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杂文 《论善恶》 人中马-陈虚炎

【原创】     杂文   《论善恶》          人中马-陈虚炎


我们经常讨论事物的善恶,美丑,好坏。

有人还想深入探讨人性的善恶根源和本质,而我认为并没有这些。善恶,不过是人心对世界之物的主观划分,是一种认知,这种认知难免不运用感情,其属性的定性和量性的判断取决于人心,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放大说,甚至所有事物的矛盾属性,皆为人心之创造。如以佛法而言,事物本来就是空空无也,只不过人还处在极化世界,看不清这世界的真实本质而已。比方说,狼吃羊羔,我们就认为是恶,而人吃羊羔,并没什么大不了。对一些大家都在做的,“通行”的做法,也许是习惯了,也许视若无睹,总之我们并不觉得太过邪恶。人吃鸡鸭羊牛,正因为这些畜类是人“必须”之蛋白给养,所以也没什么罪恶感。人大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总得牺牲几个物种作为人的供给吧”,否则人若胡乱杀害动物也不好,所以这些动物被人为养殖,作为盘中餐。当然之所以大量养殖,也是为了不灭绝这些物种,也算是对其某种形式的弥补吧。然而,若要吃狗啊,猫啊,有些爱心人士就不干了,他们觉得这些动物是人类最亲近的朋友,吃了是一种罪孽。但只要仔细想想,狗和猫不过和鸡鸭羊牛同样之动物,并没任何区别。若要说有一点不同的是,人在区分这些动物时运用了感情,哪些动物和人并不亲近,也不太关心和了解,而哪些又如同自己“近亲”,会给人带来快乐,所以需要保护!

人总是认为自己是理性的,殊知这也只是相对概念。是否我们所谓的“理性”中不掺杂任何主观情感呢?理性真的可以做到纯粹客观,即运用现有的知识,进行不带任何感情的纯逻辑判断呢?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很多已有的知识,全部是相对真理(大多仅是观点和看法)本来就是感情和理性结合的产物,都已经沾染了“感情”,用这些素材判断事物,就好比在一碗咸水中加水,无论加多少水,这碗水仍旧是咸的,顶多稀释了而已。最终产生的结果,不过是究竟带上的是“别人的感情”,还是“自己的感情”的区分罢了。另一方面,我们所谓理性和感性的判断,不过是依赖情感多或少的问题,是相对而言的,并没有绝对的区分标准。打个比方,我们都认为,太阳不会从西方升起。对于这个命题,我们是建立在严密科学观察和论证结论的基础上,不可能有错。正因为大家都这么觉得,所以多少自己的判断上,会带有这种从众心理的潜意识,认为大家都相信这是对的,所以我也应该“相信”这是对的。这就是人的思维逻辑。然而,所谓“相信”或“坚信”,某种意义说,本身就是一种建立在情感上的“对与错”之“赌博”。要知道,在哥白尼发现日心说之前,人们都是觉得地球才是世界的中心,太阳绕着地球转。那时候,他们的“坚信”难道不是理性吗?所以,“纯理性”是不存在的。

那么,善恶问题又如何判断呢?对这个本来就牵涉主观色彩,并且对“感情”思维依赖严重的课题,根本就无法用理性解决。如同力与反作用力,善恶并没有绝对划分标准,都是依观测者和参考物而决定的。一般而言,善和利益是几乎等同的概念。只有确定了受益者,才能判断善的归属。比方说,对于杀生这件事。一般认为杀死普通人,那必然是恶的,但杀死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却可能成为“正义”之举,变成善事,大家都觉得为民除害了。这便是典型的情感逻辑。那么,我问你,一个大将军,一生杀了成千上万人(不是有句话么,一将成名万骨枯),那么他是善还是恶呢?从国家的利益层面说,他是大英雄,为本国人民做了大大的善事。而对敌国呢,他却真是十恶不赦的大魔王了。难道他杀的战士就不是老百姓吗?战士和百姓的命有区别吗?我国战士的生命和敌国战士的生命有区别吗,难道更高贵些?如果你不掺杂个人情感去回答这些问题,相信答案不言自明。

