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劉邦在地方實行的是群國並行制?

史之為鑑


您好,首先說明漢初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在中央直管郡縣以外分封諸侯國。之所以漢初所施行的是郡國並行制,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政治軍事需要:早在楚漢相爭時期,一批從項羽陣營投奔劉邦的將領,如韓信,英布等人,在戰爭中建立了赫赫功勳,往往在平定一地後,便要求劉邦封其為王,代表如韓信。漢四年春,韓信在平定齊地後,請求立為假王(暫署為王),劉邦對此心生猜忌,不過為了籠絡他,還是聽從了張良的意見,封他為齊王,而後又封英布為淮南王。由於這些人功高震主,又手握重兵,劉邦不得不封其為異姓王加以收買,同時又分封嫡系子弟為同姓王。二、國家治理需要:秦始皇一統中國後便實行了過於超前的郡縣制,東方六國的土地,人口全部歸於中央管轄,而在此之前,自西周以來的分封制已施行了數百年,封建思想在百姓心中仍根深蒂固,而此時的秦朝卻根本沒有管理如此龐大國土的官僚機構和經驗。而後秦末起義,楚漢相爭,劉邦在鴻門宴之後的根據地在關中,巴蜀地區,而分封的封國則包含了原東方六國的大部。漢初國家既沒有管理東方六國廣大土地的能力,也為了籠絡人心,降低統治成本而不得不分封大批同姓,異性諸侯王,相比起異性諸侯王,同姓諸侯王尚能起到一定的保衛中央,牽制異性王的作用(理想作用,但歷朝歷代諸侯王叛亂層出不窮)三、休息養民需要:分封的諸侯國有著極大的自治權力,中央政府對地方事務不多加干涉,這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起了較大作用,而秦末連年的戰爭使得中原人口銳減,急待恢復經濟,修生養息。《漢書·高惠高後功臣表》載;逮文、景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可見侯國在恢復發展社會經濟方面的作用。由於各級地方政府積極主動性的發揮,當時形成全社會的連鎖反應,出現了舉國上下競相安撫百姓、努力發展社會生產的情景。



小C史話


你好,我是狐狸小姨,最近正在創作歷史類的文章。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要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劉邦在楚漢戰爭之時就已經有了設立封國的想法了,比如韓信就曾被封為齊王。一開始是劉邦為了籠絡人心,畢竟封王就算是有了自己的土地。後來在統一天下之後,劉邦又封了許多同姓王,為了鞏固統治。

當時劉邦認為秦朝滅亡的原因就是因為實行郡縣制,導致一旦中央有危險大家都沒有人過來救援。劉邦覺得只要自己封了很多同姓王,就可以像西周那樣,有危難,諸侯王會過來救援。同時呢,由於秦實行的郡縣制的確有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劉邦也是很需要中央集權的,那麼就兩種方法都用起來作為中和。這樣諸侯王的權利就不會過大,中央集權也會有保障,諸侯王不會隨意反叛。

嗯,可惜的是後來還是出現了諸侯王權力過大,所以漢武帝又接受主父偃的建議,實施推恩令,最終削弱了諸侯王的勢力,這才真正做到了大一統。


隔壁狐狸小姨


劉邦是對於當時的情況而選擇的,但並非是劉邦首創。在秦國統一天下後以,有一些大臣也主張郡國並行制。秦朝丞相王綰等人認為秦朝剛剛統天下,燕、齊、楚等國大遠,不封王的話,一旦有事很難鎮壓。請求立秦始皇兒子為王。秦始皇下詔讓群臣討論,大家都贊同。史記: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但受到廷尉李斯的強烈反對。李斯認為周朝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可是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就像仇人一樣,諸侯之間彼此征戰,周天子也無法阻止......。秦始皇聽了講:“以前,天下人都苦於連年戰爭無止無休,就是因為有那些諸侯王。現在我依仗祖宗的神靈,天下剛剛安定如果又設立諸侯國,這等於是又挑起戰爭想要求得安寧太平,豈不困難嗎?廷尉說得對。”史記: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所以秦始皇分天下置三十六郡。


