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階段性減免疫情期間企業社保費,不影響個人繳費部分

山東階段性減免疫情期間企業社保費,不影響個人繳費部分

《通知》同時要求,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得減免,企業要按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提出,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確定減免企業對象。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大型企業名單,銀保監管機構負責提供金融企業大中小微企業分類名單,民政部門負責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名單。

  大力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緊盯重點企業、重大工程和新增就業項目,以農民工、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等為重點,加大基金徵繳和擴面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各地自行出臺社會保險費減收增支政策,嚴禁自行擴大養老保險待遇統籌項目或提高標準。嚴禁違規辦理一次性補繳,對已經補繳納入人員,各地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轉發人社部發〔2016〕132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19號)文件規定進行排查,分類妥善處置。因實施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無法完成預算的,省裡將適時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各地要大力優化簡化社會保險經辦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確保減免社會保險費等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做好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工作,確保不因減免單位繳費影響職工個人待遇。2020年2月企業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經社保經辦機構與企業協商,多繳費部分可退回企業,也可用於衝抵後期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2020年4月起,將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髮放時間統一為每月2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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