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對學生說“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人的錯,你還手是你的錯”,老師說的對嗎?

楊過150428541


首先呢,這麼教育是符合我們道德與法律教育的,老師的做法沒有錯!總不能讓老師拱火讓兩個孩子去打一架吧!所以老師的做法是正確的!

突然想起一個小故事,說一個老太太,養著一隻下蛋雞,結果半夜裡被人偷了,你想啊,就是一個正常人家,也不一定能破得了吧,大多數都會過去算了!更何況一個小腳老太太,有什麼辦法呢?還真有,老太太自第二天早上開始每天吃了飯,就拎著菜刀,拿著案板,坐在村口,邊罵邊剁,一罵一整天,一剁一整天!直到三天頭上,老太太窗臺上放了幾個錢!老太太拿錢又買了只下蛋雞!打這開始,直到老太太過世,再也沒人敢偷老太太的雞了!這其中緣由,我想大家應該都明白!有些惡人呀,他不是不怕,而是覺得你不敢怎麼他!

不過呢,還記得前幾天的唐雪事件嗎?為


什麼那麼多人在網上為其抱不平呢!其實和這個學生打架是一樣的,別人打你,你不還手,他的錯,一旦還手了,你的錯(這就叫鬥毆)!合理嗎?放在現在不合理了!很不合理了!當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危害時,我們就應該合理反擊!像這樣,因為遵紀守法而受委屈,只能更加損害受害者的權益,同時也是有鼓動犯罪的嫌疑!

有時候,對有些事,以德報怨,得到的往往不是惡人的感激,而且更大的傷害!


蝶谷幽蘭


作為老師,他肯定要這麼說,職責角度是對的,但是不需要聽。

我兒子3歲的時候很瘦,被同學欺負,追著打,他不敢動手,怕老師說。我先問他有沒有找小朋友麻煩,有沒有先動手。確定沒有以後,我告訴他,我們不可以主動欺負其他小朋友,但是如果有小朋友欺負你先打你,你就可以打回去!然後教他打哪裡,不要打眼睛打腦袋,可以打屁股,推開,握拳怎麼樣才有力氣,打到他害怕。但是絕不可以先挑釁!

後來我兒子,別人打他,他就還手,追著打回去!再後來,老師也是這樣批評他,他告訴老師:我媽媽教我的,如果有人欺負我先動手,我打得過就要打回去,打不過就跑開[酷拽]


就要樂呵呵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只要他先動手必須打回去,小時候家裡窮,高年級同學總欺負我弟,我看到一次我就要打他,有次把我弟推到田裡,衣服都溼了,氣得我抓起他就打,還說要告訴他爺爺奶奶,爸爸媽媽聽,我說你告到閻王爺那兒我都不怕,後來他爺爺奶奶提起這事,我說他以大欺小,該打


愛笑的眼睛142396617


首先這句話是對的,而且是在傳遞一個正確的價值觀。遇到事情時,要想正確的處理辦法,而不是頭腦一熱就反擊。否則會自己吃虧。

槓精肯定說,別人拿刀來了,你也不反擊麼?那沒辦法了,肯定會反擊,法律也賦予了我們正當防衛權利。但是別人打了一巴掌,我們就可以作為弱勢方,尋求幫助。

拿前某魚一哥舉例,他開不開掛都不重要,但是,那時候,一堆臭魚爛蝦去罵他,錘他。他就當回事了。然後就在水友見面會進行直播反擊。那後果是什麼。永遠的離開了我們。不管背後是什麼原因,但是一個一哥,跟臭魚爛蝦一換一,這種行為就是蠢了。如果他真的沒開掛,然後用法律武器,平臺力量,就可以制裁那些臭魚爛蝦了,但是他非要反罵回去。傻不傻?

還有現在最熱的孫楊事件。來的檢查人員有問題,為啥要暴力抗檢。聯繫相關部門不是更容易解決麼。那些檢查的人,必定是有備而來,直接對他們暴力,那必然會有所影響。

這些人都是沒有聽老師的話。被打了就立馬還手。別人打你,你還手本身沒有錯,但是,被打之後,有比還手更好的解決辦法。除非確定沒有了,那才要反擊。一換一,還得看看對面是啥呢。


YSoSerious


老師的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對於認知裡沒有對與錯的概念的學生,我向來是這麼告訴家裡的孩子的:直接狠狠的打回去,不打回去,這個學生會再次,甚至到多次打你,不能什麼事都去告老師,等著老師幫你處理解決,老師挺忙的,老師也挺難的……

但是回打時注意幾點:

第一,堅決不能打那個打你的那個同學腦袋,也不能往臉上打。

第二:同學打你一下,你必須回揍兩到三下,絕不能是他打你一下,你就還一下,得讓他知道,打你一下,他會捱到你兩三次的狠打!

第三:不要主動欺負別的同學,要學會幫助被欺負的同學,要學會和被欺負的同學成為朋友。

老師的潛意識裡會認為,小孩子,打打鬧鬧的挺正常,沒啥大事,勸幾句,批評幾句:讓下次別再打就可以了,可打人的那個學生不一定會停止繼續打學生啊。你告訴老師了,有可能下次打的更狠了……

孩子的世界大人不懂,讓孩子用同樣的方式解決,這樣孩子們才會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才會體驗到,做什麼事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孩子從小就養成自我防範和保護自己的意識,不需要依靠老師家長出面解決。

我對孩子的灌輸的是:自己不去欺負別人,也不能讓別人欺負自己!



