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不走应该怎么处理?

午阳十二时


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好似照妖镜,让许多华丽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暴露出了本来的面貌,跑步女梁某妍运动改变了人生,一夜之间成为千夫所指的网红,从天堂坠落到地狱,身败名裂,人设坍塌。

①跑步女的低情商与高学历、高薪酬形成巨大反差。无视防疫规则跑步不戴口罩,你的所谓自由可能给别人带来潜在危险,防疫人员、公安部门到场后,自认为高人一等,目无一切恶语相向,与985名校毕业、就职国际大公司、拿着百万年薪不匹的是,梁某妍与生俱来的自私自利的天性。


②一次跑步习以为常的跑步,成为自己人生的拐点,悔青肠子为时已晚。跑步女为自己傲骄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遭公司开除、被限期离境、被所有人唾弃,事后再多的哭诉也于事无补,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负责,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③跑步女已无任何颜面呆在中国,限期满了不走,也会被强行遣返。梁某妍从趾高气昂、态度嚣张,到丢工作、失征信、遭唾弃,她的人生好似坐了趟过山车,3.19她已搬离了原来隔离的小区,成为过街老鼠的她,估计再没有留在中国的勇气,澳大利亚网友已拒绝收留她,回去晚了估计连自己的国门也进不去了。


总之防疫是中国目前压倒一切的大事,不容任何人破坏中国抗疫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按照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是非常时期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奉劝梁某妍们做事、说话之前要三思而行,且行且珍惜。


老褚说球


很简单,如果她“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话,那就改三个字:把“限期离境”改为:“驱逐出境”。

正常情况下,梁某妍的回澳手续是齐全的,她的中国签证时间本来是九月份到期,现在改为“15日之内离境”(限期离境的通常做法),中国方面还是给了她一定的时间余地来离境的。

至于她入境澳洲,那就更加没问题了。原本她就是澳籍人士,回自己的国家,有什么问题?当然,回到澳洲之后,会不会再享受隔离14天的待遇,那就是澳洲政府的事儿了,与中国方面已经没有关系了。

我相信:别看她在中国趾高气扬、胡搅蛮缠的,但是,到了海外,她就会换上一副新面孔,展现出遵纪守法的“高素质”。所以,她会选择按期离境,而不是被“驱逐出境”的。

退一万步说,真的过了15天,她还没走的话,北京警方也会将她强制性遣送出境的。至于费用方面,则完全不用替她担心,人家是拜耳公司的高管,还会拿不出买一张机票的钱?




临时客


澳大利亚跑步女张某妍的事已经过了几天了,她本月15日违反防疫政策,不佩戴口罩外出跑步,被社区防疫人员发现后,却不停劝阻。后来社区防疫人员联系警方到场对其进行了警告,事后其再也未出门。事件曝光后,其所在拜耳(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公告,表示因为张某妍违反防疫政策,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已经与张某妍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这件事对于她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她去年9月才入职拜耳,担任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可以说是来得也快去得也快。

(张某妍)

事情其实还没有完,北京警方在1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这个处理其实在意料之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当前的防疫形势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多日未发生本土感染的情况。然而由于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扩散开来,华人、华侨和留学生争相通过各种渠道辗转回国。这给防疫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严格入境管理。对于那些拒绝配合防疫的外部输入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事发小区)

那么现在有个问题,对于本身已经加入澳大利亚籍的张某妍而言,其已经被注销了工作类居住许可,限期离境。那么她如果在期限内仍然滞留,那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

对于那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的境外人员,我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有相关处罚规定的。根据该法77条的规定,如果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如果其藏匿起来,非法滞留,不听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之后其可能面临遣送出境,相关决定的执行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一旦被遣送出境,那么也就意味着一到五年内无法再申请入境。这歌损失可以说是相当大的。相信只要张某妍只要保持一丝理智,那么就不会这么做。

(进行登记)

法律是一个国家确保这会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任何人不论是谁,只要在我国法律的管辖范围内,那么就必须准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张某妍没有遵守防疫政策,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单独跑步,这如果在其他国家可能是完全符合当地防疫政策的,在我国的境外人员入境隔离的相关防疫规定并未不统一,对于相关固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张某妍在被社区防疫人员发现并对其进行劝解后,拒绝配合并顶撞防疫人员,这行为影响很坏,在这种情况下,其已经不符合隔离条件了,所以依法取消其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的处理是很必要的。

(入境人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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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一位年薪超过百万的澳大利亚籍女主管,由于在来了中国之后不配合疫情管理条例,没有在家中进行隔离,最后落得一个多么凄惨的下场呢?先是开除工作,再是被驱逐出境。

据了解,这位澳籍华人已经在3月21日被带离了社区,她之前在北京租下的房子也已经由社区出面退租了。也就是说,眼下这位澳籍华人已经不在当时的社区内了,恐怕已经被执行了隔离,马上就会被驱逐出境了。

在工作被开除之后,这位澳籍华人的入境申请也是被吊销了,这也意味着她将在14天内离开中国,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

如果她想要赖在中国不走,那么情节严重的直接拘留,等拘留期满之后再遣送回澳大利亚。不过眼下澳大利亚已经封闭,澳籍跑女恐怕想回去,也是回不去了。


魅力社会


她只是个客,应把自己当高高在上的主人,客随主便,都不懂,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谁是主人,是十四亿中国国籍的国人,主客不分,你不可能凌驾于主人法律之上,肯回国避难,是主人的大度,不守规定,主人有权拒绝,也适用外国人,


琴荷薄希


澳籍华人梁女士单论学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她毕业于国内某老牌的985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又到了澳大利亚有名的昆士兰大学学习信息系统专业。而且梁女士毕业后还曾经在多家国际知名企业任职,她最近就职的拜耳公司据说给她开的年薪超过百万!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梁女士的素质和她的高学历并不相称!她从澳大利亚返京后,不但没有遵守规定居家隔离14日,私自外出跑步锻炼身体,而且面对劝阻的工作人员还大肆撒泼,满口芬芳,那副样子完全看不出是个拥有高收入高学历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不但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怒,而且她就职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开发表声明,直接开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名声臭了工作也丢了。但是我们只能说她是咎由自取,谁让你不守规矩的!

