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馬檢察轉播】規範自媒體,應明晰法律的邊界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佈的疫情數據,3月18日湖北首次無新增確診病例,這個數字零的背後,是全體堅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線醫務工作者、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的無私付出,也是14億中國人共同努力的結果。


若干年後,當我們記起庚子鼠年的春節,或許我們每個人都會講述出不同版本的故事:或許是“躺在床上為祖國作貢獻”的調侃,或許是人民教師體驗網紅直播的生澀,又或許是美股僅在3月份就4次熔斷的“活久見”……


疫情期間,尤其是初期,最讓筆者印象深刻的是各路信息的井噴式傳播,公眾在微信群中分享著形形色色公眾號中關於疫情的信息,這些信息,有的是關於披露新聞事件的,也有的是對某一事件進行評論的。而對於疫情瞭解甚少的公眾,因疫情風險的未知而產生焦慮,對媒體的各種信息則產生依賴心理。面對微信群中鋪天蓋地的公眾號信息,很多人感嘆難以理性分辨和判斷。


傳統媒體時代,人們對於電視廣播和報紙期刊很信任,“某某現場報道”彰顯著信息的及時與權威。這種信賴即使在現在,也能從不少老年人對電視上氾濫的醫藥廣告的推崇窺見一斑。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一方面促進了傳統媒體的轉型發展,另一方面也催生了自媒體時代的來臨。


按照國際上的定義,自媒體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傳播者,以現代化、電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數或者特定的單個人,傳遞規範性及非規範性信息的新媒體的總稱。我們可以簡單地將自媒體理解為一種個人媒體,移動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成為自媒體。微信、微博、抖音等平臺,在新媒體時代獨佔鰲頭,信息的傳播速率成幾何倍率擴大,公眾對於信息的消費也變得更加主動和便捷。據《2019抖音數據報告》披露,截至2020年1月5日,抖音日活躍用戶數已經突破4億。


面對重大疫情,公眾對疾病的認知和了解,絕大程度上來自於媒體及時準確的報道。及時通報疫情實時動態,公開透明為公眾答疑解惑,發揮媒體“瞭望哨”的社會預警功能,是主流媒體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應有的角色定位。但是在疫情初期,我們也看到由於主流媒體新聞報道中出現解讀偏差,出現失實新聞見諸媒體的現象。


同樣,一些自媒體從網絡上照抄照搬一些信息,沒有核實甄別來源是否準確權威,將這些不實信息進行二次傳播,負面影響進一步被放大。更有甚者,一些自媒體為追求高點擊率和轉發率,罔顧事實真相,公然炮製虛假的新聞以吸引公眾眼球、謀取私利,為追求新奇、轟動的新聞,而斷章取義、急功近利地收割流量。羅曼?羅蘭曾經說過:“真實的東西才是最美的。它不會使人失望,叫人對未來充滿信心。”真實的新聞能夠解釋事物的本來面貌。自媒體時代,一方面我們要兼容幷蓄新的傳播媒介,避免自媒體的優勢被濫用,


採取懲罰與激勵的混合模式,鼓勵自媒體正確行使自由權利;另一方面要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明晰法律的邊界,對網絡自由的規制,除網絡服務提供者外,應根據網絡平臺的特點對多方主體進行法律規制。總之,自媒體時代,無論是信息發佈者抑或是公眾,對於信息都應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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