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高新區:西美高新,豈容藏汙納垢!

正式開始之前,請原諒一個小小的自媒體工作者,以這樣的類似於新聞評論的題目來切入今天的正題!在這裡,筆者要向大家講述一個朋友身邊真實存在的故事!

首先,按照學生時代,老師教給我們的作文“三要素”給大家做個交代!

一、時間:2018年7月至今

二、地點:鄭州市高新區長椿路某新建小區

三、事件:如題及下文

時間倒回到三年前,和大多數人一樣,小張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入住高新區新家,筆者作為發小,自然登門作客,內心也有著極大的羨慕,併發自內心的為他高興,當然高興的是,有地方可以蹭吃蹭喝了!幾年來,也陸陸續續聽到發小講述關於所在小區的種種事情,諸如暖氣維權、房本維權等等,可喜的是,這一切還算順利,都如願以償!

當然了關乎民生的問題,自然容易解決,但是一些看似無關痛癢,但是切實損害全體業主權益的事情,好像處理起來就沒那麼順利了!

其一,小張所在的小區緊鄰安置區,儘管土地已經被徵用,並且通過拆遷,村民們過上了富足的生活,但是貌似還不滿足,在新建商品房正式交付之前,村民

違規在商品房區域內私自搭建了一排民房,用於辦理村民紅白喜事,也有部分房屋出租給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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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紅白喜事房”違章建築,影響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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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三處違章建築示意圖

其二、如上圖所示,規劃圖右側“停車場”位於該商品房用地紅線內,為市政綠化用地,2018年6月13日村民強行綠化,用於建設違法停車場,小區業主自發阻攔,高新區城管局介入,並且下達了行政執法文書,然而村民依舊完成土地硬化,並且建成停車場!自2018年9月城管局下達的執法文書到現在,違法停車場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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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違法建築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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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下發的處罰文書

其三,商品房交付已經三年有餘,售樓部作為臨時建築,佔據小區內消防通道,影響小區業主消防安全,業主在發現售樓部工作人員撤離後,有“不明身份人員”在售樓部施工改造

,於是報警,城管局在核實後於2018年7月9日,下達了限期拆除的行政文書,被“拒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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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關於拆除違章“售樓部”的處罰文書

其四,上述行政文書均與2018年中旬下達,時至今日,仍無拆除跡象,於是,部分業主於2020年元月份通過正規途徑開展工作,並與2020年2月17日收到相關部門的

處理意見書

大致內容如下:

1、違法建築停車場,“疫情結束後啟動拆除程序

2、違法建築“紅白喜事房”,“待轄區辦事處找到新地方後,再組織拆除”

3、違法建築“售樓部”,“轄區辦事處擬作為社區黨群活動中心使用,下一步收集證據,調查取證,做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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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筆者想問:

1、關於違法停車場:疫情早晚會結束,也算有具體時間,以文書為準!

2、關於違法“紅白喜事房”,什麼時候能找到?一直找不到呢?

3、違章建築變成“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就變成了合法建築?規劃圖難道不具備法律效力?違章建築若存在,消防安全誰來保障?

至此,一切都還沒有結束,就在前幾天,違法建築售樓部突然施工改造,售樓部的字樣被拆掉,原以為相關部門在執行強制拆除程序了,誰知道卻被掛上“某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的牌子!莫非已經改變了規劃圖紙?非法變合法?有沒有正式的施工許可證?如果沒有,又是誰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公然施工?甚至在業主出面阻攔時,施工人員質問“路是誰的”,“叫咱的人都過來”!筆者可以回答你,路是國家的!筆者還想弱弱的問句,叫人過來幹啥?

法治社會,任何行為都必須依法辦事,法不容情,更不容惡! 鄭州高新區路口掛上“西美高新”的字牌,既然是“西美高新”,又豈能容忍藏汙納垢!

針對上述事件,究竟是相關部門不作為?還是村民太強硬?相信您會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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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文章圖片均來自網絡及業主提供,文中觀點僅代表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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