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話說,戰國時期的秦國被稱為虎狼之國,乃是因為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讓不甘心偏安一隅的秦國迅速崛起。那這次改變秦國面貌以及戰國七雄格局的變法究竟有何特別支持,下面筆者來重點分析一下。

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商鞅入秦之後,四次與孝公論道,分別以道家的“帝道”、儒家的“王道”以及法家的“霸道”,最終以兼併統一的“強國之術”才獲孝公歡心。以此得到了主持變法的大權。

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變法的主要內容,大致有三:

(1)整頓戶籍,制訂連坐法,實行嚴密控制,以加強統治並擴大兵源。“令民為什伍(將全國人民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編入戶籍),而相牧司連坐(建立互相告發和同罪連坐制度)。不告奸者(發現犯法之人不告發),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2)獎勵生產,發展農業,以鞏固個體農民為主的、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充實國家的財力物力。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農民而從事工商)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連同妻子兒女沒官為奴)”。

(3)獎勵軍功,禁止私鬥,以官爵、特權激發士兵殺敵勇氣,以酷刑峻法制止私鬥及臨陣畏敵,從而提高軍隊戰鬥力。規定:“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並頒佈二十等軍功爵制,按殺敵首級數賜與爵位、耕地、官職及其他特權等。同時還制定了限制宗室貴族特權的法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也不能超過制度多佔田宅、奴隸,連穿衣服飾都有限制,不許任意鋪張。使“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經過第一次變法,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軍力有所增強。孝公八年(前354年),秦軍乘魏軍主力北進包圍趙都邯鄲、西部空虛之機,兩路出師東進。北路以商鞅率主力攻魏,在元裡(今陝西澄城南)擊敗魏軍,並佔領了少梁(今陝西韓城西南);南路以一部兵力攻韓,深入至安陵(今河南鄢陵北)一帶。

商鞅首次變法,東擴大捷,執掌軍政大權

此次攻魏取得了首次變法以後第一次向東擴展的勝利。由於變法效果顯著和作戰有功,孝公擢升商鞅為大良造,使其掌握了秦國的軍、政大權。孝公十年(前352年),商鞅又乘魏軍在桂陵之戰中大敗的有利時機,親率秦軍主力,經西河渡黃河東進,佔領了魏舊都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次年又佔領了魏國西北國境上的重要戰略據點固陽(即定陽,今陝西延安東),收復了一部分過去為魏所佔去的西河地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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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在桂陵失敗後,與韓聯合,在襄陵又擊敗齊、宋、衛三國聯軍。於是齊、趙等國都與魏言和,魏又將主力轉向西方,於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反攻定陽(今陝西延安東南固縣鎮)。當時秦雖獲得了變法的初步成功,軍力有所增強,但在與魏的力量對比上並不佔優勢,如輕率地與魏決戰,勝敗難以預卜。在此情況下,商鞅決定採用暫時退讓、避免決戰的戰略方針,把奪回的部分西河地區還給魏國,與魏“修好”講和,用空間換取時間,以保證國內變法的進一步深化,為將來的決戰準備力量。

如何看待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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