泉鎮和麻萬鎮以及省內外金融機構實施妨害公務、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行賄、聚眾衝擊國家機關、騙取貸款、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等刑事案件12類17起,多次實施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造成3名受害人輕傷,另打傷多名討薪、討債人員,其騙取貸款違法犯罪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達4.08億元。

獨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東旺等20人涉黑案,首犯獲刑24年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目標的實現之年、收官之年,該案的一審宣判,彰顯了黨委、政府進一步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信心和決心,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築牢平安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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