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澳籍華人在限期滿了不走應該怎麼處理?

午陽十二時


突如其來的一場疫情,好似照妖鏡,讓許多華麗外表下的醜惡靈魂,暴露出了本來的面貌,跑步女梁某妍運動改變了人生,一夜之間成為千夫所指的網紅,從天堂墜落到地獄,身敗名裂,人設坍塌。

①跑步女的低情商與高學歷、高薪酬形成巨大反差。無視防疫規則跑步不戴口罩,你的所謂自由可能給別人帶來潛在危險,防疫人員、公安部門到場後,自認為高人一等,目無一切惡語相向,與985名校畢業、就職國際大公司、拿著百萬年薪不匹的是,梁某妍與生俱來的自私自利的天性。


②一次跑步習以為常的跑步,成為自己人生的拐點,悔青腸子為時已晚。跑步女為自己傲驕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遭公司開除、被限期離境、被所有人唾棄,事後再多的哭訴也於事無補,成年人總要為自己的愚蠢行為負責,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可吃。

③跑步女已無任何顏面呆在中國,限期滿了不走,也會被強行遣返。梁某妍從趾高氣昂、態度囂張,到丟工作、失徵信、遭唾棄,她的人生好似坐了趟過山車,3.19她已搬離了原來隔離的小區,成為過街老鼠的她,估計再沒有留在中國的勇氣,澳大利亞網友已拒絕收留她,回去晚了估計連自己的國門也進不去了。


總之防疫是中國目前壓倒一切的大事,不容任何人破壞中國抗疫來之不易的勝利成果,按照規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是非常時期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奉勸梁某妍們做事、說話之前要三思而行,且行且珍惜。


老褚說球


很簡單,如果她“敬酒不吃、吃罰酒”的話,那就改三個字:把“限期離境”改為:“驅逐出境”。

正常情況下,梁某妍的回澳手續是齊全的,她的中國簽證時間本來是九月份到期,現在改為“15日之內離境”(限期離境的通常做法),中國方面還是給了她一定的時間餘地來離境的。

至於她入境澳洲,那就更加沒問題了。原本她就是澳籍人士,回自己的國家,有什麼問題?當然,回到澳洲之後,會不會再享受隔離14天的待遇,那就是澳洲政府的事兒了,與中國方面已經沒有關係了。

我相信:別看她在中國趾高氣揚、胡攪蠻纏的,但是,到了海外,她就會換上一副新面孔,展現出遵紀守法的“高素質”。所以,她會選擇按期離境,而不是被“驅逐出境”的。

退一萬步說,真的過了15天,她還沒走的話,北京警方也會將她強制性遣送出境的。至於費用方面,則完全不用替她擔心,人家是拜耳公司的高管,還會拿不出買一張機票的錢?




臨時客


澳大利亞跑步女張某妍的事已經過了幾天了,她本月15日違反防疫政策,不佩戴口罩外出跑步,被社區防疫人員發現後,卻不停勸阻。後來社區防疫人員聯繫警方到場對其進行了警告,事後其再也未出門。事件曝光後,其所在拜耳(中國)有限公司發出公告,表示因為張某妍違反防疫政策,未能履行相關義務,已經與張某妍解除了勞動關係。所以這件事對於她的影響是很大的,因為她去年9月才入職拜耳,擔任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可以說是來得也快去得也快。

(張某妍)

事情其實還沒有完,北京警方在18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這個處理其實在意料之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當前的防疫形勢已經發生很大變化,國內疫情已經基本得到控制,多日未發生本土感染的情況。然而由於疫情在全世界範圍內擴散開來,華人、華僑和留學生爭相通過各種渠道輾轉回國。這給防疫工作帶來了新的壓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我們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嚴格入境管理。對於那些拒絕配合防疫的外部輸入人員,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事發小區)

那麼現在有個問題,對於本身已經加入澳大利亞籍的張某妍而言,其已經被註銷了工作類居住許可,限期離境。那麼她如果在期限內仍然滯留,那麼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呢?

