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又一家4人妨害公務被捕


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崔浪舟、崔某周、楊甲、楊乙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

案情回顧:2020年2月11日18時許,崔某權因故被團結派出所民警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其兒子崔某周、侄兒崔某舟、外甥楊甲、楊乙使用暴力阻止民警傳喚,妨害執行公務,導致輔警受傷及現場秩序混亂,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普法:該案犯罪嫌疑人崔某周、崔某舟、楊甲、楊乙以暴力的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檢察官提醒:妨害公務的行為屢禁不止,但是這樣行為絕不“縱容”。公務活動是保障活動秩序、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權益的重要一環。妨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犯罪行為,是對國家正常管理活動的干擾和破壞,所以該罪名不僅單純保護個人,實際上保護的是社會秩序,保護的是國家機關的尊嚴,最終造福的還是咱們老百姓。

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所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請予以配合,切勿因為一時衝動以身試法,觸及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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