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疫情,若死刑犯感染病毒執行前還沒治好,司法程序會怎樣?

孤獨和獨自


大實話:理論上該治療的時候還是要治療的,這是犯人的最基本權利。

雖然很多人對監獄的事都不是很熟悉,但是,這卻不妨礙大家對相關事情的好奇心。只不過,在道德層面上我們都認為犯罪分子就是壞人,而壞人在我們的傳統意識裡則是沒有任何人權的,不過,現實情況肯定不應該是這樣的,犯人也是享有基本的人權的。

就拿這個例子來說,比如說現在一個確定要被執行死刑的人感染了新冠病毒,理論上來說,在其沒有被執行死刑之前,是需要和其他犯人一樣對其進行治療的,這是最基本的人道主義精神,不能因為對方是死刑犯然後就搞什麼提前槍斃或者不治療了。

因為從理性角度來分析,對於一個死刑犯來說,早晚都是要被執行死刑的,現在患上了重疾,那也可以說是老天有眼,任其自生自滅似乎還是節省醫療資源了。但是,我們也應該明白,如果放任一個傳染病患者不管,那麼其作為傳染源就會給周邊環境帶去風險,這個則是更大的危害。

當然,可能還有人會建議說,那反正早晚都是死,為什麼不提前執行死刑,然後火化了,這樣豈不一舉兩得,即節約了醫療資源,並且消滅了一個傳染源。這個似乎聽起來是非常有道理的。

但是,我們同時也要考慮到法律的權威性,什麼是法律?法律就是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那就得按照什麼樣的程序執行,這就是法律嚴謹性的體現。哪怕是法律意義上的證據確鑿,也沒有說就地執行死刑的,為的就是能夠給犯人一個緩衝期,因為我們需要考慮到有時候犯人可能遺漏了一個關鍵信息,都有可能造成誤判的情況,雖然這種情況概率比較低,但是,這確實存在。

而法律的權威性也正是體現在其“說一不二”的程序上,試想,如果因為一些意外因素就隨意調整法律程序,那誰還敢相信法律?這正是法律的公平公正的核心。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