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地被挖起糾紛 解決矛盾找法官

近日,惠水縣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在斷杉鎮新場村運用巡迴開庭的模式審理了一起挖墳糾紛案件。

疫情期間,考慮到法庭裡面較為封閉,為了避免人群的聚集,同時也為了讓當事人放心的處理此事後放心外出打工,法官將巡回法庭帶進了新場村新場小學。

案件原由

因道路擴寬維修需要,原告要將祖墳搬遷,通過多方聯繫後,最終在新場村聯繫到該村組組長以及糾紛土地承包戶,經協商同意後遂將墳遷往糾紛地點。但村裡其他村民們知道後一致反對,要求原告把墳遷走。由於雙方當事人住址距離較遠,沒能事前進行充分的聯繫溝通,造成村民集體將原告母親的墳墓挖開的結果,被告方當場被拘留。雙方因賠償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經鎮、村、派出所多次調解無果,原告便起訴到惠水縣人民法院,希望人民法院能夠化解矛盾糾紛。


墳地被挖起糾紛 解決矛盾找法官

巡迴審判現場

在庭審前,審判長主持雙方當事人調解,因雙方意見較大未調解成功。庭審現場,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確保法定的訴訟程序得以全部展現,充分保障訴訟雙方的訴訟權利。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官竭力調解之下還是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本院不再組織法庭調解。現在休庭,本案擇期宣判。”隨著審判長柏河法槌落下,庭審結束。

章法有度

參與庭審和旁聽的村民們感觸地說道:以後發生矛盾糾紛一定不私自處理,遵法守法,有矛盾糾紛找司法機關,讓法官們幫我們解決,不然事情鬧大了,縱然千般有理都說不清了,而且現在法庭已經到村門口,不出村就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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