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車主注意啦!4月1日起,中心六區路內停車“先停車、後付費”

通訊員 交通宣

近日,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以下簡稱“泊位使用費”)標準公佈,於4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市交通運輸局將對目前可免費停放的中心六區全天準停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啟動恢復收費,共涉及112條路段、2512個泊位。依託“廣州泊車”泊位管理雲平臺加強對車輛停放和收費管理,實行“先停車、後付費”。

根據泊位使用費標準,實行區域差別化收費和階梯式收費。中心六區重點區域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工作日為328元,非工作日為263元;非重點區域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為26元。全天準停泊位收費時段工作日為7:30-21:30,非工作日為10:00-21:30,其它時段不收費。

广州车主注意啦!4月1日起,中心六区路内停车“先停车、后付费”

“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標準表”

為方便車主識別,所有全天準停泊位路段將設置統一樣式的停車標誌牌(P牌),標明所在路段屬於重點區域或非重點區域。所有全天準停路段的具體收費標準,將在泊位路段首末位置設置P牌予以公示。

據瞭解,為緩解臨時停車需求,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廣州將依託“廣州泊車”泊位管理雲平臺,對路內停車行為實行“先停車、後付費”的收費管理模式。車主無需提前繳費和預交押金,便可停放臨時泊位,車輛離場後產生未繳費記錄時,車主自主繳納泊位使用費。

車主繳納泊位使用費可採用線上支付和線下支付兩種方式,線上支付可通過“廣州泊車”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生活號的“自主停車”服務模塊進行自主操作,自助繳費。如車主不熟悉線上支付操作流程,或在停車現場未找到工作人員指導操作,也可在車輛離場後委託他人代為支付使用費。車主若線下支付,需在生成未繳費記錄後的24小時內,到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公佈的業務網點或銀行網點現場繳費。

“‘雲平臺’能對停車服務全過程進行監督與管理,有效防止泊位巡查員的違規行為。此外,禁止泊位巡查員通過現金或以其它形式收取泊位使用費。”市市政設施收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車主儘可能採用線上支付。

該負責人提醒車主,對新能源汽車、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搶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路內停車免費或減半支付的優惠,只有繳清泊位使用費的車輛方可享受相關停車優惠。此外,車主需按泊位標線停放,對於不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的,按相關規定處罰外,還需按實際佔用的時間繳納相應的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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