那么我们再将问题深化,假设这位将军在战场奄奄一息了,被敌方的某农家发现,偷运到自家救助。那么对救助者来说,他到底是善还是恶呢?凭良心说,你会觉得他是善的,但太愚蠢了,因为他做了件小善,却成了“大恶”。试想,若是将那将军救活了,等他回到敌国,杀戮更多自己国家的战士和百姓,那不是大大的罪孽么!虽然这事还没发生,但却至少隐含着“大恶”发生的可能性(并且是极有可能),那么这种可能性是否就是恶呢?对于善恶的判断是否不仅仅限于“当下”,还需考虑长远的可能,依靠卓远的“眼力”而行事呢?那么假设,救助者考虑到这点,最终没有救助大将军,这就是善呢?又或者,原本如救助了那位大将军,他将感恩不尽,并且因此感化,不再杀戮,那是否因为放弃了救助的机会又成为恶呢?所以,我认为,善恶之问题解决是难以全全的。

或者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以上不过是将现实善恶和对未来没发生的“善恶”混为一谈之诡辩。也许吧。上述例子的确空洞了些,因为如同一个假想故事,没有具体实例来的真实。那么,让我们回忆下三国历史,曹操这位幸运儿,在他几次生命危急出现时,都侥幸得救。然而,他却恩将仇报,将救助他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一家灭门。那么他到底做对了还是错了?如果吕伯奢真去报官抓他,那就是对他不义,站在他的立场,消灭自己的隐患危险就是“善”的(假设让自己被杀头也是恶事,至少对自己而言)。那么最后他杀了吕伯奢后发现,人家根本没动那个心念,反而想好好招待他,那么他的行为又转变成“恶”的了。同样一个行为,在没发现“真相”前和发现“真相”后竟然可以有两种定义,那是不是奇怪了些?

或者,我们也可以别去费心理解其中杀人动机和奥妙,将杀人(广义上借代所有杀生行为)这行为就定义为“恶”,那么先前我们讨论的,杀死一个十恶不赦之坏人也就无需分析和辩解了——凡是杀人者,不管杀好人还是坏人,只要杀生,就是恶。但事实真就如此吗?如果将那个大将军极端化,我就将之代替为希特勒,你还会有这样的情感判断吗?

假想,有人若是侵害到你的生命,或者你家人亲朋的生命,你会作何反应?因为怕杀生做恶,而放弃自卫和抵抗,任其将你杀害;还是保持克制,将其制服,而不杀死他?殊知,生死搏斗中可能并没多少权力和机会去判断选择。那么,假设情况并没那么严重,那坏人只是入室盗窃,你俩搏斗中,不小心防卫过当而杀死了他,那你的罪过(即恶)是否远远超过他的罪过呢?再假想一个极端例子,有个丧心病狂的疯子想要毁灭地球,他在按下核武器装置的一刹那,你开枪射杀了他。此时,你的善恶功德的累积是有多大呢?

刚才我们探讨了一些他杀的善恶问题,再来谈下自杀的善恶。大家知道,基督教对自杀者是不宽容的。因为人的生命是神给的,而是否要死也是神决定的,人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死,这是上帝所不允许的。上帝告诉人,自杀者死了后的代价就是下地狱。人当然可以选择去死,但必须承担这个代价。对于没有信仰的人而言这也有些可笑,毕竟生命是自己的啊,自己竟然无权决定生死!那么问题又来了,既然自杀也等于杀生(杀死自己的生命),那么被迫自杀是否算呢?比如被皇帝赐鸩酒,烈士被敌人逼迫自杀等。如果说这些属于外部的不可抗力,那么外部的非不可抗力呢?比方说长期校园欺凌,家暴等原因而轻生。还有种情况,内部的不可抗力,比如癌症,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或者内部的非不可抗力,抑郁,情感受挫或严重打击(比如失恋或亲人意外死亡等)。同样是自杀,是否罪孽有轻重之分呢?另外,还有一种“自杀”形式——为了逃避自杀的“罪孽”,有人选择借他人之手。最典型的有,让家人帮助其安乐死。虽然意愿是自己的,但行动却是别人的,如此一来,是否“自杀”的行为就转嫁成“他杀”了呢?对于“帮助者”说来,这究竟是恶(杀生),还是善(帮人)呢?

