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從某種程度上,婚姻制度堪稱人類最重要的社會體制,因為人類是群居動物,而共同體的基石——家庭,建立在婚姻制度的基礎。民國是一個大時代,來自歐洲的文化衝擊著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在民國短短几十年的統治時間內,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也遭到來自西方文明的強勢衝擊。由於知識接收能力的差異,與所處社會生態的不同,不同身份、地位的中國人對“愛情至上”的新觀念接受程度完全不同。下面讓筆者為你簡單介紹下各個階層的婚姻觀。筆者將帶你走進那個風雲歲月,看看兩種文明的碰撞,究竟擦出了多少火花,又給今天的中國人帶去了多少影響。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比如說上海人作為“東方巴黎”肯定與農村地區不一樣】


知識分子的婚姻觀——愛情至上


大學或者說近代開始傳入中國的“西式大學”,本身就是一個西方價值觀與歐美科學的輸入端。在大學裡就學的學子,本身又經過層層考試的選拔,先天有著極強的對新思維的接受能力。因此,民國的大學學生對於西式的婚姻觀接受度十分高,許多觀念哪怕放到今天依舊不過時。


早在北洋時期,燕京大學就針對離婚問題,對本校女生進行一次全面調研。結果顯示,33.3%的女大學生認為“無愛情即可離婚”,16.7%的人認為只要一方不願意再同居下去,婚姻即可宣佈結束,46.7%的人認為只要雙方同意即可離婚,總計96.7%的人贊成離婚。可見在大學生眼裡,婚姻的基礎是“感情”,如果沒有感情,導致雙方分居或者不再愛對方,那麼即宣佈婚姻死亡。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彼時北京的大學多多少少接受過西方價值觀】

另一方面,大量適齡青年選擇出國留學“師夷之技以制夷”。由於出國時,尚處於人生理念建構的階段,很容易被國外的思想所影響。這種影響並非一些人想象中“有意識地灌輸”,而是在“周圍人都這樣”的前提下,被潛移默化地輸入。


彼時的西方經過文藝復興的洗禮後,確定了“婚姻必須雙方同意,而非雙方家長同意”這個觀念。同時,大家族的解構,也讓社會更關注年輕人自己的意願,在19世紀浪漫主義的潮流下“愛情至上”已經是歐美年輕人婚姻的基準價值觀。留學生們接觸最多的地方無疑是大學,而西式的大學是進步主義的大本營,讚揚個人主義,反對保守的價值觀,贊同婦女解放。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西方的大學是進步主義者,或者說“白左”的大本營】

留學生們自然是年輕人,接觸的是強烈要求解放的西方年輕人,居住的是進步主義大本營的西方大學。等到他們學成歸來,就是“愛情至上”的青年。據統計民國時期,出國留學的學生總數在10-30萬左右,雖然相對於龐大的總人口而言,他們的人數比例很低,但學歷優勢讓他們掌握著比一般人更多的話語權。當他們由於共同的價值觀和經歷組成社團時,就是進步主義的傳播機器。


值得一提的是,民國的知識分子往往與自己的原生家庭和環境關係惡劣。許多知識分子出生於老派的“書香門第”,父母長輩都是保守的儒生。由於科舉制度已經被廢除,傳統的儒學教育已經無法再提供給他們上升的渠道。所以,父母長輩會利一切手段將子女送到城裡讀大學,有條件的家庭則會選擇將孩子送出國。在傳統的價值觀裡,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通常是男丁,同樣按照傳統價值觀,大學畢業後的男子已經屬於“大齡青年”。所以,很多家庭會在送兒子出去前,想辦法“先把親事訂下”。結果,可想而知,沒有接觸過,甚至沒有見過面的兩人根本不會有愛情。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看農村的“文盲妻子”,怎麼看怎麼嫌棄,也因此鬧出了很多“情變”的故事。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現代人把“情變”當做故事看,往往忽略了背後的社會因素】

城市小資的婚姻觀——性格、學歷至上


西式的城市在19世紀末的中國,並不算普及。隨著滿清的垮臺,政治的紊亂,朝廷對民間的管控力度降低不少,再加上歐美資本的湧入,中國迎來了第一波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化”高潮。


伴隨著城市的崛起,大量工作崗位需要招聘,相比農村優渥不少的條件吸引著大量的農村青年前往城市。由於老年人眷戀故土,再加上城市工業環境與傳統小農經濟之間的差異,導致舊有的宗族社會模式無法複製到城市。子女在城市就學,獲取一定學歷和社會地位後,他們的財富狀態足夠讓他們自由地選擇自己想要的婚姻。因此,城市的小資產階級在婚姻、愛情方面更接近知識分子階層。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舊上海的中產階級住宅】

1927年,《時事新報.學燈》刊登名為“中國之家庭徵求答案”的調查問卷。其中關於婚姻、家庭方面,列舉了10項擇偶標準,並請受訪者按照順序列出“性情”、“健康”、“教育造詣”、“辦事能力或治家造詣”、“體態樣貌”、“性的道德”、“經濟能力”、“清白家世”等條件的重要性。結果無論男女,都將性格、學歷、健康列為前三位,經濟、樣貌、能力被列為次等,傳統社會最為看重的“嫁妝”“聘禮”“父母”反而被排至末位。可見至少在上世紀20年代,都市男女已經有了相當不錯的價值觀。


