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掉”公司高管人員?

唐志憲


在處理高管人員的去留問題,是一個非常慎重的事情,否則牽一髮而動全身。

通過雍正“用計”拿下年羹堯的經典案例,反觀職場,學習如何開掉老人。

歷史上,不是就有雍正用計拿下年羹堯的經典案例。雍正為何要拿下年羹堯,相信看過電視劇或清史的都應該瞭解,年羹堯是開國功臣,但是後期在雍正坐穩皇位後,權傾朝野、擅作威福、結黨營私、貪斂財富等九十二項罪名,雍正將年羹堯在獄中賜死。

年羹堯掌控了四川、陝西、甘肅等大片地區,並且手握重兵,為什麼雍正還能夠輕而易舉地把他拿下來呢?他難道不怕年羹堯造反嗎?

1、預先殺之,必先捧之,讓其放鬆警惕,暗中收集證據,一擊即中。

雍正對於幫助他奪取皇位的人,都給予極大的厚待。雍正極力打擊胤禩、胤禵,但是對幫助他的胤祥、隆科多以及年羹堯,卻給予了極大的厚待。

雍正抓住年羹堯的性格特點,繼續捧著他,把年羹堯捧到一個極高位置,讓其麻痺大意,暗中收集其九十二項罪名,並不斷瓦解其在朝中勢力,雍正更換了四川和陝西的官員,先將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恆革職,署理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亂。

在發生很多作威福、結黨營私的事情後,雍正只是批評了年羹堯,但並沒有降他的職務,反而把他提拔起來,封為杭州將軍。在清朝,杭州將軍是一個重要的職位,甚至比邊陲的撫遠大將軍還重要。

年羹堯去了杭州後,以為皇上是為了保護他,放鬆了警惕。

相反,年羹堯調職後,內外官員更加看清形勢,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盡削年羹堯官職,並於當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堯押送北京會審,並在獄中賜死了年羹堯。

2、反觀職場,對於過錯方“高管”,積極控制負面影響,按照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反觀職場,對於很多高管,尤其是一些創業初期的老臣,立過汗馬功勞,但是隨著公司的不斷髮展,因循守舊,甚至在公司內部培養親信,打擊新人,帶頭破壞公司的規章制度。在這樣的背景下,公司要發展,不破不立,否則,公司即將失去活力和永續發展的動力。

那在處理這波老臣時,積極控制負面影響波及,畢竟有些老臣在公司有一定的根基,掌握一定的客戶資源,有自己的小團隊,如果處理不慎,很有可能就會造成公司嚴重損失,那處理的時候,可以按照以下操作路徑:

  • 先委以重任,讓其放鬆警惕;

  • 做好公司內部人員調配,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 暗中收集證據,證據確鑿;

  • 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來處理,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 攤牌,掌握證據,讓其自動離職。

  • 中高層洗腦,穩定軍心,強化企業價值觀。

試用期不合適的高管,及時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公司高管人員而言,建議試用期在六個月左右,通過長時間的考核期間,能夠充分判斷此人是否能夠符合公司的職位要求,能夠真正在企業落地。

同樣,對於試用期的約定外,工資結構建議採用年薪制,有一部分作為績效工資,和公司的經營指標(淨利潤)掛鉤,在控制日常管理成本的同時,能夠有效控制風險。

試用期管理,嚴格按照經營戰略目標,進行年度分解、季度分解、月度分解,充分跟蹤結果。

高管的人品、職業道德、職業操守非常重要,否者一個人的能力越強,對於組織的破壞殺傷力更大。

在試用期內不合適的高管,秉著事實就是的原則,拿數據、拿業績說話,讓不合適的高管人員,友好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經營風險,高管無過錯方,不得不做出壯士斷臂行為。

一般而言,公司高管人員,年收入不菲,如果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勢必經濟賠償金也是一筆很大的數額,對於企業而言,無疑更是雪上加霜。

誠然,現在疫情階段,很多公司為了共克時艱,共渡難關,已經讓高管團隊自動帶頭,降薪或者零薪。那這個只是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一步。