以上是关于大善,大恶之区分和判断的讨论,对于善恶的定性,大小似乎都并没有确定的结论。现在我们来谈谈平凡小事中蕴藏的“善恶”。比方说大家都知道,世上的水资源,还是别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至少对目前开发情况而言)。比方说节约用水的问题。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节约用水,就可能对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为水资源匮乏地区,以及为将来的后辈子孙们提供更多资源的可能性,那样也就是“积德行善”了。虽然每个人所得之善可能非常小,但仍旧不失为一件善事。但水资源摄取,确实关乎人健康和生命的问题,为了如刻意积累这点“善”, 而最终损害了自己的身体和健康,这笔账又怎么算?

一个美女,怀着不良动机,刻意接近某自卑感强烈的丑女,整日在公司里,用身体或言语炫耀自身以打击对方,造成其心灵更严重创伤。这里头蕴藏善恶吗?假设美女并没刻意这样做,但仍然对丑女有所伤害,并达到了同样效果,那这“事件”中的善恶是否和先前等价呢?假设美女并没刻意这样做,而因丑女自身的嫉妒心造成对自己心灵,肉体的反噬,那这“恶”应转嫁到丑女身上呢?那么说,就是丑女自己对自己做恶喽!再假设美女并无心要打击任何人,但因为天生丽质,加之潜意识的自信以及显意识的自我的虚荣,造成对周围嫉妒她的女性的“伤害”,这是否也是“恶”呢?那么说起来,虚荣心也是恶了。更甚至,潜意识对人一举一动都可能造成对周围人之“恶”,简直防不胜防啊!那么说起来,对于爱情,这种人类最复杂的感情行为,其中所隐藏的善恶简直瞬息万变。因为以上的分析已经不自觉地将人的潜意识以及显意识的“自私性”与恶挂钩起来。

最后我还想讨论下罪恶和邪恶的区分。两种恶如字面理解是毫无意义的,比如,邪恶,罪恶和恶的概念可认为是等同的,只是换个词汇和说法罢了。有很多咬文嚼字的朋友最喜欢指责这类文字定义范畴之问题,似乎都是学究派。但这里并不想讨论其概念之问题,而仅仅借两个不同形的词汇来说明两种不同程度之恶。

前两天看了某个youtube上传的视频,内容大致是,国外某女孩和妹妹在乡间长路上出了车祸,翻车。妹妹被震到车外,已奄奄一息。而姐姐虽然受伤,并没大碍,看着快死亡的妹妹,竟然丧心病狂拿出手机拍摄妹妹的“死亡实况”,并上传网路。这本身已相当令人震惊和愤慨,更令人发指的是,妹妹已躺在地上,几乎不能动弹,但还看得出身体和头部蠕动的迹象,脸部被打了马赛克,可以看出血红模糊一片,但人并没死透,应仍然可以听到声音。可那姐姐竟然拍摄过程非常“兴奋而愉快”,一会拍拍妹妹身体和脸,一会配上解说。她用力翻腾,摇晃着快死的妹妹的身体,时不时假惺惺抚摸,甚至捏挤妹妹的脸,对镜头笑着说:“我爱我妹妹爱的要死,我一点也不在乎。我不想这样的,但事情发生了。奎瑟林,醒醒啊!……我杀了我妹妹,知道我要去蹲监狱了。我懂!我根本不想发生这种事的,好吗?不过我一点不在乎,我要忍一忍。我爱你,安息吧,宝贝。如果宝贝你活不了了,宝贝,我很抱歉!宝贝,醒醒!醒醒!对不起宝贝,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亲爱的,你醒醒啊……”其间还不是调整镜头焦距,给自己拍“笑容”特写。

