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當我們追究一個概念的意義時,往往喜歡進行詞源探究。但是,詞源學研究建立在一種前提之上,即每一個詞彙都有它的前世今生,而且前世和今生之間存在著連續的、平滑的演變,它寓意著歷史的連續性。而只有歷史是連續的,我們才能認識歷史;只有認識了歷史,我們的生活才不是孤立的、斷裂的,我們才會有基本的安全感。

但是詞源學和歷史學都不得不承認的一點是:歷史一直在不動聲色地流動著,但人類卻永遠只能生活在當下,現在與過去之間的鴻溝延伸到我們脫口而出的每一個詞彙上。

雖然我們可能與古人運用同一個詞彙,但是我們是在當下的常識系統中,以當下的情緒和當下的意志在運用它,概念的意義就像漂浮在歷史河流表面的樹葉,我們就像被困在樹葉上的螞蟻。由我們親手構建起來的語言一直載著我們,不知不覺地隨波逐流,我們卻以為自己生活在一個靜止的、意義分明的世界中。

一個典型案例發生在我們對“自由”的理解上面。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在以前,“自由”就是指自由意志、自由思想。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但是到了17世紀,這個內涵發生了扭轉,由此開啟了人類一場重要的自我檢討。

在這個世紀,理性主義崛起。野心勃勃的人類企圖用理性重新構建屬於自己當時代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即使是“自由”,也不能任意妄為,應該加入理性的成分。

於是,他們說,真正的自由是“不受外在力量的約束”,但並不等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恰恰相反,後者是一種不自由的狀態。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換句話說就是“完全按照慾望行事”。什麼是慾望呢?餓了想吃飯、渴了想喝水、困了想睡覺,這就是慾望,但這些是內在需求嗎?並不是,它只是一種生理層面的被動需要,是你的身體需求。而對於一個人來講,精神層面的規定才是他的本質屬性,才是他的“內在需求”,也就是說內與外的區分並不是以身體為界的物理性區分,而是一種抽象的主客觀的區分。對於行立坐臥的物質生活,我們的精神並沒有參與其中。當一個人一生只是為了滿足形體上的需求,說明他一直是被生理需求牽著鼻子在走,而生理需求是一種“外在力量”,所以這樣的人是不自由的。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如果吃飯、喝水、睡覺是不自由,難道我們要活活餓死、渴死嗎?當然不是,從自由到不自由,只需要稍微做一個轉變就行了。那就是給自己的行為加上理性的反思成分。說簡單點就是讓自己的行為從“自發行為”變成“自覺行為”,前者是由生理慾望驅動的結果,而後者卻是聽從內心理性命令的結果。如果把上述行為變成後者,我們就不是在外在力量的驅使下行動的,而是被內在意志決定的。雖然還是之前吃飯、喝水和睡覺的動作,但我們實現了自由。

就拿吃飯為例,我們之前吃飯完全是因為餓,這是一種生理需求。但是經過反思,你會發現,不管從物種延續的角度還是社會倫理的角度,理性都要求每個人盡力存續自己的生命,於是理性給我們下達了一道命令:“該吃飯的時候就吃飯,該喝水的時候就喝水,讓自己儘量保持身體健康”。這樣一來,吃飯就從一個服從外在慾望的生理活動變成了一個聽從內心的理智行為——我們實現了“吃飯自由”。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在有些人看來,上述這個轉變只是一種的無聊的文字遊戲、一種哲學家的意淫。但是,這裡面蘊藏著一個關於人類行為標準的重大革命。與其說這是一個關於“何為自由?”的紙上談兵,不如說這是一場“人該如何生活?”的啟蒙的序幕(就像我在上文提到的,這開啟了人類一場盛大的自我檢討)

從此,我們的追求從“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變為“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如果說之前的自由是一種與社會相隔絕甚至相對立的私人事務,那麼現在它就變成了一種只能安放在社會中的公共責任。從此,我們走出陰暗的、不可為外人道的自我貪慾,走向了廣場、走向了“推己及人”的公共理性。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從另一方面說,“不該幹什麼就不幹什麼”。那麼,我們應該幹什麼,不應該幹什麼呢?

我們應該堅決地捍衛自己應有的基本權利,比如生命權、財產權、言論權。不應該破壞別人享受同樣的權利,因為每個人的自由是平等的。

當別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該挺身而出、仗義執言,不應該袖手旁觀、幸災樂禍。因為只有這樣,當我們自己在受到侵害時才會有人同樣伸出援手。

為了捍衛大家的這些自由,我們還應該建立一個國家,定製一些法律,設置一些機構。然後授權他們來秉公執法、消除分歧,維護每個人應有的權利與自由。不應該知法犯法,破壞我們共同的契約。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我們還應該對國家機構時時抱以警惕和監督,以防止他們從保護者墮落為侵害者,使我們陷入被奴役的狀態。不應該掉以輕心,更不應該動輒高呼萬歲、感激“皇恩浩蕩”。

正是這個“自由”含義輕微的轉向,正是因為在這場轉向中有了人類公共理性的加持,這個全新的概念才奠基了現代社會最原始的合法性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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