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坐朋友的車去旅遊,朋友開車撞到人,需要花50萬,我應不應該出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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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情況應該是朋友付50萬。如果當時朋友累了,換我開,我開車時出的事,那這50萬應該誰付呢?


Echo2012


你不該出25萬,因為車輛出事故賠償與旅遊花費是兩碼事。這不屬於AA制的範圍,因此你沒有必要替朋友承擔一半的損失。

首先,坐朋友的車出去旅遊,說好了是AA制。這就是說為了旅遊所必須的一切花費,每個人都應當有一份。

至於說旅遊以外的其他費用,或者是每個人所應當花費的個人費用,都不應當以AA制的形式讓對方承擔。



其次,朋友開車出現了交通事故,這就是一種意外事件,不屬於旅遊所應當花的合理費用。

並且發生交通事故後,是應當有一定的責任劃分的。既然你的朋友要賠償50萬,說明你的朋友在發生事故的時候是有一定責任的。那麼賠償50萬就是對於他責任的承擔後果,與你旅遊坐車的行為是沒有關係的。

況且,車輛都有保險,朋友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所以花費的交通事故賠償,你無需承擔一半的費用。

最後,從你這個問題上來看,可以知道,你對於朋友賠償50萬元心裡是過意不去的。兩個人一塊兒出去玩,沒想到讓朋友遭受這麼大的損失。

這種心情是好的,對於朋友有難有能力幫助的話,儘量的還是幫助一下吧。但是承擔一半的賠償費用,是沒有這個法律依據的。

該出25萬不該出25萬已經有了答案,但是你拿不拿25萬?這就看你的心情了。


法重情深


不應該,既然是AA,也就是付費(當然私家車跟是否付費無關)司機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客的安全和行車安全!出行事故無論責任是誰的(以交警認定書為準),都是司機的責任,司機是第一絕對負責人,跟乘客無關。

但是如果司機有證據證明你有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因素,司機是可以要求你共同承擔或者讓乘客承擔司機的損失(這個不影響當前車輛事故的賠付,是你們兩個之間的另一起糾紛)!

但是作為朋友,如果是你提出的出行,個人還是建議在保險賠付範圍之外,看他個人出了多少,適當的你也給點會比較好,不然朋友就沒得做了!

PS,大家討論的重點是AA費用,免費車,出了事故卻是全部負責,合理嗎?還有,作為此時的乘坐人該怎麼在人情上處理呢?

統一回復,無論什麼情況的用車,在法律上司機是第一責任人負事故全部責任,與乘坐人無關,就算乘坐人影響了行車安全,首先追責的還是司機,有證據證明乘坐人有行為可以直接導致車禍的,司機可以向乘坐人索賠是可以的,但事故中司機還是第一人!

第二,關於保險,保險有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重要的是第三責任險),有很多車只有交強險,也是允許上路的,所以不存在違法上路,交強險財產賠付是2000元,死亡是110000,醫療是10000,絕對不夠的,所以商業險的第三責任險很有必要買,花不了多少錢,最低100萬保額!

第三,個人認為朋友一起出去玩,說明關係還可以,在法律上不用承擔責任,但是在情分上還要做人,做朋友,可以適當的給予人情的資助,如果是我,保險夠賠的話,告訴他真不好意思,一起出去出這麼個事,我也沒幫上什麼忙,下次保險我給你買,不會讓你自己再掏錢!或者保險不夠,根據自己情況,主動拿點錢過去,知道你也為難,我這也不多,你拿著應急用,有什麼可以幫忙的儘管說!還不還就是他的事了,多久都不要債,不還也行的這種。雖然花錢可能不多,但是不至於以後朋友處著難堪。


小白科王先生


非常不幸,我就遇到了題主這種事,跟朋友騎摩托車去玩(朋友坐我的車)國道上撞到一個突然橫穿馬路的老人,老人斷了3根肋骨,手腕粉碎性骨折,會留下殘疾.摩托車只有交強險,醫療費用只能賠付1萬,交警責任劃分我主,對方次責.我朋友經濟條件比我差,所以費用我都扛了.

路上的交通意外誰都預料不到,從法律上來說,坐車的肯定不用負責,從人情上來說,人家出車帶你出去,不計較車輛損耗,朋友出事了,你好意思撒手不管?那種人是什麼狗屁朋友.

