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段磊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蒙自市公安局民警段磊(科員級)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由蒙自市人民檢察院向蒙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蒙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段磊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蒙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段磊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提起公訴

蒙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段磊在擔任蒙自市公安局警察期間,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他人共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非法利益,共同或單獨收取賄賂,數額巨大;在辦理涉賭案件時未依法將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處理,致使罪犯長期不受追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教唆涉案人員找人頂包,干擾公安機關偵辦案件。依法應當以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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