後來淳于越向秦始皇進言:“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擁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象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剛才周青臣又當面阿諛,以致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不是忠臣。”始皇把他們的意見下交群臣議論。李斯冒死進言,秦始皇聽從了李斯的意見。從兩次提議分封,秦始皇都讓大臣討論來說,他們所說的也不無道理。陳勝吳廣起義時,就沒有宗室援救。 劉邦會選擇郡國並存完全是借鑑前人。王綰所說的分封諸子和李斯所說的周朝前車之鑑,這兩人說的都有道理。不同的是一個是近憂,一個是遠禍。劉邦打敗項羽後,首要面臨的問題就是王綰所說的齊、楚、燕等地過於偏遠。一旦這些地方作亂,漢朝鞕長莫及。至於李斯所提的事那是後來的問題,不是劉邦目前所要解決的問題。所以劉邦才實行郡縣封國並存。郡縣制也使得中央擁有很強的力量。劉邦任命侄子劉濞為吳王就是為了鎮住楚地豪強。史記: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以填之,諸子少,乃立濞於沛為吳王。劉邦不是不知道劉姓王將來會作亂,但那不是當時立馬要解決的問題。劉邦在吳王劉濞上任前對他說:“漢興立以後五十年間東南方向將有叛亂髮生,難道是你嗎?然而天下同姓是一家人,你千萬不要造反!”劉濞叩著頭說:“不敢。”史記:告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者,豈若邪?然天下同姓為一家也,慎無反!”濞頓首曰:“不敢。



劉邦滅掉異姓王后接著都封了自己的諸子和兄弟子侄為王,坐鎮偏遠地區。這裡但偏遠指的是距離關中遠。

諸子: 公元前201年封封給劉肥為齊王。公元前198年封劉如意為趙王。公元前196年封劉友為淮陽王、劉長為淮南王、封劉恢為梁王、劉恆為代王。公元前195年封劉建為燕王。

兄弟子侄: 劉交為楚王,劉賈為荊王、劉喜為代王(後廢為侯)。

劉邦把異姓王都處理了,其地盤全都封給了几子和兄弟子侄。處理楚王韓信,封劉交為楚王和劉賈為荊王。處理梁王彭越後,封為劉恢為梁王、劉友為淮陽王。處理淮南王布後,封劉長為淮南王。處理趙王張敖,封劉如意為趙王。處理代地反叛後,封劉恆為代王。處理燕王盧綰後,封劉建為燕王。劉邦所封劉氏子弟弟為王的地盤大體上是原來是戰國齊、燕、趙、楚的地盤。漢朝中央所控制的地盤是秦、韓、魏。王國的地盤佔了天下一半以上。劉邦把齊、楚兩地的豪強大姓遷至關中,以削其勢。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


劉邦所定的封國跟西周的分封在義務上是一樣的。但增加了“相國監國制度”。有輔佐之意,也有監察之意。漢初王國的相國和一些官吏是由中央派遣過去。劉邦曾任命曹參為齊國相、周昌為趙國相等。劉邦還制定了法度以為定製。王國也無權任命二千石的官職。淮南王劉長曾仗著文帝的寵愛請求自行任命相國和二千石的官員。董昭對其勸說這是違背漢家法度的。漢書:漢法,二千石缺,輒言漢補,大王逐漢所置,而請自置相、二千石。七國之亂時楚、趙兩國的大傅、相國、內史皆被殺,景帝封他們的兒子為侯。漢書:封故楚、趙傅、相、內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為列侯。 郡縣制的目的就是讓中央擁有一定的實力,不至於像西周那樣越分越小。封國制就是讓劉氏子弟鎮住齊、楚、趙、燕。至於他們會成為優患,那不是劉邦目前該擔心的事情。

秦朝其實就是地方豪強所推翻的。這也是劉邦為何封劉氏子弟為王坐鎮,又把很多原六國豪強遷往關中。例如楚國項氏世代為將軍,因封地在項,所以以封地名為姓。史記:項氏世世為楚將,封於項,故姓項氏。楚人跟著項梁起事為的就是恢復楚國,恢復了楚國也就恢復了分封制。其他五國後人起事也是為此。 公元209年陳勝吳廣起事,六國豪強紛紛響應。六國雖亡,但其舊貴族還是擁有很強的力量。

例如齊國田氏族人田儋、田榮等。史記:皆豪,宗彊,能得人。陳勝吳廣起事時他們殺了秦朝官吏並召集豪強子弟起事。史記:而召豪吏子弟曰:諸侯皆反秦自立,齊,古之建國,儋,田氏,當王。

項梁在江東也是召集豪強子弟起事。史記: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

魏國公子咎、豹投奔陳勝,魏人周市攻略魏地後擁立魏咎為王。史記:周市曰:“天下昬亂,忠臣乃見。今天下共畔秦,其義必立魏王後乃可。”

