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隱瞞了30萬的外債,我該怎麼辦?

Michellebaba


首先30萬的外債如何而來,這個很重要!

如果真如你老公所說,做生意賠了,這麼大的事情他的家裡不可能一點點信息都不知道,對不對,說明你老公全家在知曉這件事的情況下隱瞞了下來只為了讓你嫁過去。

根據法律規定: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無需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其實我也能理解樓主的難處,畢竟剛剛結婚

離婚吧,家裡人和朋友們怎麼想,自己才剛剛結婚就去離婚,怕面子上特別難過的去!


不離吧,你老公這種不誠信的欺騙行為,讓你難以接受。還無緣無故背了30萬的債務,還要你陪他累死累活的去償還,替他填坑。說不定在填完坑之後,你老公還會有一些秘而不宣的債務在等著你,這婚姻就成了為還債進行曲了。

做為一名情感諮詢師,本著良心去給你如下建議:

可能要被噴子們罵的狗血淋頭了吧

這麼多的債務不管從什麼角度上來說,既然選擇要和你結婚,一定要告訴你,不管結果如何,這是一個人的原則問題也是人品體現

你老公欺瞞你不告訴你,這是人品缺失的重要表現!

這樣的人你如何可信,不會後面還有更大的窟窿等著你

退一萬步來說,你還是要和他過

我幫你算下你每月的還款是多少

30萬分24期等額本金還款,每期還本金12500

為什麼要說分24期不是36期,這是通用的最長還款時長
月手續費率0.75%,再給你5折優惠(銀行活動),那就是0.375%,每月手續費1125元

這樣算下來,還30萬,每月還款=12500+1125=13625元,總的手續費(實際上就是利息)是27000元。

我想問下你們月收在5000的家庭如何去還。

珍重

希望可以幫到你,並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個讚的支持,謝謝

如果還有什麼細節問題,也歡迎大家追問,一定盡力回答。


風箏說理


一起還債,好好過日子。不要有其他想法!


用戶8654841119492


隱瞞這個也已經不重要了,也許他也是為了想和你結婚一起生活,看他現在生活中,對你怎麼樣,做事情努力嗎?綜合考慮下,還有看你對他有多愛有多包容,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啊……其實個人覺得有時個人感受比較重要……本人老公,結婚以後,欠了幾十萬的債,說撞人撞死了,後來找人賠了錢,完事了,欠了網貸,我呢,不哭不鬧,把自己帶進去了,弄得現在我也是黑戶了,那會都做生意了,生意的錢是家裡人同意,用房子錢貸出來的,可是這錢貸出來時,我都不知道他還欠債,正在買材料時發現左一個電話右一個信息的,這會才知道欠債,我當時的心情也是真的要瘋了,網貸那是啥利息,哎喲我去,早知道先還帳唄,這會真是騎虎難下,心想先幹著吧,不幹也不行……後來做生意賠了錢,等於又欠了錢…最後把房子賣了還賬了…我不是沒考慮我們之間的關係,那會有一個女孩,大概兩歲多,但是我綜合考慮下,他對我,對我家人,態度不錯,生活上很照顧,算了原諒他把,到目前為止我也不相信他是撞人欠的錢,這個事可以查,可是我不查,為什麼,只是我還想過,不是在嫁不出去,也不是我有多愛,是有個女兒,整體來說他這個人還可以,所以就不管真假,給他個機會,人這一輩子誰都犯錯,每個人心裡也會有不想別人知道的秘密,所以給自己和別人一個空間,與其糾結,不如放下,看看是疼一陣子還是一輩子,好好愛自己…也許這會沒孩子也挺好……再有辦法總比困難多,如果你能看到我的回答,希望你仔細認真看下,會有答案的……


我就是個賣鴨貨的女人


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因此,您丈夫婚前的30萬元外債,是他的個人的債務,您沒有義務負責償還。

即便如此,婚前隱瞞債務的行為是很不道德的,對於你們婚後的生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議你們即使結婚了,也儘量做一個每個人在婚內取得的收入,歸個人所有的財產約定。這樣可以有效的減輕您的經濟負擔。

同時,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的情形只有以下四種: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3.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前隱瞞外債的行為不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因此您與您丈夫的婚姻關係是合法有效的,不能以其欺騙行為作為婚姻無效的理由。想要解除婚姻關係,只能協議或者訴訟離婚。

既然已經結為夫妻,如果您認為您的丈夫仍然是值得依賴和信任的,並且是有能力的,您可以選擇和丈夫一起努力共同儘快還完債務,並提高生活質量。如果您覺得這樣讓您的負擔過重,可以採用約定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權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律師Tamara


一、收集男方欠款僅用於其做生意的證據,比如其自認的錄音,聊天記錄等;

二、不要幫他還這些債務,一旦你出手幫還,等於追認了這些債務,他的個人債務就變成了夫妻共同債務;

三、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各自名下債務由各自承擔;

四、考慮清楚是否離婚,如果協議離婚,對於離婚協議中的債務要做一些特殊約定,包含如一方因第三方起訴等原因,確需對外共同承擔另一方的債務的,則在償還債務後有權就己方承擔的全部債務向另一方追償之類的條款。


深圳晶晶律師


從你的字裡行間我可以感覺得出你不是一個物質的女孩,這一點是非常難得的,你的老公能夠娶到你是他撿到寶了,而你之所以這樣糾結我相信你還是愛著你的老公的。

我覺得遇到這件事情,誰都是很難接受的,畢竟三十萬這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是事情發生了,埋怨和生氣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首先,你必須搞清楚這筆錢究竟是做什麼用掉了,不能只聽他一面之詞,他說做生意,做生意一定有賬目來往,做什麼生意,一定有明細。必須要排出掉別的可能。例如,賭博,吸毒,嫖娼,這些如果沾了任何一樣,絕對不能原諒。果斷離婚。

