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3年,一棵小樹苗不能成長為大樹,一個牙牙學語的嬰兒也不能成長為翩翩少年……歷史長河,3年僅僅是彈指一瞬間,然而對於一個人和他所鍾愛的公訴部門來說,代表了一個蝶變的歷程,代表了一種對信仰的堅守。他叫普昌傑,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部主任,他用3年的時間帶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連續兩年條線考核排名全市第一,連續兩年被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授予“集體三等功”,其個人也被授予“個人三等功”。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初心不改,靜待花開

成為一名優秀公訴人對於普昌傑來說,絕非偶然。在大學期間,他最喜歡的課程就是刑法和刑訴,成為一名優秀公訴人是他的人生追求。1999年8月參加工作,成為孟連縣人民檢察院的一名公訴人,“人世間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夠把自己的愛好變成工作。”1999年至2005年在公訴科,他像是一塊吸水的海綿,積極主動的向優秀的前輩們學習請教,汲取公訴辦案經驗;在辦案中不斷思考,一點一滴的積累,從起初的參辦到後來的挑大樑,成為了院裡辦理大要案的骨幹力量之一……然而現實和理想總是存在著差距,2007年4月因工作調動到景東縣人民檢察院,離開公訴席的他,先後在派駐監獄檢察室、駐看守所檢察室等部門工作,但他一直沒有放棄對公訴的熱愛,不斷的夯實著自己的法學理論基礎。初心不改,靜待花開!2017年初,因工作需要,也因其對公訴工作的滿腔情懷和熱血,10年後普昌傑再次站上公訴席,這一次,他不僅僅是一個公訴人,更是一個團隊的領頭雁……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

“像雄鷹一樣蛻變,全力以赴的去努力,才能不斷實現自我超越!”憑著對法律的熱愛與敬仰,他硬是通過努力把“新人適應期”迅速縮短下來。

立目標。第一次部門會議上,在向黨組彙報工作時,他說的話猶在耳畔,“我們要在三年時間內,讓景東公訴工作好中更好、強中更強,我們要打造一個強大的公訴”。過去的三年裡,他不是在去往法庭或看守所的路上,就是忙於在辦公室研讀案卷,或是和同事們討論案情……幾乎每個晚上他的辦公室都是燈火通明,他一步步帶領著公訴團隊在兌現自已的承諾。

改短板。分析問題,查找短板,變短板為強項,為扭轉公訴科歷來在刑事抗訴工作上的短板。他帶領公訴團隊,沉下身心分析研判,制定出一個具有可行性的精準化抗訴體系。擴充傳統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審理程序3項審查,對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量刑審查及審理程序5大項再細化審查,確保案件質量無瑕疵。同時充分發揮檢察官聯席會議“智囊團”的作用,確保抗點準確、抗由充分、抗力紮實,近三年來景東檢察刑事抗訴工作年年取得新的突破,2017年提請抗訴4件,2019年提請抗訴5件。

尋創新。積極拓展法律監督範圍、途徑,2018年5月,在全市率先試行“捕訴一體”辦案模式;積極調研,根據景東刑事犯罪輕微刑事案件所佔比重大、案件不能實現繁簡分流的情況,牽頭與公安、法院共同研究出臺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辦、輕罪快判”的目標。

帶團隊。作為公訴部門的領頭雁,普昌傑在業務上不僅對自己要求嚴格,對公訴辦案團隊更加嚴格,他說,“團隊強,才是真的強。”僅用三年時間他就帶領公訴團隊連續立下兩個“集體三等功”,部門幹警也在全市公訴人業務競賽中脫穎而出,兩人獲得“業務標兵”稱號,其個人也在競賽中獲得“業務能手”稱號。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辦好案,守護公平正義

2017年3月,被任命公訴科長以來,普昌傑率先垂範,主動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共辦理256件案件,他一直秉承著“辦好案、守正義”的職業信念,不論案件大小,都保證不枉不縱,找準事實真相,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彰顯法律公平。如辦理李某某誣告陷害案,因被誣陷的人員身份、內容特殊、涉及中央、省市相關部門,案情複雜、敏感,普昌傑一如既往頂住壓力主動承擔,從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審查逮捕階段快速審查決定、審查起訴階段認真細緻審查快速提起公訴,真正做到快捕快訴,不讓案件在檢察環節出現紕漏。所辦理的“3.07”、“5.31”兩個專案系涉黑涉惡案件,案件涉及人數眾多(“5.31”案涉43人,“3.07”案涉20人),案情重大複雜,案件材料多,案件審查難度大,普昌傑同志主動承擔起案件辦理責任,與辦案組成員一起攻堅克難。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強監督,維護法律尊嚴

作為一名公訴人,不僅應具備紮實的法律理論和政治理論功底、良好的語言駕馭能力和控辯能力,還必須有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在審查起訴環節,普昌傑不但勇於辦大案、難案,而且始終以強烈的責任心抓住每個案子的蛛絲馬跡,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如其辦理的邵某某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拒不供認自已的犯罪事實,為將被告人繩之以法,普昌傑不斷補充完善證據,經多次庭審,牢牢的把握住了關鍵性事實,讓被告人認罪伏法。在辦理姚某某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過程中發現該案涉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有可能需提起公益訴訟,遂將該線索移送民行檢察部門,最終配合民行部門對本案提起刑事附事民事公益訴訟。

作為一個法律人、一個公訴人,法庭上的唇槍舌戰,審訊中的赫赫威嚴,案牘上的孜孜不倦,初出茅廬時的脾氣早被磨光,信念卻愈發堅定,始終堅守司法公正的底線。

像雄鷹一樣超越蛻變--記景東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 普昌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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