魏人陳餘張耳投奔陳勝。陳勝讓武臣陳餘張耳帶著三千人去趙地。他們對趙地豪強講:於此時而不成封侯之業者,非人豪也。豪強紛紛響應,一下子數萬人。

陳餘張耳後來擁立趙國貴族趙歇為趙王。燕人擁立韓廣為燕王。韓人擁立韓國貴族信為韓王。項梁項羽擁立楚國後人為王,項家世代為楚將。他們這樣做不過是希望恢復分封制。


小鴻哥


西漢一代二百年間(前202~公元 8)的疆域和政區變化很大。 郡國並行制初期的版圖小於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區為匈奴所佔有,南方五嶺以南為趙佗所割據(見南越),東南(今福建、浙南)地區和西南(今貴州、雲南、川西南)地區也脫離了中央政權的管轄。全境只有四十餘郡,其中大部分郡屬漢高祖劉邦所建立的諸侯王國所有。 漢初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國支郡逐漸被削,諸侯王特權被奪,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漢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單一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文景兩代相繼執行的以親制疏和眾建諸侯之策,使王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景帝悉收王國支郡以屬中央,又使漢郡數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共有王國二十五(西漢一代王國最高數),漢郡四十三。但是版圖仍與漢初一樣,並未擴大。 漢武帝以後分全國為司隸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個監察區。上述一百零三郡國即依地域分屬這十四部。

影響:

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中央機構繼承秦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 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採納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 郡國並行制

“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機構,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周朝文DMU


是郡國制。

郡國制,又稱郡國並行制,是指郡縣制和封建制(分封制)並同實行的行政區劃制度。始於西漢,建立之初是為了避免權奸亂朝,又可以中央集權。此制度一直延續到南北朝。

劉邦先前為了楚漢相爭,分封異姓諸侯王,以爭取實力軍人的支持,擊敗西楚。但一統天下後,劉邦面對軍力強大的異姓王,非常不信任,隨即開始消滅異姓王,先後滅亡了燕王臧荼、韓王信、楚王韓信、趙王張敖、代王陳豨、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新的燕王盧綰。劉邦訂立了白馬之盟,不允許異姓王再度出現。

周朝採用封建制,傳國悠久,但國勢衰弱,被諸侯欺凌;秦朝採用郡縣制,中央集權,國勢強大,但權奸趙高亂朝之後,迅速滅亡。所以劉邦想出了折衷的辦法,漢朝以“郡縣制”為主,承襲了秦朝“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推行封國制,郡縣與封國並行,又稱“郡國並行制”。漢朝的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以分封宗室子弟的方式,分封同姓九王,調和郡縣制與封國制的兩極偏差,恢復封國制,同時又施行郡縣制,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產生積極作用,但後來還是引爆了七國之亂。

中國史上自漢朝開始直至南北朝,各個時期國家行政區劃管理上不同程度實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體。各個朝代政權穩定以後,王國與侯國實際成了行政區劃體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漢朝王國、侯國的行政長官是“國相”由朝廷直接任免,為王、侯國的實際行政長官,王侯反而是虛君,不掌該地治理權力。到了魏晉南北朝行政長官則是內史。而且魏晉南北朝的諸侯王,通常不到藩國就任,而是皇帝另有任用,如任命都督某處軍事。比如八王之亂時的成都王司馬穎並不在成都國,而是作為都督冀州諸軍事,駐守在鄴城[1]。

隋朝之後,行政區劃上沒有了封國,在唐朝安史之亂之後,存在觀察使、節度使等軍閥割據政權,大多數情況下,要領受中原王朝的冊封來確保政權合法性,如五代十國時期,十國之一的楚國之國王馬殷,儘管於907年建國,仍舊於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後唐冊封為“楚王”。宋朝亦加強中央集權,分封王沒有封地,不實行郡國制。

元朝的情況比較複雜,參見元朝藩王列表。

比較特殊的是明朝,雖然有分封制,但分封的區域並沒有形成行政區劃,分封王並無實權,受皇帝直接管轄。

清朝初年的三藩也有封國的性質,但隨即也引爆了三藩之亂。


漫說東西


劉邦稱帝后,有鑑於秦亡的歷,史,教,訓和當時國,家,凋,敝,荒,涼、經,濟,蕭,條,國,力,虛,弱,遂採取道,家“黃老治術”、“無為而治”的理,念,治,理,國,家.