窩的雜文


雖然不贊成以暴制暴,但是當自己的身體甚至生命受到威脅,如果有反擊的能力,就不能坐等自己被傷害。別把孩子從小教育成逆來順受、膽小怕事的人,長此以往,培養出一隻只膽小怕事的綿羊,就如,街上暴徒施暴,而旁觀者只會議論紛紛、指指點點,卻都沒有上去制止的勇氣,因為,勇氣從小就被“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給磨滅了。


初心404


孩子打架真不是小事,但是現在很多老師在處理這類型的事,明顯缺乏耐心,而且敷衍了事!沒有細心詳細的去調查孩子們打架的前因後果!經常誤判,處理不公平不公正!沒有懲惡揚善!如果老師們有細心去調查會發現每一次都沒有無緣無故的打架!很多時候孩子們動手可能不止是因為一件事!有時候是小矛盾,一時激憤沒控制情緒,有時候是平時小矛盾太多,怨氣積壓已久,有時候是看對方軟弱,故意欺負她。………情況不相同,教育方式也不相同!教育的效果也會不同!我們要區別對待!而且有時候動手的孩子,未必就是做錯的一方!老師一定要做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官,並對惹事,鬧事,打架得孩子嚴厲懲罰,給全班的孩子樹立榜樣,教會他們控制情緒,處理違法亂紀事件的方式方法,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管好自己的嘴,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遇到欺凌及時尋求幫助!全班一起監督!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孩子們之間的欺凌和矛盾!


桃子不沉默


1、老師為什麼會這樣說?

這是因為,當學生之間發生糾紛有了肢體衝突時,老師也想明辨是非,處罰該處罰的,但老師不敢,因為老師無權處理。也只好和稀泥,這樣說,如果遇到老實的孩子,還真的就聽話了,事情也就得到解決了。

我說這話並非來自於想象,而是有活生生的例子的。安徽銅陵一小學的周安員老師,就是因為上課時兩個學生髮生衝突,他把小男生按坐在凳子上,就被學生家長訛上了。

周老師這本來就是正常履職,所以他選擇報警。但是,警方和校方都讓他承擔所謂的醫藥費。他實在過不了這個坎,結果投江而死。但是,死了又能怎麼樣,只是苦了自己的孩子而已!

所以,老師是實在不得已,並不是老師真的這麼認為。

2、作為家長怎麼辦?

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這種情況,老師當著我面這樣對我孩子說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給我的同行甩一個大耳光,觀察其反應。老師無疑會還手,那就用事實證明了這種說法的荒謬。

我是老師,但我不贊成老師這樣要求學生。我對孩子的教育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受到欺負,就是果斷打回去。如果真的忍氣吞聲,總不還手,那孩子會受到接連不斷的欺負,人是有劣根性的,好欺負的人,人人都想欺負。

為何有些孩子在學校裡,總是被人欺負,就是因為太喜歡忍受了,從來不懂反抗。作為家長,鼓勵孩子在受欺負時打回去,這沒有錯,是對孩子勇敢精神的培養,沒有什麼錯。

所以,千萬別相信老師這話,他們是迫不得已說的,他們也不相信自己說的話,但又不得不這樣說!


當代師說


這種觀念就是錯的!完全是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第三者角度來說風涼話!以前的社會氛圍和法律環境確實偏向這種看法,但現在法律已經逐漸改變,從對正當防衛的各種說明解釋就已經能夠看出。把希望寄託於侵害者的自律、良心,那是蠢貨的想法,勇於反抗善於反抗才是王道!


還好可


分開看看就知道了,小時候就經常疑惑的問題。打人的來說,主動出手打人就不對了,不因為別人還手或者什麼情況而改變,確定先動手的就不對。被打的就說說,被人羞辱,被人打,被打的肯定沒錯吧。那被打以後出於保護自己的目的反擊對手,對不對呢?叫我說只要不是故意照著致命地方打,都沒錯。因為欺負人的都是有優勢的,不然也不敢隨便欺負人,要不是身體比被欺負的壯,要不是打架經驗豐富,還有的小夥伴人多,或者有準備東西,而被打的基本都是沒準備情況下反擊,你還指望反擊的人對優勢敵人各種小心,別傷害到欺負人的人,那就是扯淡,但是這麼說的都應該自己上試試。這時候應該保護的是後動手的人,而不是貌似公平的一體保護,你既然敢於挑起事端,就該有承受的覺悟。什麼治安條例兩個人都抓,那是因為警察沒空嚴格按照刑事偵查,調查取證來處理和調查打架的事情,只能避免任何形式的鬥毆,採取的妥協方式,不是說就真的不能分辨對錯。老師是要去偵查殺人案還是盜竊案子?老師也沒空分辨事情真假麼?就是不負責任,認為除了教書別的不該他管,事實造成了孩子的傷害,個人意見。[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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