第二步,工作的平緩安排過度,保障現有業務的正常開展。

第三步,則是秉著好聚好散的原則,協商經濟賠償金金額,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對於高管團隊的解除勞動合同,一定區分於普通員工,在這個“開掉”的過程中,不只是公司HR部門參與的事情,還會涉及到公司的管理決策層。再者,處理高管人員的週期也會相對較長,畢竟要提前運籌帷幄,控制風險、減少公司內部團隊負面影響、行業影響等,有步驟分階段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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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寶貝1126


開掉高層的結果就是公司損失慘重,並不是個人能力影響,而是高層比基層員工更懂得維權,月薪高也就不在乎找個律師和公司打場官司,我目前正在維權中,試用期公司以業績不理想為由辭退我,只是疫情期間業績不能夠作為依據的,1月初入職、2月公司要求的在家辦公、3月3日給我通知,既然公司不仁義,那就別怪員工要自保,反正請個律師出面也不耽誤自己的時間,花幾千塊錢而已。


美食療愈師


在很多企業,公司高管人員,在公司的整體運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根據題主的問題主觀臆測,應該是中小企業,沒有健全的HR人力資源部門,所以如何開掉高管,成了老闆頭疼的事情,個人認為,中小企業,如果開掉高管,需要同時滿足幾個條件

公司中,有人能夠勝任,或是大體運作高管的崗位職責

很多情況下,高管,掌握著中小企業的運作模式,如果是高管自己辭職,一般都會給企業一個緩衝期,但是如果企業要開掉高管,在企業內部,必須有人,能夠基本勝任高管的崗位職責,也就是說,必須對高管的工作,能夠最起碼80%的掌握,否則如果企業很武斷的將高管開除掉,那麼崗位的空缺以及職能的中斷,會對企業,造成很嚴重的影響

不要想著投機,開掉公司高管,請按照勞動法執行

部分小企業的老闆,沒有作為老闆的社會責任以及戰略眼光,總是感覺這個員工多餘,那麼高管不合格,那麼想著開掉,而且,很多私營企業,有個習慣,開除人的時候,不按照勞動法做,甚至有的還扣錢,這裡建議題主,如果要妥善的開除一位高管,請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可,只要企業按照正規流程,不傷面子,高管,也會給企業留有餘地,畢竟高管都是懂勞動法的,而且,掌握著企業的一些核心資源或是信息


尊重高管,不要無理由的開除

曾經見過一個公司,高管的工齡,最長不超過半年,企業就會找各種理由讓他走人,因為這個老闆認為,當一個高管,幹了半年後,新鮮的思維以及邏輯,就已經展示殆盡了,那麼再幹下去,也不會給企業補充新鮮血液了,這個時候,老闆就想著換一個高管,可是,地區就這麼大,高管也都有高管的圈子,2年後,這個企業,給多少錢,很多有能力的高管,都不去,這才是作為企業的失敗之處

真的企業效益差,可以協商讓高管辭職,不要開除

一些小企業,招來高管後,在效益比較差的情況下,可能承擔不了高管的薪資,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建議,企業,不要直接對高管進行開除,畢竟效益差,不一定是高管的錯,而直接開除人,對於高管以後的工作,是有影響的,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和高管協商,讓高管提前找工作,什麼時候找到了,辭職即可,這樣大家都留了餘地,以後好見面,不能走極端,覺得差,就開除,那樣會得不償失

也就是說,如果企業需要一個高管,招進來了,如果別人沒有犯錯,而且通過了試用期,簽訂了正式的用工合同,那麼,作為企業,就不要沒有理由的隨便開除,因為高管有高管的驕傲,隨便開除最終,會導致企業的口碑,稱為高管圈的笑柄


EXCEL知識屋


這個話題很有意思,也比較厚黑!其實不管大公司還是小公司,“開掉”高管都是比較慎重的,畢竟開掉高管不是簡單地開掉高管這一個人而已,而是要“重塑”高管所帶領的整個團隊。所以一旦把握不好,常常會引起“高管”所在團隊的巨大動盪!