對於那些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離開的境外人員,我國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有相關處罰規定的。根據該法77條的規定,如果拒不執行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限期遷離決定的,給予警告並強制遷離。如果其藏匿起來,非法滯留,不聽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總額不超過10000元的罰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之後其可能面臨遣送出境,相關決定的執行由當地公安機關負責。一旦被遣送出境,那麼也就意味著一到五年內無法再申請入境。這歌損失可以說是相當大的。相信只要張某妍只要保持一絲理智,那麼就不會這麼做。

(進行登記)

法律是一個國家確保這會正常運行的根本保障,任何人不論是誰,只要在我國法律的管轄範圍內,那麼就必須準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張某妍沒有遵守防疫政策,在未佩戴口罩的情況下在小區內單獨跑步,這如果在其他國家可能是完全符合當地防疫政策的,在我國的境外人員入境隔離的相關防疫規定並未不統一,對於相關固定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張某妍在被社區防疫人員發現並對其進行勸解後,拒絕配合並頂撞防疫人員,這行為影響很壞,在這種情況下,其已經不符合隔離條件了,所以依法取消其工作居留許可,限期離境的處理是很必要的。

(入境人員登記)

本文圖片來自谷歌圖片,感謝提供,歡迎大家批評指正留言點贊!


古姿


一位年薪超過百萬的澳大利亞籍女主管,由於在來了中國之後不配合疫情管理條例,沒有在家中進行隔離,最後落得一個多麼悽慘的下場呢?先是開除工作,再是被驅逐出境。

據瞭解,這位澳籍華人已經在3月21日被帶離了社區,她之前在北京租下的房子也已經由社區出面退租了。也就是說,眼下這位澳籍華人已經不在當時的社區內了,恐怕已經被執行了隔離,馬上就會被驅逐出境了。

在工作被開除之後,這位澳籍華人的入境申請也是被吊銷了,這也意味著她將在14天內離開中國,無論是以什麼樣的方式。

如果她想要賴在中國不走,那麼情節嚴重的直接拘留,等拘留期滿之後再遣送回澳大利亞。不過眼下澳大利亞已經封閉,澳籍跑女恐怕想回去,也是回不去了。


魅力社會


她只是個客,應把自己當高高在上的主人,客隨主便,都不懂,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誰是主人,是十四億中國國籍的國人,主客不分,你不可能凌駕於主人法律之上,肯回國避難,是主人的大度,不守規定,主人有權拒絕,也適用外國人,


琴荷薄希


澳籍華人梁女士單論學歷是個非常厲害的人,她畢業於國內某老牌的985大學,大學畢業之後又到了澳大利亞有名的昆士蘭大學學習信息系統專業。而且梁女士畢業後還曾經在多家國際知名企業任職,她最近就職的拜耳公司據說給她開的年薪超過百萬!

然而有句話說得好,高學歷並不等於高素質!梁女士的素質和她的高學歷並不相稱!她從澳大利亞返京後,不但沒有遵守規定居家隔離14日,私自外出跑步鍛鍊身體,而且面對勸阻的工作人員還大肆撒潑,滿口芬芳,那副樣子完全看不出是個擁有高收入高學歷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不但在互聯網上掀起軒然大波引發眾怒,而且她就職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開發表聲明,直接開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名聲臭了工作也丟了。但是我們只能說她是咎由自取,誰讓你不守規矩的!

不過樑女士被公司開除後,她的工作居留許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註銷,梁女士將會被限期離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許可被註銷後,如果她還強行賴在中國不走,這樣的話她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種違反行為!如果是這樣,按照法規將會被處以拘留處罰,之後再將其驅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應該是不會這麼做的,本來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聲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後再賴著不走被驅逐出境,那麼梁女士的聲明會變得更臭,到時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亞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維中充滿了傲慢、偏見和優越感,她有著高學歷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亞國籍更是讓她在中國人面前優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裡充滿了自卑,覺得比不上外國人,在自己取得外國國籍並且事業有所成功後,通過不守規矩、撒潑打滾來彰顯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實她在我們眼裡不過是一個有才無德的“巨嬰”罷了!


鏟史官老李


近日,常州市天寧公安分局鄭陸派出所處理了一個外國人,這個外國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無簽證的情況下,在沒有居留證的情況下,逾期滯留,直到疫情期間,莎朗被隔離時才發現,莎朗已經逾期滯留400余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屬於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驅逐出境,而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對於在中國非法居留的外國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結束之後,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將其遣送回國,是哪一個國家的國籍,就送回哪一個國家!