看到這麼多人說,坐車不用負責的,奉勸大家以後出門留個心眼,不要帶白眼狼一起出門,有肉大家吃,有事自己扛!



三分之1世紀


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來湊湊熱鬧,說說自己的想法。首先從法律角度來看,你不用掏一分錢,因為車是朋友的,駕駛的也是你的朋友。可以說你要是不想掏錢的話,任何人都拿你沒辦法,上法庭也沒用。但是作為朋友這樣做似乎不合適,你這不是搭人家順風車,你們旅遊講好的AA制旅遊,這應該算口頭協議,這其中包括途中的所有花費。現在出了意外,應該也是途中的花費,責任的確在你朋友那裡,但是反過來一想,要是你站在朋友的立場會怎麼想。不要說自己的技術好什麼的,事故出現大部分是偶然的。當然,技術太爛的除外,你朋友如果技術很爛的話,你也不會放心的讓他駕駛。出事故的根在你們一起去旅遊,如果你們不約好出門,就不會出事,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出。由你這件事,我想到了另一件事,有一次住院,鄰床是一名農村大嫂,她是求一個開拖拉機的鄰居捎一段路,到地方後沒等車停下就往下跳,把腿摔骨折了。我在旁邊聽見他們一家人商量,也不訛人家,讓司機把醫藥費包了拉倒,這事合理嗎?


音樂v驛站


做朋友的車出門旅行,在旅行的過程中出現了車禍,我朋友的車把人家撞死了,賠償50萬元。這種情況的話,我想保險公司一定會掏錢擺平的,所以我說你和你的朋友剩下的就應該aa制。因為你們旅行就是aa制的方式,所以說你們就應該在出現事情後,兩個人共同承擔。


我在礦山上班,有一年我們單位就發生了一件這樣的事情,我們礦山離市區有80多公里。我們的大領導每週五的時候都要坐單位的車回市裡,可那天單位的車不在礦上,他就坐我同事的車下山了,半路的時候就把一個騎摩托的人撞死了。本來按照我的思維,單位應該按照領導來回通勤的路,途中發生的事情,公家就把這個賠償報銷了。可是我們這個領導卻自己跟我同事說,你撞死了人,我可以借一些錢給你,但是單位是不能給你報銷的。後來我這個同事自己花了20多萬元,加上保險公司賠償的,才把這件事情算賠償結束了。其實到現在我都很不理解,其實領導坐車回家是下班的途中,這件事情就應該單位賠償嗎。


伊春美食美客


很多人糾結於面子什麼,在討論賠或者不賠,想來這起事故是撞人,所以是單方面的。我們換個假設,如果對方是車子,然後你坐在副駕駛嚴重傷害,醫藥費花了20萬,那找誰要?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除非買了車上人員險,但大部分人是不買的。從法理上來說,是該由你朋友賠的,因為他造成了傷害,實際……慢慢糾結吧!由此反目成仇的不在少數。

那麼回到原來的case,這時候還糾結要不要出25萬嗎?


這一根蔥


去年過年打工回家,朋友才買的新車,知道我要回家說就去接我,有近50公里的路程,回來就快到家裡一小孩突然衝出來,一個猛打方向盤撞樹上了,幸好速度不太快,修車花了2000多,後來我給轉了1000塊他也沒收,說走保險,可當時沒有報警。好糾結,不知道怎麼辦比較好。


落花慕流水


首先我是車主。

我的觀點是乘客不應該出。AA的應該是正常的費用。一般就是過路費,油費,如果是長途(比如跑個青藏線,一趟5,6千公里),那麼還可以商量一下車的磨損費(基本就是一次保養的錢)。一般就是一半一半。

這是朋友間出行的。

如果是臨時搭的團隊(很多組織自駕遊的),這個比例肯定就是乘客多出,因為車主出了車。

但是不管這麼分配,這個費用與責任不應該是無限的。

假如一個車主說,這次出現下來發現車有點問題,需要修理,要花5千元(很少了),那麼因為你是一起AA出行的,要你出2500元,你出不出?

搭伴出行首先是大家自身意願的表達,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乘客,車主都是要走的。搭人分擔費用,也是自己的選擇。這種費用也只是乘坐的合理費用,怎麼可能無限延展?

這與商業行為是不同的。


龍哥的號


你要了解責任是否因費用AA而被AA,我感覺你得要出這25萬,除非你能證明出你那朋友故意撞人並該證明被法院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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