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剛剛看了兩則關於撿拾手不歸還失主的報道,其中一位失主還將拒不歸還手機的人告上了法院,結果可想而知了,手機肯定是要歸還的。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想起去年(2019年)筆者也曾撿到過二部手機。

第一部手機是去年夏天晨跑時在串場河邊拾到的,什麼品牌的不知道,也沒細看,只看到透明手機套裡至少有100元錢,具體多少錢也沒掏出來看,就看到疊著的100元,裡面夾沒夾就不知道了。怕失主著急,連忙打開手機,直接按鍵撥出第一個號碼,鈴聲結束,沒人接聽。又翻出第二個號碼撥出去,這次通了,接電話的是個女人的聲音:找哪個啊?我問她:請問我現在打給你的這個電話號碼這個人你認識啊?她回說:這個號碼就是她自己的。我又問:我打給你的,在你手機上顯示的這個號碼是哪個的?她回說:這個號碼一直就是她。的,還問我什麼意思?唉呀,這防範意識挺強的,無法交流,告訴她沒事了,只聽她在那頭還罵了句:“神經病。”只好關掉手機,也許這個號碼並不是機主的熟人,反正沒到七點,路邊有個石凳,坐下等等再說,失主發現手機丟了肯定會找的。

時間不長手機鈴響了,是撥出去的第一個號碼打過來的,忙接通電話是,個男人的聲音,我問他剛才為何不接電話?回說:聽手機鈴響了,拿出來一看是老婆的號碼就掛了,他看見老婆離他不遠在跟別人說話,還感到奇怪呢,人在跟前一聲就喊應了,還打什麼電話?所以就掛了。過了一會老婆過來說手機不見了,才想起打過來。我告訴他我在洪祥大酒店西邊、大慶橋下等他,過了十幾分鍾一個男的騎著電動車來了,說明情況,表示感謝,取走了手機,我也就回家吃早飯了。

妻聽說後笑著問我“你告訴人家你在洪祥大酒店西邊等他,是不是暗示人家請你吃早點啊?”我答曰“沒有的事,只是隨口一說,剛好就在這酒店西邊,也是因為這洪祥大酒店在本地知名度高啊。”

是啊,在鹽城,這洪祥大酒店也是一家老店了,可謂是婦孺皆知,無人不曉啊,早點也是老店中比較出名的,點心湯包都很不錯,尤其是那東臺魚湯麵更是口味獨特,三丁包料足味美,涼菜的口味也是很棒。每天來吃早點的人都很多,碰上節假日更是一座難求啊。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第二部手機是去年十一月二號凌晨四點多鐘跑步的時候,在劇場路頭路東靠近建軍路的路邊撿的(我拍下了照片,就是下圖),當時手機是面朝下躺在路邊,我還以為是別人扔的舊手機套的呢,用腳碰一下感覺有點沉,不象手機套子,撿起來一看是一部新的華為手機,也並沒設鎖,打開看到有幾個未接來電,有一號二十三點,也有凌晨一點多、兩點多的,估計是機主打的,也有可能是別人打的,反正手機不關,等失主聯繫吧,實在不行可以送派出所交給警察叔叔去。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直到近八點鐘正在家吃早飯呢手機響了,一個男生的聲音開頭就問:我手機在你那塊呢啊?我告訴他,我跑步是拾到一部手機。他下一句就問:那我小褂子在你那塊啊?我告訴他就拾到一部手機,沒看見小褂子(上衣)。

看來他不止丟了手機,還丟了小褂子,不知還丟了什麼呢?我告訴他,如果要拿手機就到建軍東路寶福娃幼兒園門口,我在那塊等他,他說好的。

妻聽他又問了小褂子的事,有點緊張,說弄不好我惹上麻煩了,說不定要被人家訛的,如果再說小褂子口袋裡有錢包、錢包裡有錢還有銀行卡什麼的,怎好啊,看你怎辦?要不把手機送派出所吧?我說送派出所一樣結果,如果交到派出所,警察留下手機,會登記你的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然後失主說什麼,他們都會跟你聯繫核實的。還是等他來拿手機看情況再說吧。老婆又說,看你下次再拾東西?我說如果我不拾別人拾到不給他呢?他真跟我要小褂子,我再報警吧。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放下碗,拿上撿來的手機,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到幼兒園門口等失主來取啊,大概過了近一個小時來了個小夥子,說是拿手機的,說昨晚跟朋友一起酒喝多了,手機什麼時候丟的、在哪塊丟的都不記得了。情況相符,手機給他,他連說兩個“謝謝!”,拿著手機走了。

去年,我曾撿到過兩部手機


哎呀,他沒提小褂子的事,我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下了,踏實了,看來我是遇上好人了,是個講道理的人呢,先前的那些擔心都是多餘的了。

是啊,世上還是好人多。

哈哈哈,我也應該算是一個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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