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馬路邊擺賣的流動攤販持啥態度?

清風何處尋


看待普通百姓上街擺攤這個問題,要有基本的寬容心和同情心,生活不易,不偷不搶的,靠雙手賺錢,挺好的事,我們要多理解多包容,而不是冷漠反對甚至眼紅嫉妒。

人行街道那麼寬,給出一米半米讓經濟條件差、真正需要的人擺個攤,只要不喧譁,不影響通行和衛生(違者重罰),應當支持鼓勵,這和雙創沒有矛盾(蠢貨才會一刀切)。

好處是,既搞活了個人經濟,減輕了民政壓力,又帶動了民眾消費,促進貨幣流通的同時還方便了居民生活,豐富了當地夜市,馬路上到處燈火通明,人流不息,城市一派繁榮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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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挺好的,十年前到處可見路邊攤好不熱鬧,好多路過的下班的都會順路買東西,賣啥的都有,現在都被限制了,我們這邊現在只能進市場擺攤位,兩邊設置進出口,感覺一下子被束縛了,就沒有了那種氣氛了,夏天去買點東西,冬天太冷不想去,直接去超市買東西


太熟了不好下手


這個問題沒那麼難解決吧,馬路經濟一定會有,堵是堵不住的,但也不能隨心所欲亂擺賣,而影響交通和居民生活,一定要規範,比如在合適的地方劃出一段內街路給人家擺賣,建一條地攤街,只要不影響交通秩序就行,這樣既可節約管理人員、減少成本,又能有秩序的允許擺賣,還方便了周邊群眾,增加了底層人員的收入,同時還能達到了廢物利用的效果,何樂而不為呢。


用戶2547845534763


生活不容易,為了生存,掙口飯吃。在社會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同情、理解、支持、尊重。






甲午金秋


應該支持。讓所有人都有一條生活之路,這是人性的使然。不能為了某些人的所謂衛生,行路的方便,或城市的整潔而斷人生路。


用戶979891043039倦鳥


我同情路邊擺賣的流動攤販,他們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沒有固定工作,沒有太多的流動資金,正規市場的租金他們負擔不起,也沒有什麼闖蕩市場的經驗,為了謀生,不得已做這些小本生意,如果有可能,誰不願意在條件較好的市場經營?而選擇在路邊露天下襬個地攤,不僅遭風吹日曬,還要時刻擔心遭城管人員驅趕處罰呢?

政府應該在居民小區,街頭小巷規劃建設一些免費流動攤販安置點,既方便居民,又可解決小商小販的就業問題,讓他們自食其力,而不是一味限制,總和他們玩“貓抓老鼠”的遊戲了。


zwhyxdh50502


不支持~同時,不反對!因反對無效,這麼多年城管“反對”就說明馬路邊小攤販性質如“竹子”~可折而不可曲也!(即如竹折斷可以,徹底變彎辦不到~竹子扳彎也可以,力量不斷!否則,力量沒了,竹子馬上彈回原形態!)馬路邊小攤販~站在支持方去看,幾乎都是生存條件所迫!相對生存生活條件改變轉換提升~沒幾個願意幹!而生存條件的不一致根本就不可能徹底相同~貧富懸殊差不多辦不到,富裕不可能幹!貧窮卻沒法選擇不幹。所以支持小攤販馬路邊幹不會是高層管理人員公開表示的態度~僅僅是底層吶喊!相對站在反對馬路攤販行為~也沒什麼不好!交通堵塞,市場不夠或不能盈利,甚至於相關稅費損失都可以理解!唯一不能理解的是~反對人員中幾乎不可能有此類從業人員,即馬路邊擺攤的經歷!(因為反對者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些人員為什麼要幹~知道後,還執意去反對?似乎不理性!)但所謂的“反對者”也有功,即城管!他們僅僅是調節不會讓馬路攤販販濫成災~即不反對,馬路攤販太多!交通不便,市場稅費丟失太多同時也可以造成低層生 活更不利~即大量馬路攤販不是生存所迫造成,而是環境條件太好吸引來更多競爭對手參與!會讓原來的生存優勢越來越少~而城管幾乎就可以讓“適者生存”,即阻止太多人來參與這種低成本,低層次競爭市場!(而選擇其它~如開店,去市場擺攤!沒必要同貧窮人員搶飯碗。這其中有人誤解~所以,反對馬路攤販!同時,反抗也幾乎同時暴露。其實沒必要~馬路攤販就是一個市場,有需求才有供給。只有供給的市場無法建立,同時~還有需求的市場就沒法消失!)


誠哆2


人來到這個世界生計算,給地攤留活路,地攤不是犯罪,他們養活著多少人,窮人太多,如果都是富人誰還想受罪起早貪黑擺地攤。


學海無涯178561164


中小城市要指定一些合適的地點不收費,給平民階層特別是附近農民賣些居民需要的小商品,零食早歺,農副產品。它並不影響市容。為百姓服務是城市管理者的職責!


希正73111953


馬路邊擺攤,若是早或晚攤還可以,如果是成天擺攤,恐怕不太合適。因為馬路邊就是人行道,早晚人少,沒得說,若是大白天,馬路車多,人行道人多,在此擺攤,既影響行人走路,也影響馬路交通安全。因為人行道上有攤位,行人就得迫不得已走馬路,很不安全。所以,除了早晚外,不贊同馬路邊上擺攤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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