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巫昌禎逝世,系婚姻法泰斗、反家暴立法先驅

據中國政法大學3月26日凌晨訃告,著名婚姻法學家,該校教授、特聘博士生導師巫昌禎,於3月25日15時30分因病逝世,享年90週歲。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亦發唁電錶示沉痛哀悼,並稱巫昌禎以其智慧、學識和影響力,為促進我國婚姻家庭法學發展和法治建設作出了傑出貢獻。

南都記者瞭解到,巫昌禎被譽為婚姻法泰斗、新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科奠基人,同時她也是著名法學社會活動家和法學教育家,生前為中國法學研究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曾連任4屆全國婦聯執行委員。她一生中曾多次參與立法工作,特別是親歷了我國《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訂,並且是《反家庭暴力法》出臺的有力推動者。2012年,她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榮譽稱號,2015年獲評“CCTV年度法治人物”。

她將“生命不息,奉獻不止”當作人生格言,曾說:“我是一名服務員;我把一半的時間和心血給了學生和書,另一半給了社會和婦女。”

九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逝世,系婚姻法泰斗、反家暴立法先驱

巫昌禎。

舊式家庭走出的“法大才女”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禎生於江蘇省句容縣的一箇舊式官吏家庭。她的父親有多個妻妾,據巫昌禎說,這與她後來專注女性權益保護“不無關係”。

1948年9月,高中畢業的巫昌禎隨長兄來到北平,考進了以法律專業著稱的朝陽大學。新中國成立後,她親歷了高校調整,先後進入了(原)中國政法大學和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大學,1954年以全優成績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並與同班同學、新婚丈夫庚以泰一同被分配到原北京政法學院任教,教授民法。

九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逝世,系婚姻法泰斗、反家暴立法先驱

年輕時的巫昌禎。

1950年代中期,新中國的幾個重大立法項目次第展開,其中就包括1955年啟動的民法典起草活動,時年25歲的巫昌禎成為該起草小組的一員。可惜的是,這項繁重的任務一時未能完成,被中途擱置。

1978年,當婚姻法啟動修改工作時,因為巫昌禎曾有起草民法典的經歷,單位又選派了她參加。這次立法實踐,讓她的研究和教學重心從民法逐漸轉向了婚姻與家庭法學。1980年,北京政法學院(1983年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成立了當時全國唯一的婚姻法教研室,巫昌禎是學術帶頭人。

據中國政法大學介紹,在上世紀80年代的法大校園,巫昌禎以講課深入淺出、理論聯繫實際的教風著稱,還主持編寫了多個版本的婚姻法學教材。

她與另外三位女教師薛梅卿、嚴端、孫丙珠被同學們稱為“法大四大才女”,在校園中廣受敬佩和喜愛。另據人民法制網資料,巫昌禎曾獲“北京市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

九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逝世,系婚姻法泰斗、反家暴立法先驱

中國政法大學“四大才女”教師,左二為巫昌禎。

20年努力推動我國反家暴立法

除了是一名出色的婚姻家庭法專家、法學教育工作者,巫昌禎還是一位知名的婦女權益保護者和法律援助律師。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她在北京市婦聯擔任兼職副主席,牽頭建立了由清一色女性法律人執業、專為女性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第八律師事務所,巫昌禎自己也義務接辦了多起公益訴訟。其中就包括有很大影響的“劉月蘭案”——巫昌禎幫助這位不堪丈夫虐待、拿起法律武器的農村婦女贏得了官司。

據《中國婦女報》報道,1989年,全國人大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規劃,巫昌禎任起草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這部法律於1992年提前問世,成為我國第一部專門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

而在1995年,在京召開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引入了“家庭暴力”這一概念之後,巫昌禎又開始著手反家暴工作,並推動相關立法。

公認的立法突破發生在1997年啟動的婚姻法第二次修改工作中。作為人大法工委立法小組專家,巫昌禎等人提議,在新婚姻法中對家庭暴力予以規制,最終使“禁止家庭暴力”寫入了婚姻法總則。

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時,巫昌禎任專家組組長。此次修改,明確了“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並規定了多機構合作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預模式。

在巫昌禎等人長達20年的推動下,2014年“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當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被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因為在反家暴立法方面做出的傑出貢獻,86歲的巫昌禎當選為“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

九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逝世,系婚姻法泰斗、反家暴立法先驱

巫昌禎的學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夏吟蘭將她推上了“CCTV年度法治人物”的領獎臺。

據介紹,晚境中的巫昌禎因為骨質疏鬆,需要藉助柺杖或輪椅行走,但她直至近年仍可以指導學生,且筆耕不輟,2013年還為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組織編寫了《婚姻家庭法律指南》一書。

她也一直密切關注婦女的生存狀況,畢生的志願是,讓“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為“事實上的男女平等”。

採寫:南都記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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