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報丨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

政策快報丨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

3月24日,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浙江省標準設計站在浙江造價信息網發佈了“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政策快報丨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

浙建站定﹝2020﹞8號


各市造價管理機構,義烏市造價站:

省建設廳《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浙建辦〔2020〕10號)發佈以後,對加強建築業疫情防控和支持建築業企業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我省疫情防控響應等級的調整,防疫物資供需矛盾的緩解,經報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疫情防控辦公室同意,對浙建辦〔2020〕10號中“疫情防控專項費用”的計取標準調整通知如下:


1.從2020年3月2日至3月22日二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專項費用從原來的每人每天4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5元。


2.從2020年3月23日三級響應起,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因疫情防控產生的費用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浙江省標準設計站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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