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外賣進小區收50元“衛生費”,不是約束是添堵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山,留下買路錢。”誰能料想,影視片中山大王的口頭禪,現實中也能上演“活劇版”。

據報道,近期不少外賣員反映,西安一小區對外賣騎手進小區取餐、送餐做出規定,每月收50元月費,否則無法進入。很多騎手進不來,只能隔著欄杆取送外賣,導致不少外賣訂單都存在超時配送的情況。對此,該社區主任表示50元為“衛生費”,外賣騎手此前經常橫衝直撞,或聚集打牌喝酒,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每月收50元,主要想對他們起到約束作用,而不是單純為了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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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說,所謂的“衛生費”,從某種程度上看類似“買路錢”。外賣騎手來小區送外賣,又非進入倒垃圾,製造汙染,並不會產生什麼衛生問題,憑什麼要額外交“衛生費”?退一步說,就算交“衛生費”,從人人平等角度講,為什麼偏偏把矛頭對準了外賣騎手,而其他來往小區的人員,就沒有“衛生費”一說?

的確,小區需要加強管理,居民的安全需要保障,疫情期間更有必要強調出入“規矩”。但是,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勢早已發生變化。從2月28日0時起,陝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已由Ⅰ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Ⅲ級應急響應,這就意味著,小區即便採取封閉管理等社會措施,也要向精準防控轉變,而不是將“外賣”騎手封堵於大門之外。

不可否認,一些外賣騎手進入小區,可能會有些許失範之舉,包括橫衝直撞,或聚集打牌喝酒,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也是有可能的。但以“衛生費”或“買路錢”來約束,決非治理之道。對於那些交了“買路錢”的外賣騎手,等於貼上了“一路綠燈”的護身符,想管的時候是不是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叫你收了人家的錢呢?

據小區工作人員稱,此舉“不是單純為了收錢”。的確,50元不算多,一年下來也就600元,但對於外賣騎手來說,經歷疫情防控的“冰封”,如今“剛剛復工,每天也就掙一百多塊錢”,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再從法律上看,小區收費也缺乏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雖說無論是《物業管理條例》,還是《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均未就外賣騎手通行收費作出規範,但也有“臨時停放30分鐘之內的車輛”“臨時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不得收取費用”等規定。從保護業主利益的立法精神來看,對提供服務的外賣騎手“設卡收費”,根本就立不住腳。

根據最新情況,經該社區兩委研究決定,從3月24日騎手進入小區內,不再被要求辦理50元月費,“已辦理50元月費的外賣騎手憑單據前往居委會退費”。如此“有過輒改”,固然值得肯定,但也要看到,現實中,類似收取小區“穿行費”“借道費”等亂象也並不少見。如此做法,明顯與《物業管理條例》“規範服務收費”等規定背道而馳。

小區收費不是不可以,但必須“取之有道”。從長遠看,還應加強法律規範,明確小區“收費”邊界,取締不合時宜的“過路費”,切實維護好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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