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想讓男朋友出首付裝修,自己出4800左右月供,不加名,要求很過分嗎?

鄭恩君


做人不要太精明,尤其是夫妻之間。男方出首付,裝修,還不加男方名,你當男方是白痴嗎?這樣做的後果只有一個,那就分手!(想用另外一個言語形容你:空手套白狼)

正常來說,男方首付加裝修,如果出於對一個準媳婦的尊重,會加你的名字,如果你太過分,男方估計只加自己的名字,


喬太白


如果你男朋友覺得沒什麼,那就沒什麼,過分不過分都取決於他自己的感受。

房子離婚時會怎麼分?

客觀分析,如果提問是指,房子只寫女方名字,然後首付裝修都是男方出,月供女方出。

第一,如果是婚前購買這套房子,存在部分婚後共同還貸

那麼這套房子如果離婚面臨的情況就是

房子一般會判給女方,首付和裝修等於是完全贈送給女方的,月供雖然是女方自己出的,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的部分都是女方個人財產,婚後部分的即使是女方自己出錢,除非女方能夠提供她用於購房的錢是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婚後還貸款部分依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通俗來說,就是女方會得到首付和裝修部分,婚前支付的月供,婚後支付的月供一半,房屋婚前升值部分,婚後升值的一半

男方會得到婚後支付的月供的一半,婚後房屋升值的一半。

第二,如果是結婚後這樣做,不寫名字,一般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後,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支付首付的完全是自己的婚前財產,(結婚後其實這個很不好證明)而產權證這時候也只寫自己的名字,就是個人財產

類似題目中,婚後,男方出錢,然後只寫的女方名字,其實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離婚時候,女方和男方其實是一人一半的。

看題目,用的男友,很明顯女方的目的是我說的第一種情況,婚前購買,等於房子的首付和裝修就成了贈送。

當然如果提問是,女方出月供不加名,那麼婚前買,女方可以獲取到婚後月供的一半,婚後買,其實沒有多大區別,還是一人一半。

房子怎麼分,區分點是結婚沒有

其實房子怎麼分,通過前面的描述,大家也可以看出來,主要區分是有沒有結婚

通俗就是婚前全款,就是寫誰名字的就是誰的,如果你要寫別人名字,就算你送別人的。

如果是婚前沒有全款,那麼婚前部分也是誰名字就誰的,婚後月供就成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上,其實並沒有那麼多誰佔誰便宜。

並不存在很多人以為的,她是不是沒上班,開支都是我在出,月供都是我的工資,存款都是我賺的,所以對方就沒有資格分錢或者房子。

但是並不是這樣,依然面臨的是均分,除純粹的個人財產,具體大家可以自己查閱資料。

因為婚姻本身就是雙方的付出,這種付出並不僅僅只侷限在錢上。

最後想說,愛情裡也還是少點算計,否則你謀求他人贈送不署名,他想著婚後讓父母出錢購買,私下借條。這樣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太算計, 太累。


廖彩琳律師


問題有歧義,那這個做了回答的人,可能都屬於扯淡。。。

你的提問,讓男朋友出首付款和裝修款,你出月供。這個沒啥問題。問題在後面,不加名。。是不加你的名還是不加男朋友的名。。

我猜想,如果不加你的名,恐怕你不會出月供吧。

所以答案也許應該是不加男朋友的名。。

那如果這樣,你想讓男方出首付和裝修款,也許你更過分。。

更何況,後期結婚的彩禮呢??酒席錢呢??還有雜七雜八的費用呢??

一套120平房子,拿我們縣城來說,大概200萬,首付三層,60萬。裝修可每個底的,要普通裝修30萬總要的,要豪華裝修100萬隨便丟。。而且貸款140萬,月供恐怕不止你說的4500樣子吧(具體沒計算過)。。

我假設你彩禮要了50萬,裝修最低計算30萬,男方主要部分付出了140萬,已經跟你貸款差不多了。。

男方等於一次性付出,你可能分20-30年付出。。你覺得合理嗎?

大妹子,哥建議你寫上男方名字。首付男方,裝修一起,還貸一起供。你和你男朋友以及你們的父母心裡都好受。。。


jingm誠實做人踏實做


沒看懂:男方首付裝修,你出月供。關鍵是不加誰的名?若只寫你老公名?給你大讚!若只求寫你的名?估計男難過這關吧


羅紅8826


婚姻法婚前一方買房,首付屬於婚前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資產。所以婚後沒有絕對意義的你單方還貸,因為家庭其餘支出分不出你我,除非另行簽訂協議,才能保證你的還貸部分和附加增值部分屬於你的財產。


o好春光夢一場o


首先我感覺你白天喝酒了,而且喝的不算太少,或者喝的假酒,又或者你在裝瘋賣傻,如果我說的👆這些都沒有。

那我感覺你這是素質問題太大了,你以為你是誰?憑什麼讓別人買房子還不加他的名字,首付都👌了,憑什麼不加別人名字,婚後你還房貸,房貸你自己掙的錢嗎,唉呀媽呀!你這人心機太重了,我要是這男的我都不會要你!還有臉在這裡說出來[打臉]。你可別嚯嚯別人了你丫頭。


苩銫情亽節


你這樣的女朋友太難找了,一點兒也不過分。如果我是你男朋友,不需要你付首付與裝修錢,也要加入你的名字,畢竟以後結婚就是夫妻了,需要一條心一起奮鬥。


樂觀老王


一點不過分,並且還是體諒了男方。

如果男方有能力購買房子的話,可以要求。

如果你要更加保障一點,就婚後再買。

還有就是男方已經主動加你的名字,或則是寫你的名字。如果男方提都不提,你可以考慮把這個男的換點了。做男人最基本的保障要給到女人。


為幸福安家徐鵬


不加名是不加你自己的名嗎?如果是不加你自己的名就不過分。如果是不加男方的名就不僅僅是過份。而是你奸詐。


鶯芳歌


臥槽,難道只有我一個人以為她說的是不加她的名義嗎。如果是不加男友的名字,我真的很難想象還有這樣的極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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