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權利的邊界越模糊,

失控的幾率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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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感:燒酒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最近,韓國警方破獲的一起未成年人性剝削案件,駭人聽聞,觸目驚心。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據媒體報道,從2018年起,嫌犯通過社交平臺Telegram建立多個秘密聊天房間(“N號房間”),威脅未成年女性,將其作為性奴役的對象,並共享非法拍攝的淫穢視頻和照片,供多達26萬付費會員觀看。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截至3月22日,韓國警方所掌握線索的被害女性多達74人,其中16人為未成年人,最小的為年僅11歲的小學生。韓國警方已對涉案的共犯13人進行立案,並拘捕了為首的“博士”趙某。目前,韓國網上已有上百萬人請願,要求公開涉案人員真實身份信息。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威脅並性侵、奴役未成年女性,拍攝淫穢視頻和照片,在網上收費共享傳播……對於這些犯罪行為,每一項都有刑法的制裁規定,我們不用擔心嫌犯得不到嚴懲。


但“N號房間”帶給我們的震驚與反思,絕不是刑法課本中的“罪與罰”。


首先,“性奴役”這種突破人類道德和法治底線的變態行為,是絕對的反人性,它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社會倫理秩序,更是對人的極大傷害。而這種惡行導致的後果是受害者一生都無法恢復的傷痛。即便判再重的刑罰,賠再多的錢,都不能彌補那些惡行帶給受害者的傷害,如同噩夢一般存在。


其次,把未成年人性剝削影像資料作為牟利的手段,利用互聯網來進行傳播,這種扭曲的犯罪手段,更是一種殘暴的凌辱。

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的危害之處,除了對觀看者身心的傷害,更容易誘發新的犯罪,進而可能導致更多的人受害。這也是為什麼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禁黃”的原因之一。而將性犯罪過程通過影像進行記錄後再傳播的行為,無疑更加惡劣。


第三,在網上付費觀看的人,是否該追究法律責任?


“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是一場法不責眾的狂歡


“進入過房間的,你們每個人都是殺人犯”。這是韓國國民請願書上的文字,他們強烈要求公開26萬會員的身份,足見此事引發的憤怒。但除了公開身份信息,這26萬人能受到法律制裁嗎?毫無疑問,現實可能性幾乎為0。因為這26萬會員都是一個個自發的獨立的個體,沒有預謀,沒有串通,甚至還不違法,他們只是齷齪地躲在角落裡,不斷挑戰著良知的底線,去滿足不可告人的怪癖。而這26萬人卻在無形中織結成罪惡的兇器,殘忍地殺害了一個個純真年輕的生命。


其實我們該慶幸,我們國家的“掃黃”一直都是堅決的。但令人遺憾和無奈的是,法律制裁的只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和傳播的行為,而對只是瀏覽或者觀看者的處罰,僅有一直飽受詬病的公安部第33號令第五條第(六)項、第二十條的隻言片語。


這一方面是由刑法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所決定,單純的瀏覽和觀看本身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在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提下,對瀏覽和觀看行為進行處罰缺乏法理上的支撐;另一方面,瀏覽淫穢視頻和圖片更多的是個人生活習慣與自由,屬於道德的範疇,法律無法有效地強行介入。


也許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那麼多人有這樣的癖好,就不會形成這樣的市場需求,也就不會有人為了追逐利益而心存僥倖、鋌而走險,就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花樣年華慘遭蹂躪了。


但是,在現代法治文明之下,這是一種很難存在的邏輯:法律保障的是人權,是人的基本的自由,只要沒突破人類設定的底線,都不能進行非難。


也正因為如此,在一些人的慾求不滿之下,甚至連商業的色情小說和影像、線下的情色交易都不夠“刺激”了,他們瘋狂地在底線邊緣試探,最後竟成為罪惡的“幫兇”而不自知。


這種集體的“淪陷”,是對人類文明的極大褻瀆,甚至是一種倒退,或許這就是人類在規則上自我縱容的惡果吧。


權利的邊界越模糊,失控的幾率就越大。N號房間裡的罪惡,不應成為法不責眾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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