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世回堯派出所接到報警,某住宅樓電梯按鈕面板被砸!
民警在現場看到,電梯按鈕面板已破裂,被砸損的還有消防栓的門玻璃以及該樓住戶的一輛兒童自行車,損失價值近4000元。
![過生日進了派出所,民警一看——“熟人”!](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部分被砸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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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樓層居民反映,22日凌晨1時許,走廊裡曾傳來奇怪的走路聲和隨之砸東西的嘈雜聲,具體情況說不清楚。
深更半夜誰會來走廊溜達
又為何砸毀財物?
調取電梯監控,案發時段確有一男子出現在樓層電梯裡,男子搖搖晃晃進入走廊,看狀態他喝了不少酒。他的現身卻讓民警感到意外,這男子竟然是“熟人”!
嫌疑人進出電梯
民警為何驚訝?真與其相識?這得從一起接處警說起......
當晚11時,民警曾接到案發住宅樓報警:16層住戶喝酒吵鬧影響居民休息。原來該住戶正在舉行一場生日酒局,民警隨即向其明確疫情期間扎堆聚會的利害關係,當場將4人勸離,嫌疑男子就是其中的一位。
問題來了
既然已經勸離何以發生尋釁滋事案件?
3月24日,嫌疑人景某宇歸案,看他是如何交待的吧:當天是景某宇21歲生日,被民警勸離後,景某宇與朋友于某等四人下樓回家。哪知道醉酒後的兩人一言不合動起手來,景某宇吃了虧情緒激動就打算返回16樓朋友家中,未料酒後迷迷糊糊錯入8樓走廊,找不到家門便砸東西發洩……
案件嫌疑人
生日“過”進了派出所,這個生日能記一生,也會後悔一輩子!目前,景某宇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
眼下,疫情未除,多人扎堆聚會等活動應避免舉行和參加。同時也提醒,喝酒不僅傷身體,也容易傷感情,酒後滋事更不應該,希望大家保持法律底線,不以身試法,否則必受法律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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