不过梁女士被公司开除后,她的工作居留许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注销,梁女士将会被限期离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许可被注销后,如果她还强行赖在中国不走,这样的话她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种违反行为!如果是这样,按照法规将会被处以拘留处罚,之后再将其驱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本来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声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后再赖着不走被驱逐出境,那么梁女士的声明会变得更臭,到时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亚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维中充满了傲慢、偏见和优越感,她有着高学历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亚国籍更是让她在中国人面前优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里充满了自卑,觉得比不上外国人,在自己取得外国国籍并且事业有所成功后,通过不守规矩、撒泼打滚来彰显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实她在我们眼里不过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巨婴”罢了!


铲史官老李


近日,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处理了一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无签证的情况下,在没有居留证的情况下,逾期滞留,直到疫情期间,莎朗被隔离时才发现,莎朗已经逾期滞留4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属于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驱逐出境,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对于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结束之后,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是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就送回哪一个国家!

澳大利亚籍华人梁某某由于违反国内的防疫规定,梁某某的在国内的居留证已经被注销,公安机关已经明确限期离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规定限期离境,继续滞留在中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规定,也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后,我们不会再让其继续留在国内,就会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让他回到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才是她的国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后,被注销居留证之后,已经联系了租赁公司,处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处理完出租屋,就会按照规定离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现在自己已经是声名狼藉的“网红”,是全世界的焦点,如果再不按时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闲饭,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自己的名声会更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待梁某某这样的澳大利亚籍不守规矩的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错,为了了防疫规定,给中国的防疫工作添堵,注销其居留证,将其驱逐出境,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亚,你支持把梁某某驱逐出境吗?


老鳄鱼观天下


澳籍华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肠子,自己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导致了百万年薪工作的丢失,更是被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北京警方对其发布限期离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梁某必须遵从通知的离境要求,如果赖着不走,将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执行,驱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经过前面的种种事情,应该在隔离期满后,乖乖的在限期离境,不会再蛮横到等着执法人员上门了吧。

梁某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已经在华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迹更是扩散回到澳大利亚,多家媒体对其行为以及中方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这下引发了澳洲的网友们的大量关注,主流都是对其纷纷批评和谴责,认为“个人不能自私的将自己的需求凌驾于公共安全至上”,这明显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会规则。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纷纷表明澳大利亚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国民众的三观整体都还是比较正的,那个隐瞒病情跑回国内看病的黎某,瞒天过海的招数震惊了美国网民,她行为同样也引起了美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量子实验室


听说澳籍华人梁某妍已经在咨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从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权和限期离境,她的半个月出境时间已经时日不多了,应该还有几天吧。

梁某妍现在应该打点行装了,购买能够接收她的国家或地区的机票,通过香港、日本、韩国转机回到她的祖国澳大利亚,1-5年之内不能来到中国从事任何工作或者探亲之类的,肯定会拒签。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话,公安机关将会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条规定,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违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为澳籍华人,梁某妍到中国工作,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按照规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外国人在华管理办法进行工作、生活。不得违反法律,绝对不会因为你是外国人或外籍华人受到区别对待的,不能有超越国民待遇。

限期离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如果梁某妍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估计这个行政复议她是不会胜诉的,只能是听话马上离开。限期离境是最常用的一种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复议结束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撤销限期离境措施,她必须离境。如果她不离境,采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将会像缅甸女子莎朗一样,被遣送回其国家。

莎朗于2018年用护照和边境通行证到了中国,从12月份开始至今在中国居住,没有签证,没有合法居留权,因此,常州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遣送回其祖国


警方还提示,现在疫情还没有稳定,在这种时候更应该强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实,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枪口上。如果当时她在外面跑步,听从社区工作人员劝说,向社区工作人员道歉表示自己的错误行为;在社区人员到其家门后,她先不开门,解释清楚自己没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认自己的错误,不大喊救命啊,骚扰啊;在警察同志到来后,与警察同志好好沟通,承认自己错误,主动要求写保证书,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现在一切都是板上订钉了,留给梁某妍的时间不多了。限其出境总比遣送出境要体面得多,再见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顺风吧。

我是: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感谢您的阅读。更希望得到您的评论和关注,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老师了。再次感谢!


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我是向日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经历了此事件的澳籍华人梁某以后一定是老实了,她这次的外出跑步事件,使的她不仅名誉扫地,工作也丢了,短时间内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敢在踏足中国的土地。

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出现后,受到了中国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不会因为你是外国国籍而对你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放纵不管,为了保障中国全方位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梁某,下达了15天限期离开的处理决定,但是有的老百姓会说,如果她不走怎么办?针对这点,我们的公安机关会强制遣送出境,并且会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这中间产生的飞机车船费用,将由梁某自行承担,并且梁某作为被执行人五年不能进入中国境内。

说句心里话,梁某作为华人,因该响应国家防疫的号召,不要搞特殊化,毕竟国家要求大家在屋子里宅,也是为了大家不被传染新冠,希望经过此役后,身为成年人的梁某能够改过自新。不要在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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