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助力戰疫後中國經濟“行穩致遠”

  • 陽春三月,雖未迎來“春暖花開”,但在馳援湖北、全民防控、復工復產的戰“疫”中,絲絲暖意已漸漸融化了冬日的堅冰。在這場百年不遇、沒有硝煙的戰鬥中,疫情在全球蔓延,全球資本市場慘遭“血洗”,美股四次熔斷,疫情變化已經成為現階段資本市場的風向標。危中有機,新《證券法》的及時出臺與實施無疑是利劍出鞘,如同久旱逢甘霖,挽救廣大企業於水火,為全球疫情來襲下的中國資本市場注入一劑“強心針”。
  • 自1990年滬深交易所開市到今天,中國資本市場邁入“而立之年”。歷經30年的跌宕起伏,我國資本市場深度廣度開放度都在不斷拓展,不論是市場規模還是產品結構都在不斷擴大,不論是投資者數量還是交易模式都得到極大的發展。30年的櫛風沐雨,新證券法催生中國資本列車駛入“進步時代”,在資本市場中邁入新的征程。然而,改革從來不會和風細雨,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證券法》歷經6次修訂,14章226條內容字字珠璣、力透紙背,充分映射出我國資本市場來到了爬坡過坎的歷史節點,守正創新的各項舉措,吹響了改革再出發的號角、增強了各界對未來的信心。風物長宜放眼量,新證券法的出臺,不僅是我國金融市場理性客觀研判的因勢利導,更是對標國際一流、邁向國際視野的一次推陳出新。
  • 資本市場是實體經濟的晴雨表。在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為大批實體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更加靈活的市場機制,即使在我國疫情最嚴重期間卻出現了諸如ST昌九(革命老區江西省贛州市上市公司)等亟待轉型升級的上市公司,抓住契機、積極利用新證券法創造的有利政策引入新經濟業態,破繭重生的鮮活案例。可見,因時而立的新證券法,通過優化股票、公司債券發行條件等措施,釋放政策紅利,激發企業科技創新、自主研發能力,將進一步激活我國資本市場的“一池活水”,激勵、孕育出一大批代表著中國新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優質企業,成為引領經濟新增長點的“牛鼻子”,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註冊制”的推行,無疑是此次改革的最大亮點。這一重大制度變革,將“上市”變得不再遙遠,大量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將變得更加便捷,資金將更加集中於優質資源,科創資本產業將會成為市場偏向型利好,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正向循環,培育經濟新動能。同時,證券定義的擴大,更加有力的刺激了金融產品創新,有效解決了金融供給與市場需求之間的不匹配,給金融市場起到了“壓艙穩舵”的作用。
  • “法治興則市場興”。資本市場離不開法律強有力的監督作用,唯有讓制度手持法治的利劍,才能更好地維護市場的底線和秩序。作為資本市場的“基礎法”和“根本法”,新證券法為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增加了法治供給。新證券法的出臺,注重強化信息披露,大幅度提高了市場違法成本,完善了法律禁止性規定,壓實了中介機構作為市場“看門人”的責任,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這些舉措,讓上市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過去屢見不鮮行為無處遁形,投機者、失信者、違法者無處躲藏。對於這些市場“牛皮癬”的處罰不再“隔靴搔癢”,而是一記重拳,切實從根本上可以解決違法成本低的痼疾頑症。
  • 長期以來,針對中小投資者面臨“聲音小”“維權難”的發展困局,在本次制度修訂中,我們不難看到立法者注重頂層制度設計,釐清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和邊界,對投資者設立了保護專章。這一大刀闊斧的制度設計,不僅有效降低了中小投資者的市場風險,給企業吃了“定心丸”,而且為廣大投資者穿上了“鐵鎧甲”“護身符”。
  • 任何改革都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不論在疫情全球肆虐的當下還是展望新時代中國資本市場的未來,我們需沿著新證券法的“施工藍圖”,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將設計者的用心良苦轉化成市場主體的現實回報,進一步激發和鍛造我國資本市場的活力與韌性,推動中國經濟這艘巨輪在改革發展中乘風破浪、行穩致遠。(松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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