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啟用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中國經濟導報訊 羅津 記者王心武報道 為進一步強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著力從種植養殖源頭嚴把食品安全關,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9〕6號)有關要求,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海南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全省範圍內啟用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據瞭解,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是壓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生產經營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合格證的自我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是現行質量安全監管制度下的“加碼”。合格證是農產品上市的“身份證”,是生產者的“承諾書”,是質量監管的“新名片”。通過合格證的試行,實現質量安全從田間到市場有效銜接,逐步構建以合格證管理為核心、自律與國律相結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

計劃2020年底,所有出島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證出島,水產品中的東風螺2020年6月份之前使用合格證基本覆蓋,2020年年底之前對蝦、羅非魚、石斑魚、金鯧魚及種苗使用合格證基本覆蓋,畜禽類產品優先選擇以規模養殖場為主的活禽、禽蛋使用合格證,逐步擴大到牛羊等畜禽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率先實現試行主體全覆蓋,邊試行邊改進,力爭3年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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