1929年10月,《婦女雜誌》發表《婚前選擇配偶標準》一文,對於女子擇偶的條件規劃更為細緻:1.新郎需要有健康的身體和體格;2.要有基本的常識和認知能力,不要“開口跪”;3.具有一定共情性,不要特別自私、懦弱的男人;4.要有淵博的知識;5.有處理事情的能力,有基本的擔當;6.有良好的愛好;7.有良好的社交圈,沒有“狐朋狗友”;8.有一定經濟基礎。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當然具備以上所有條件的男人,沒有幾個女人不愛】


單看這篇文章,我們可以發現今天都市女白領的擇偶要求與當年相比,並沒有太大改變。可見都市女性對家庭的期待,從某種程度來說是“恆定”的。只不過相比尚處於“校園”階段的女大學生,已經踏上社會的女性,對另一半的要求更務實。她們已經意識到“愛情”更多是感覺,或許可以做情人、男女朋友,但不能帶入婚姻之中。


農村地區——迷信、門第依舊是主流


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農民們依舊維持著傳統的社會結構,儒家的宗族和舊價值觀依舊佔據主導地位,奉行正宗的“中式婚姻”。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中式婚姻制度與西式婚姻制度的區別。在很多人看來,傳統儒家社會的婚姻與今天的婚姻區別僅僅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和“一夫一妻制”上。甚至有些人覺得,歐洲人特別喜歡在外面找情人,本質依舊是“一大多小”沒有區別。其實這種觀念大錯特錯,婚姻、愛、性本就是三個分開的概念。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如果你喜歡看美劇的話,那麼對HBO大熱的《權力的遊戲》應該不會陌生。在這部影視劇中,非婚生子被翻譯為“私生子”,但這個翻譯並沒有完全按照英文的原意翻譯,更準確的翻譯應當為“雜種”。在設定裡,非婚生子不但需要承受“雜種”的罵名,連父親的姓氏都不配擁有,只能用出生地最卑賤的事物冠姓。比如瓊恩出生在北境(或者說所有人都以為他出生在北方),而北境最不值錢的東西是雪,所以冠姓為“雪”。作為非婚生子,他繼承不到父親一寸土地或者一分錢。馬丁創作《冰與火之歌》時,參考了眾多資料,《權遊》裡的婚姻和繼承法也是如此。這並非歐美人冷血,而是因為非婚生子不屬於“婚姻”的產物。如果非婚生子也能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西方的婚姻制度就會陷入崩潰狀態,一旦作為“基石”的家庭結構被破壞,整個文明也就走入死亡倒計時。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夫妻之間的婚姻是構成家庭的基石,子女不過是家庭的衍生】


反觀中國,除皇室和勳貴階層外,妾侍所生子女與正妻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各地略有不同,但基本有繼承權)庶出的子女依舊能享有父親的姓氏,用不著淪落至社會的底層。理由很簡單,“妻子”也好,“妾侍”也罷都屬於中式婚姻裡的一部分,受到儒家宗族的認可,不會對社會本身構成威脅。


而在中文裡“親”這個字,本身就有家族的含義,比如雙方家長要稱呼彼此為“親家”,有著血緣關係的人要稱為“親戚”,“成親”這個詞彙本身就有雙方“家族結合”的含義,子女的個人意願顯然需要讓步。男女之間需要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來“成親”,而不是城市知識分子和白領那樣和心上人“結婚”。


在這個前提下“門當戶對”就是必然,其程度遠比今天光棍們所憎恨得高。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希望能從子女親事中獲取利益,以提升家族在本地的影響力,抬高自己的話語權。而且,彼時的人普遍迷信,婚前需要“問八字”“看吉凶”,哪怕雙方門當戶對,但媒婆說“不吉利”,這門親事大概率會告吹。

民國的婚姻:西洋“婚姻觀”對各個階層的衝擊

【中西婚姻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雙方家庭對夫妻二人的干涉程度】

同樣一門親事的解除,意味著兩個家族“聯盟”的破裂。不到萬不得已(比如女方犯了“七出之過”),很少會有男方休妻的事情發生。女方也無權離開丈夫,哪怕丈夫再混蛋也一樣。當然凡事皆有利弊,中式婚姻固然束縛了人性,也讓夫妻二人只能選擇“先結婚後戀愛”,但雙方家族的聯盟會給小夫妻一些保障。例如夫妻的經濟狀況惡化,無法撫養自己的後代時,一定會有一方的家長(通常為男方)挺身而出,為小夫妻慷慨解囊,幫助這家人渡過難關。這個待遇是成長於“自由戀愛”“西式婚姻”中的都市男女所無法得到的。


結語


今天我們已經全盤接受了西式的“婚姻”,甚至連“成親”這個詞彙都只能在古裝劇和書本上看到。民國時期,這兩種婚姻觀的共存本身也是當時社會的縮影,兩種愛情觀、家庭觀的碰撞、對比,本身也是那個時代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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