所以,在現實操作中,“開掉”高管常常具有這麼四種操作方式,每種操作方式都充滿著靈性和管理的魅力。


開掉高管方法之一:給錢走人

這是最常見的,也是最具操作性的“開掉”高管的方法。比如我司當年開掉“銷售總監”,就是和其協商,給予一大筆賠償金,讓其主動和公司解除合同,並且與公司簽訂了“三年不得從事本行業”的協議,然後拿錢走人!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操作經驗成熟。是目前企業最具操作性的開掉高管的方式。通常公司想要“開掉”高管,必定是基於重大“重新設計”,因此賠點錢是不太在乎的。


開掉高管方法之二:逼迫走人

在職場久了,就知道很多高管被開掉,七七八八都被公司“拿到了把柄”有關。某朋友的公司,其副總就是這麼被開掉的,據說某副總收受集團旗下渠道經銷商的“好處費”,高達數千萬,最終被公司發現!


有些高管舉止行為違反了公司規定,通常情況下,公司都不太會計較的,但一旦公司基於某種原因想要開掉該高管,這些事情就會被翻出來,然後利用這些事情逼迫高管辭職,這也是很多公司常用的方法和手段了。


其實最常見的開掉高管的方法,就是以上兩種,要麼直接“給錢走人”;要麼“利用把柄逼迫其走人”;或者兩者兼用,比如利用其把柄威脅高管,然後再給點錢讓高管走人,高管這時候都會傾向於不把事情鬧大,拿錢走人!


有些人可能會問,你這是說笑話吧,高管怎麼會有“把柄”被公司拿到嗎?

你在一個公司工作的越久,越有可能被公司拿到把柄;你在一個公司工作的越出色,越容易被公司拿到把柄。因為沒辦法,做實事很多時候都要“權宜從事”,而這些“權宜從事”真的較起真來,不是違反公司規定,就是打了擦邊球。總之,很容易被做文章。


即使你自己沒有任何問題,但高管通常都是帶團隊的,你能保證你的團隊成員個個都沒問題嗎?只要找到你團隊某位成員的問題,就可以把你牽扯上。


開掉高管方法之三:替代者上位

上面的兩個方法都是“硬開”,也就是解除合同。而在職場裡,“開掉”高管都會是一個過程,尤其是在“開掉”位高權重的高管時,更是如此。而這整個過程的核心步驟,就是讓替代者提前上位。


開掉“高管”之所以比開掉“普通員工”困難,就在於高管通常掌握著巨大的權力和資源,一旦其撂起挑子,對公司的危害格外大。那怎麼把高管變成“普通員工”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替代者上位!


前段時間給某公司做項目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問題,發現該公司雖然有人力總監,但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公司裡的某位“人力顧問專家”拍板,出於職業的敏感性,我判斷這個“人力顧問專家”就是被公司找來接替“人力總監”的,果不其然,一個月後,該“人力顧問專家”變成了“人力總監”。


讓替代者上位,是很多公司開掉“高管”都會經歷的步驟,也是給“高管”最直接的信號和逼迫。現在已經演變為重要的開掉高管的方法。


開掉高管方法之四:步步虛化

想開掉“高管”,但又怕開掉後,會影響團隊的穩定,這時候公司就會傾向於採取“步步虛化”的方式,也就是逐步削減“高管”的實際權力,等到高管不那麼重要了,再將其“開掉”。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動盪。


最常見的就是“明升暗降”或者“調向虛職”,通過這些操作手法,可以保持“高管”所帶團隊的穩定性。等到木已成舟,再果斷開掉高管。


公司要開掉高管,其實並不是非要開掉高管,而是因為該高管所帶的團隊已經不符合高層的戰略,所以要“重塑”團隊,如果高管能夠聽從總部的統一調遣,也並不是非要“開掉”不可。


總結

目前企業裡“開掉”高管的做法通常有四種,分別是協商“拿錢走人”;直接“逼迫走人”;讓“替代者直接上位”從而讓“高管”辭職;通過“步步虛化”讓高管脫離實權崗位。


不管採取哪一種做法,公司在“開掉”高管時都是非常慎重的,因為高管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代表了一個團隊。通常高管的離職,都會對團隊產生比較大的影響,尤其是業務團隊。


在大企業裡,“開掉”高管一般是非常慎重的;而在民營企業裡很多高管不但是高管,也是公司的股東,這時候“開掉”高管僅僅是剝奪其管理權力而已;而在小公司,什麼職位是“高管”都沒有統一的認識,開掉“高管”的方法就會不侷限於以上四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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