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防護欄,是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不僅改善了交通秩序、保護群眾出行安全,稱這些護欄為“生命的護欄”也不為過。然而這些道路兩旁的防護欄卻屢屢被人為拆卸、損壞嚴重。那麼,人為破壞道路防護欄會帶來什麼後果呢?
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是否會受到相應處罰?
3月23日10許,贛州經開區公安分局香港工業園區派出所接到轄區某物業張某某報警反映,小區內有一處圍欄被人故意拆除,求助民警。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到現場,發現小區的圍欄被人拆除。派出所民警調取監控發現,拆除該處圍欄的系孫某某,民警將孫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瞭解,孫某某稱該處圍欄之前已經破損,現只是用木棍鐵絲扎住,因其每天下班要繞遠路便將該處圍欄拆除了。
民警對孫某進行了警告處罰,並要求其對損壞的圍欄進行賠償。
民警提示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千萬不要落入因小失大的圈套
勸誡廣大群眾爭當遵紀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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