第二,至於你說他騙了你,這個嘛,作為結婚多年的女人,我倒是可以理解的,男人有時候怕你生氣,又怕你離他而去,雖然想法有點自私,但是他同時也是在意你的。如果你覺得他的人品沒有問題,借錢也確實是做生意賠掉的,而且他平日裡對你還算好,也很愛你,那麼我建議你還是給他一個機會,三十萬,慢慢還,總會還完的,但再找一個真愛你的人可不是容易的事,何況經歷過磨難的婚姻會更牢固的。

第三,做生意的事本身就是有賺有賠,近幾年大環境也不太好,他的初衷也許也是好的,就像你說的,你們兩家都很困難,他也許也是想憑著自己的能力給你更好的生活,只不過他的能力有限,這一次就當買個教訓,以後踏踏實實上班掙錢過日子。

為什麼這麼開導你呢!我給你舉個例子吧,我剛做生意的時候什麼都不懂,只會不斷的進貨,然後就面臨資金鍊斷裂,壓貨厲害,那個時候我欠款二十多萬,年底給廠家結賬,愁的我都想去借高利貸,我老公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平日裡他不過問我店裡的生意,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求助他,他雖然也批評了我,但是還是幫我借到了十六萬,其中有五萬他是從銀行貸的,因為他有工作,相對好貸一些。經過這件事,我也長了教訓,不再一味存貨,把剩貨全部賠錢處理,下來賠了有十多萬,並且我也明白了,身邊的男人是可以和我共患難的人,所以我們雖然也會爭吵,但是都知道彼此是要走完一生的人。





陌蘩


首先,這個男人對你並不是真心,如果真心愛你,他會在你們結婚前把這一堆債務和盤托出,如果他那樣做了,說明他還是個爺們兒!他做到了對你毫無保留,也說明這個男人還是可以託付終身的!其次,你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為什麼在你們準備結婚前,你不過問一下他的個人金融問題呢?問問他有沒有炒股,有沒有外債!這些都應該是婚前你必須要過問的呀!還有就是他的父母,不該幫著兒子一起隱瞞你!就算他們因為他的債務問題,不想再認他了,他們也應該在婚前把一切都告訴你!紙裡終究是包不住火的!就算把你糊弄進門了,隱患也還是一直都在!最後,如果你愛你的老公,別說一起幫他還債三年,就算是還上十年你也願意的!雖然三十萬是一個天文數字!可是,你能夠提出疑問,就說明你並不甘心陪他一起還債!一個大男人不怕他窮,要有志氣,條件暫時不好沒關係,可以憑藉自身的努力去改善!可是,最重要的是,這個男人對你隱瞞了這一切,他的道德品質相當有問題!可是,這個男人你又離不開,所以,你必須很認真地找他談談,告訴他,願意陪他一起還債,可是,不允許他再有任何事情隱瞞你!他必須寫下保證書,並且這一切必須要在雙方父母都在場的時候進行!不要擔心老公會沒面子,為了防止他以後再欺騙你!相信他一定會深深感謝你為他的所有付出,也會保證在以後的日子裡不再欺騙你,一定會好好對你的!可是,如果,你覺得他對你的欺騙讓你無法忍受,讓你心裡不舒服,你可以暫時離開他,等他深刻反省了,也認識到錯誤了,他會主動找你坦誠一切!你等著他來找你談吧!不要輕易放棄他,就算他有過錯在先,你也要給他改過的機會!不要衝動地去做任何決定!暫時消失一段時間,放空自己當作放鬆心情了!一切取決於你自己,問問你的內心,你就知道應該怎麼辦了!祝你好運!



lsy小燕子


這就是那些剩人們所說的女人要彩禮就是物質,女人嫁給愛情不要嫁給物質,你就是剩人嘴裡的那種做的對,理所應當的女人,嫁給愛情,沒有嫁給物質的女人。

不怕男人有欠款,就怕男人偷偷摸摸有欠款,不怕男人有欠款,就怕男人有不明不白的欠款。如果是我,我受不了不明不白的欠債,你可以問問他怎麼欠的這麼多錢,做生意?做的什麼生意,怎麼做的生意,如何做的生意,在哪裡做的生意,跟誰做的生意,什麼時候做的生意等等,如果他是真的做生意賠了還可以原諒他一次,如果他連這個都是騙人的,那直接沒有原諒的餘地,堅決絕然的跟他分道揚鑣,絕不姑息,不能讓一個不明不白的騙子跟你同枕而眠,這麼大的數目都能欺騙,還有什麼不能欺騙的呢


四季——花開


我和你遇到了一樣的問題,我老公家條件不好,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買,就把老家的房子翻新了一下,還是和他父母一起住,結果婚後一年內,我陸續發現我老公和他父母在我們結婚的時候借了外債30萬,當我和他們理論的時候,他們總覺得說不用我還,一句話就打發了,我說如果我當時知道是那種情況一定不著急結婚,雖然現在沒有外債了,我倆工資也還可以,倆人年薪50+,但對於結婚時的事情和他父母的態度,我至今都很糾結,所以結婚3年多了一直沒要孩子,現在想離婚了。


指尖流沙莫失


這個完全屬於婚前糾紛了,只要你自己不糊塗基本不會殃及池魚。但話說回來,您家先生這人品可是有點問題,欠債沒關係,但要是隱瞞就很不好了,畢竟小夫妻以後要共同生活,錢的問題是最能考研一個人的基本品質的了。為今之計,你可以先把30萬的問題放在那兒,不用急著解決,你且看看您先生想如何處理。如果處理方式得傷及到你,那我權你還是要留個心眼,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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