首先,採取“郡國制”,郡縣和封國並存.皇帝分封侯國和王國,其中侯國只享有封地內的稅,收,無,軍,事和行,政,權,並受郡的管轄,而王國則擁有獨立的政,治和軍,事,權,力.

另外,對內注意興,修,水,利,減,免,賦,稅,為恢,復,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對外則和,親,匈,奴,維,持,邊,區,和,平.劉邦的這一系列整,治,措,施,維,持了幾十年的和,平,但是引致一系列問題:對內的輕,徭,薄,賦,政,策,令地方上一些豪,強,勢,力日大,土,地,兼,並,現,象,嚴,重;對外則匈,奴,背,信,棄,義的寇,掠,邊,境,日,頻,威,脅,邊,區大漢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邊,境的社,會,經,濟帶來嚴重的破壞.

在執行這,些,政,策之餘,劉邦也對在楚漢相爭中有大功的異姓諸侯王起了猜忌之心.韓信就是在這時候被蕭何用計由呂后處,死,隨後彭越、英布等人也相繼被剷除.異姓諸侯王所剩無幾,取而代之的是劉姓諸侯王.劉邦在白馬之盟時對眾人說了一句話:“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西漢開國皇帝漢太祖鑑於秦帝國朝廷孤立無援、二世而亡的做法,分封了一批諸侯王,但同時又沿襲了郡縣制,使西漢前期的行,政,區,劃出現了一種封建制與郡縣制並立的局面,稱“郡國並行制”.雖然之後漢太祖通過各種途徑除去了韓信、英布等大部分的異姓王,但仍設立了九個劉姓諸侯王以為朝廷之援.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諸侯國實力強大,有獨立的軍,事,政,治,體,制與職,權,而且多數跨數郡之地,大者甚至有四至六郡.天下六十餘郡,有四十餘郡在各諸侯王手中,而漢天子所掌握的郡尚不足二十.

州郡、國是西漢的一,級,行,政,區,郡的最,高,長,官稱郡守,後改稱太守.國的最,高,長,官稱“相”.

縣是第,二,級,行,政,區,劃,除一般的縣外還有侯國、太后公主等的湯沐邑和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立的“道”.萬戶以上的大縣的長,官稱縣令,萬戶以下小縣的長,官稱縣,長.

漢朝承襲了秦朝“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推行封國制,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這種兩種並行制又稱“郡國制”,兩漢時期雖郡國並行,但仍以“郡縣制”為主.

漢朝初期,劉邦面對拼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亡秦後的六國背景,首要任務是:勉力維持穩定局面,剷除異姓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調和異姓諸侯王與郡國制的兩極偏差,劉邦與項羽相爭時,先後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後來中,央,政,府及封國之間的對立,延續了很長的時間.漢初恢復封建制,同時又施行郡縣制,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起到積極作用.


張佑嘉


  秦三世而亡,讀過歷史的人都知道,其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歸結於項羽和劉邦對天下的爭奪。而在項羽和劉邦爭奪天下時,劉邦曾經為了能夠戰勝項羽,奪得天下,而冊封禮七個異姓王。這七個異姓王在劉邦登基做了皇帝后,也獲得了自己的封地,形成了自己的藩國。

  正所謂“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面對這些個開國功臣,劉邦是一面感激,但是也不得不防。所以才有了這樣的政治制度,即西漢建立後,在中央則繼承秦朝的制度繼續實行三公九卿制,而地方則實行郡國並行制。關於劉邦等皇帝實行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就是為了削弱劉邦之前冊封的異性王的勢力。

  地方實施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在於穩固江山,削弱諸侯國實力,但是這一目的實際上並沒有達到。就西漢的歷史記載,在劉邦去世後,由他的子孫接管江山的過程中,曾經出現過“七王之亂”。

  關於“吳楚七國之亂”的發生,實際是在漢景帝統治期間,當時諸侯國的勢力已經遠遠凌駕於郡縣之上,諸侯王的權利已不能滿足各位諸侯對權利的嚮往,所以他們發動了動亂。此時,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已經完全不存在了。這次動亂被佔壓後,漢景帝則認識到了該制度的不足,開始著手削藩事宜,但是削藩是到了漢武帝時期才被完成的,郡國並行制也被“推恩令”所取代。

 

