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法|私企高管侵佔公司1400萬,檢察機關及時追贓挽損

檢察官說法|私企高管侵佔公司1400萬,檢察機關及時追贓挽損


3月7日(週六)19:00

廈門檢察登錄福建新聞頻道


《檢察官說法》欄目


為您講述廈門檢察機關如何發揮檢察職能

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為各類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本期:第二輯

  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廈門一家噴碼機企業擔任營銷總監。期間,他利用簽訂合約、負責收取貨款的職務便利以及公司在簽訂合同,審核賬目方面的漏洞,採取虛報高額運費,謊稱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等手段侵佔公司財物,涉案金額近1400萬元。

  被抓獲後,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檢察機關引導收集證據,最終,於某在詳細的書證和大量證據面前,不得不作出有罪供訴。然而,於某的非法收入大部分早已轉移海外。辦案中,如何追繳這些非法收入,如何盡力幫企業挽回經濟損失?

本期《檢察官說法》,一起來聽聽承辦檢察官講述這起職務侵佔案件背後的故事。


本期嘉賓


檢察官說法|私企高管侵佔公司1400萬,檢察機關及時追贓挽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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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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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琢檢察官說法概述

司法機關辦案過程中如遇到資產轉移境外情況,一般要如何追繳?

海外賬戶的追贓涉及到刑事管轄權的問題。通俗地講,就是我國的司法機關不能直接到外國去凍結賬戶、扣押贓款,而需要按照國際法的原則,根據兩國間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請求該國司法機關協助扣押、追繳贓款物。本案中,廈門市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司法協定,請求該外國凍結賬戶,但所需時間較長,贓款被轉移、藏匿的風險極大。我們在審查逮捕工作中,充分考慮到上述風險,敦促公安機關從於某身上入手,儘快掌握其海外賬戶、密碼,採取化整為零的方式,通過網銀逐筆將款項匯入我國,及時追贓挽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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