澳大利亞籍華人梁某某由於違反國內的防疫規定,梁某某的在國內的居留證已經被註銷,公安機關已經明確限期離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規定限期離境,繼續滯留在中國,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規定,也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後,我們不會再讓其繼續留在國內,就會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將其遣送回國,讓他回到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才是她的國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後,被註銷居留證之後,已經聯繫了租賃公司,處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處理完出租屋,就會按照規定離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現在自己已經是聲名狼藉的“網紅”,是全世界的焦點,如果再不按時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閒飯,然後被強制驅逐出境,自己的名聲會更臭!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待梁某某這樣的澳大利亞籍不守規矩的外國人,在中國犯了錯,為了了防疫規定,給中國的防疫工作添堵,註銷其居留證,將其驅逐出境,是最正確的選擇,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亞,你支持把梁某某驅逐出境嗎?


老鱷魚觀天下


澳籍華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腸子,自己的胡攪蠻纏不聽勸阻,導致了百萬年薪工作的丟失,更是被註銷工作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北京警方對其發佈限期離境通知,在規定的時間,梁某必須遵從通知的離境要求,如果賴著不走,將會被相關部門強制執行,驅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經過前面的種種事情,應該在隔離期滿後,乖乖的在限期離境,不會再蠻橫到等著執法人員上門了吧。

梁某作為澳大利亞籍人員,已經在華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蹟更是擴散回到澳大利亞,多家媒體對其行為以及中方的處理結果進行報道,這下引發了澳洲的網友們的大量關注,主流都是對其紛紛批評和譴責,認為“個人不能自私的將自己的需求凌駕於公共安全至上”,這明顯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會規則。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紛紛表明澳大利亞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國民眾的三觀整體都還是比較正的,那個隱瞞病情跑回國內看病的黎某,瞞天過海的招數震驚了美國網民,她行為同樣也引起了美國網友的瘋狂吐槽。


量子實驗室


聽說澳籍華人梁某妍已經在諮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從公安機關取消其居留權和限期離境,她的半個月出境時間已經時日不多了,應該還有幾天吧。

梁某妍現在應該打點行裝了,購買能夠接收她的國家或地區的機票,通過香港、日本、韓國轉機回到她的祖國澳大利亞,1-5年之內不能來到中國從事任何工作或者探親之類的,肯定會拒籤。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話,公安機關將會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條規定,非法居留、非法就業;違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為澳籍華人,梁某妍到中國工作,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手續,按照規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國法律的制約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外國人在華管理辦法進行工作、生活。不得違反法律,絕對不會因為你是外國人或外籍華人受到區別對待的,不能有超越國民待遇。

限期離境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如果梁某妍對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估計這個行政複議她是不會勝訴的,只能是聽話馬上離開。限期離境是最常用的一種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複議結束後,如果公安機關沒有撤銷限期離境措施,她必須離境。如果她不離境,採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將會像緬甸女子莎朗一樣,被遣送回其國家。

莎朗於2018年用護照和邊境通行證到了中國,從12月份開始至今在中國居住,沒有簽證,沒有合法居留權,因此,常州天寧公安分局鄭陸派出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遣送回其祖國


警方還提示,現在疫情還沒有穩定,在這種時候更應該強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實,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槍口上。如果當時她在外面跑步,聽從社區工作人員勸說,向社區工作人員道歉表示自己的錯誤行為;在社區人員到其家門後,她先不開門,解釋清楚自己沒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認自己的錯誤,不大喊救命啊,騷擾啊;在警察同志到來後,與警察同志好好溝通,承認自己錯誤,主動要求寫保證書,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現在一切都是板上訂釘了,留給梁某妍的時間不多了。限其出境總比遣送出境要體面得多,再見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順風吧。

我是: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感謝您的閱讀。更希望得到您的評論和關注,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老師了。再次感謝!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我是向日葵,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經歷了此事件的澳籍華人梁某以後一定是老實了,她這次的外出跑步事件,使的她不僅名譽掃地,工作也丟了,短時間內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敢在踏足中國的土地。

澳大利亞跑步女事件出現後,受到了中國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不會因為你是外國國籍而對你的違法違規行為而放縱不管,為了保障中國全方位防疫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於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梁某,下達了15天限期離開的處理決定,但是有的老百姓會說,如果她不走怎麼辦?針對這點,我們的公安機關會強制遣送出境,並且會口頭警告或者書面警告,這中間產生的飛機車船費用,將由梁某自行承擔,並且梁某作為被執行人五年不能進入中國境內。

說句心裡話,梁某作為華人,因該響應國家防疫的號召,不要搞特殊化,畢竟國家要求大家在屋子裡宅,也是為了大家不被傳染新冠,希望經過此役後,身為成年人的梁某能夠改過自新。不要在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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