  郡國並行制是漢朝時期特有的地方政治管理制度,所謂郡國並行制,就是劉姓嫡系封國與外姓列侯並存的地方管理政策,在漢朝的發展過程中郡國並行制發揮了諸多作用。但史學家對郡國並行制及郡國並行制的後果有不同層面的見解。在對郡國並行制的後果的研究中,史學家主要從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對其進行了評價。

  一方面,史學家認為由於漢朝建立後疆域擴大,漢政權推行郡國並存制,擴大了地方封國的自治權利,雖是無為而治的表現,但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各封國的經濟發展。郡國並行制使各封國維持其地理環境的界限,因地制宜的發展地方經濟,並且各封國王擁有相對獨立的財權,使得群國並行制在促進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推動了漢王朝的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一部分史學家對郡國並行制的後果持批判態度。郡國並行制給各郡國一定的兵權和財權,同時又疏於對地方的管理,使一部分郡國擁兵自重,造成割據勢力出現,郡國並行制的實行不利於中央集權,為漢朝滅亡埋下伏筆。

  隨著漢朝的發展和郡國並行制的全面實行,全境郡國數量也不斷的增加,文景時期,實行“以親治疏”、“眾建諸國”的政策以達到削番弱國的目的,緩解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武帝之後諸侯國的地位幾乎都在郡國之下,郡國並行制也逐漸演變成了單一的郡縣制。對郡國並行制後果的評價可謂仁者見仁,但不可否認的是郡國並行制無論好壞,都是中華文明史上特有的地方政治制度,為中華文明譜寫了獨特的一頁。

  漢代實行的地方政策有郡縣制,除了它之外還有一種分封制,即郡國並行制,這是同秦朝地方政策最大的不同。文帝和景帝他們一直執行著以親制疏,眾建諸侯的策略,即分封一個諸侯國,而在這位諸侯名下土地將會在他去世之後由他的所有兒子平分,這樣一來,既打破了嫡長子世襲的規矩,又使得諸侯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起到了削藩弱國的意義。但是郡國並行制弊端也是很大的。

  七國之亂就是郡國並行制弊端顯現的地方。在楚漢相爭的時候,劉邦因為打不過項羽 ,拉攏了韓信 ,彭越 ,英布三個人,最後集齊四個人的力量才消滅掉了項羽,在當時消滅項羽之後又封了一些曾經在戰爭中幫助過他的人為異姓王。

  但是高祖劉邦對他們並沒有任何的信任,再加上他們在建國之後出現了一些不當的行為被劉邦所討厭,最終被封的各個異姓王一般只會有三種下場,第一種是忍受不了劉邦對他們的控制,然後決定造反;第二種是因為被一些對頭誣告自己想要造反然後被劉邦下令殺掉;第三種就是在劉邦的地盤上混不下去了,乾脆把地盤捨棄,帶著金銀細軟,妻子兒女一路向北投奔胡人。

  這時就顯現出來那些無能的同姓王,而劉邦對於同姓王的容忍尺度較大,自己的孩子也沒有顯示出很大的才能,讓那些王覺得皇帝這個位置還不如自己來坐。但是,實行了很多年的郡國並行制弊端也只出現過七國之亂這一次,所以,郡國並行制在當時還是很符合社會需要的。

  郡國並行制從其誕生到被正式確立下來,經歷了西漢的幾代皇帝。其能夠在當時存在並發展的原因在於郡國並行制的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即:

  第一,郡國並行制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各個分封國的經濟,在一定程度上放任諸侯國自行發展經濟有利於正國家的經濟的發展。

  第二,郡國並行制的實施有利於自然資源的充分開發和利用。當時的西漢疆域遼闊,但是各地的氣候等並不相同,若朝廷統一制定發展政策,不利於對自然條件的充分利用。實行郡國並行制後,各個諸侯王可以自主的根據自己國家所屬的地區的自然條件,進行與之相適應的農業的發展。


道中道道史道文


1、吸取秦滅亡教訓

首先,當時人普遍認為郡縣制是秦的暴政,是秦滅亡的原因之一,分封才是正道(事實上戰國七雄不斷的將國內集權化,貴族不斷被削弱,秦皇不過整理一下而已),在當時人論秦的文字中這類議論很多。

2、安撫功臣

其次,項羽封建諸侯,劉邦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這些諸侯的幫助才勝利的,自然要安撫他們,而功臣封王的也多。

3、國家行政人員過度缺少

還有,當時戰亂初平,漢家對偏遠地方無力控制,而且行政機構破壞嚴重,根本沒有足夠的人員來任地方官,所以只能採取郡縣和分封交錯的斑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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