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切實做好“新基建”項目用地保障工作

中國甘肅網3月26日訊(本網記者 張玉芳)近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發佈《關於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用地服務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資源系統要高度重視,多措並舉,充分發揮自然資源支撐作用,不斷增強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切實做好“新基建”項目用地保障工作。

《通知》明確,“新基建”項目用地主要包括特高壓、新能源汽車充電樁、5G基站建設、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城際高速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等七大領域涉及的產業用地。全省自然資源系統要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引領,組織編制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時,主動對接發改、交通、水利、工信等有關部門,充分考慮“新基建”項目落地需求,將“新基建”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通知》要求,要優先保障項目用地計劃,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改革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分配方式,實行集中統籌、分級保障,進一步加大省級調控力度。同時,要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優化建設用地審批制度,開通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隨報隨批,及時保障項目依法落地建設。此外,要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合理配置土地,加大供應力度,推進項目順利落地。鼓勵“新基建”領域建設項目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充分利用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切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產出水平。

《通知》提出,要切實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項目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涉及出讓方式供地的,出讓成交後,受讓人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有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款,首付按不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繳納,餘款1年內繳清。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方式供應產業用地。以長期租賃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賃期限不超過20年。以租讓結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賃部分單次簽約時限不超過20年,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依法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實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招標拍賣掛牌程序可在租賃供應時實施,在承租方使用租賃土地達到合同約定條件後需辦理出讓手續時,可採取協議方式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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