我猜想,这就是邪恶!邪恶就是将恶乐在其中,并享受乐的快感。而罪恶,通常伴随着忏悔,还是带有良知和反省的,只是因为某种欲望太强烈,战胜了道德和良知,被恶魔所诱骗和引导。而邪恶,本身就是恶魔的化身。

我也不知为何要写这篇文章,大概就是因为看了此视频才对善恶做些思考,写下来告知看官。然而尽管我对善恶的判断持有虚无主义的观点,但并不代表我不接受善恶。先前已经说了,佛说我们这世界本就是两极世界,所有这些两极是我们观察和区别事物的依据。我想在极化世界中,是不可能做到佛主一般的“纯理性”的,他能“看”透的我们需要通过“悟”,而这“悟”是势必需要情感的。善与恶或许真的不存在,但是生活在这个世界,我们仍旧深切地感受着善恶,并且我们自身的发展和进化也与之息息相关。理性是人类建设自身的有效思维武器,但感性也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正如写这篇文章,就是出于我自身的感性,而通过感性,却最终回归理性。

善与恶,对人,对天地间有情是个永恒的课题。 “情”是世界的真实核心,“善恶”只是“情”的表像,而因果却是世界的法则。善恶有如力,你能说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两种不同属性的东西吗?我们该认识到,善恶的产生是人心对“情”的倾向造成的。这“情”有如无形之能量,在各有情间流动,作用。“情能”(即是爱)在有情与有情间相互作用,便产生了“力”的感受。这力在有情上的体现,便是善恶。这种力的感受是可以区分的,如同你对他好,他便觉得你是善的,对他不好,他就觉得你是恶的。所以说,区分善恶,并不是通过理性判断,而是通过情感的感受。就比方刚才安乐死的问题,正因为家人对即将死亡者“有情”,那“情”才转化为爱的行动。无论道义上,还是伦理上是否支持,我认为这就是善。反之,你不爱一个人而伤害他,无论出于“大义”,还是别的多么合乎理性和逻辑的理由,即使这理由多“冠冕堂皇”,这都是恶。让我们回想一下农夫与蛇的故事,若要从利益的角度讨论善恶,我们根本无从判断。我的理解是,无论农夫是否愚蠢,他对蛇报以有情,无求无报,无怨无悔,他是真善的(区别于伪善),而蛇对农夫并无情,最终选择杀害的形式(或伤害)将恩以仇,蛇是做恶的。我认为,善恶之相(人心以为的善恶实相)并不会去区分什么应该不应该,对与错,或者国家,人民之利益,他仅仅是由有情的善恶之念决定的——也就是“情之冷暖”。这股冷暖情流因无中生有,并不可能“生造”出一分,最终必然两两相消,因此也符合守恒定律,这定律也便是佛法上常说的因果法则了。(不仅有情世界的善恶整体是守恒的,单独个体的有情之善恶也是守恒的,正因为一世的善恶不平衡,需要下一世继续补偿或给予之平衡,便产生了轮回。通过不断轮回,不断“体悟”因果报偿的量,从而学习什么是情与爱。这是我们来到世间需要反复学习的大课题——感受和体验爱,学习爱,了解什么是爱,最终奉献爱。对应于世间所有二极矛盾,因果法则只是世界平衡法则的一种,但确实最重要的一种。所有矛盾之物都是符合守恒定律的,毋宁说,整个世界便是无中生有,是整体守恒的)

希望看了我这篇文章的朋友,能对善恶多一分了解,也请对“因果”重视起来。我并不指望人们能立刻明白因果的要义,但是还请看官回归自我的“良心”去体悟,相信你能感受到一些东西,感受到情,善恶和因果之间的联系。善恶自因“情”而流转,而因果又因善恶而流转,归根揭底,“情”便是这个世界产生的缘由和发展动力。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呢?


2017/11/6于下午2时一刻完稿于采荷 陈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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