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縣推進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廣大黨員幹部的一封信

清河縣推進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至廣大黨員幹部的一封信

全縣廣大黨員幹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3〕23號)和中共邢臺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方案》(邢辦字〔2020〕11號),推動我縣殯葬事業綠色發展、科學發展,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清河縣委、縣政府決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全縣所有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包括離退休人員,下同),農村、社區的黨員、幹部及其直系親屬一旦去世,必須無條件實行火化。自2020年10 月1日起,全縣所有城鄉居民遺體都必須實行火化。火化後不得再裝棺土葬。

為此,對廣大黨員、幹部提出以下要求:

一、主動承諾,樹立標杆。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幹部、職工在全民惠葬工作中的模範帶頭作用,黨員幹部要向本單位黨組織遞交喪葬事宜承諾書,承諾主動接受黨組織和社會的監督,為廣大群眾樹立標杆和榜樣。

二、帶頭綠色殯葬,保護生態環境。黨員、幹部及其直系親屬遺體火化後,近期可將逝者骨灰暫時集中存放縣骨灰堂,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後再行安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土葬,不得在耕地中修墳建墓,更不得買賣土地修墳亂葬。

三、帶頭簡辦喪事,倡樹文明新風。黨員、幹部要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並示範帶動親屬及周圍群眾。嚴禁黨員、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四、帶頭文明祭奠,引領先進文化。黨員幹部要主動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家庭追思、網絡祭掃、書寫寄語、網上時空信箱等文明祭掃方式緬懷故人,弘揚慎終追遠等優秀傳統文化,帶領群眾逐步從注重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不得在喪事和祭掃活動中焚燒紙錢、燃放鞭炮。

五、帶頭宣傳引導,抵制陳規陋俗。黨員、幹部要積極主動宣傳殯葬改革,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舉辦喪事活動的約束,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廣大黨員、幹部作為社會中的先進分子,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兩辦《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和省市關於殯葬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迅速行動起來,積極響應全縣厚養簡葬、全民惠葬的號召,以實際行動為全縣殯葬改革和移風易俗作出積極的貢獻。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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