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窖“皇帝”讓6名女奴賣身裸聊賺錢?揭祕洛陽X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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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期啊咱們講了個3名少女被綁架10年的案子,這個案子一經發現就轟動了整個美國,我國呢,也有這麼一起類似卻又大不相同的案子,今天我就給大夥講講。


事情發生在2011年的九月。

9月1號的凌晨,洛陽市公安局接到報警,一個化名小晴的女子說自己被"大哥"誘騙非法囚禁在地下密室裡,在被帶出去賣淫的時候僥倖逃出來。還說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她和另外五個姑娘被誘騙綁架後,淪為了"大哥"的性奴。其中還有兩位姑娘被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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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晴的話很快就引起了警察的重視,洛陽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立馬趕往小晴說的地窖。這一去查看啊,真的是讓警察們大吃一驚。


地窖“皇帝”讓6名女奴賣身裸聊賺錢?揭秘洛陽X奴案

地窖的位置在洛陽市西工區凱旋東路景福苑小區的地下室內,大概十幾平米,進去一看,地上堆著一些亂七八糟臭烘烘的雜物,牆邊有臺電腦,旁邊還有兩張皮沙發。看上去幾乎沒有落腳之地。經過搜查之後,警察才發現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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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腦右邊的雜物堆裡,有一個板子搭成的簡易小桌子。上面堆滿了雜物,將它們搬開,就發現下面有個推拉玻璃門,將門一拉,就漏出一個洞來。這個洞的直徑大概50釐米,裡面還有梯子,剛好可以讓一個人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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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警察小哥哥就先下去了。他順著這個豎井往下爬,大約三十米的樣子,就到底了,再一看,旁邊還有個橫井,這直徑和豎井差不多,也就夠一個人爬著活動,再往前,就發現了一道鐵門,上面鐵鏈鎖得牢牢的,警察就把鎖給開了,再繼續往前,嘿,又是一道鐵門。就這樣開門,繼續爬,又開門,折騰了四五次後,來到了一個柵欄前邊,就聽到裡面傳來一個女人嫵媚的聲音:"大哥,你可回來了~"語氣里居然滿是欣喜和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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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小哥哥一下就懵了,這啥情況啊這是。他一打開門,裡面的幾個女子就傻眼了,不是"大哥"。警察小哥哥也傻眼了,這幾個女子一點也不像是被囚禁的害怕畏縮恐慌的狀態啊,看上去居然個個精神都還很好,臉上掛著笑容。得知他是警察時還哇的一聲就哭出來了。這情況,是不是有點不大對啊。

不管怎樣,警察們還是先趕緊把她們從地窖裡救出來,然後再仔細的測量和勘察這個地窖。這個地窖陰暗又潮溼,空氣十分汙濁。有一根白色的管子,應該是用來通風透氣,不過沒多大效果,只能保證人憋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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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不到20個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兩層,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氣罐、煤氣灶、熱水壺等,電從外面接入,我的天啊,這麼小的一個空間裡,住了6個人。吃喝拉撒全在裡面,這環境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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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窖勘察清楚了,再把那幾個女子安頓好,這些疑問也就要尋答案了。

這地窖什麼時候建的?怎麼建的?它的主人——那個所謂的"大哥"到底是個什麼人物?他又是怎麼把6個女孩子騙到這裡來的呢?


專案小組的成員們速度很快,不到兩天,就把犯罪嫌疑人"大哥"捉拿歸案。

關於這個案件的細節,也一點一點的披露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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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真名是李浩,只是一個普通的初級工人,他於1996年12月入伍,在徐州沛縣消防中隊當消防兵,2005年4月退伍,安置辦就把他分配到了河南省偃師質量監督局檢測中心,後來被借調到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他每個月月薪不到2000元,所在單位雖屬事業編制,但並不是公務員。

案發的時候他34歲,已經結婚了,並且還和妻子生了個女兒。妻子沒有工作,等於是個全職太太,全家就靠他這點收入過活。李浩住的地方並不是案發的地下室,那個地下室是李浩用妻子的名義買的,他也沒和妻子說買來幹嘛的,妻子也就以為是用來堆放一些雜物,並沒有在意。從他家——洛陽市澗西區龍磷路到案發小區,大約有半個小時的車程。

據說,在警察過來挖掘探尋地窖的時候,有村民看見遠遠李浩騎個摩托車,身上揹著個奶娃娃,往案發現場開,一看到這麼多警察,立馬掉頭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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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居們眼中啊,李浩是個老實寡言還有點木訥的人,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就沒見他們吵過架。在單位同事和領導看來,李浩也是個老實本分與人和善的員工。他每天上班都很積極,早上來了就開始打掃衛生,幹一些出力的活也跑在別人前面,每天準點來準點走,從來不請假。


這樣一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人,怎麼就做出囚禁強姦多名女子,還殺害了其中兩名的事來呢?

據他本人招供,他在2008年的時候,從互聯網上得知淫穢視頻表演能賺錢,於是就萌生了誘騙女子為他謀取錢財的念頭。家裡條件不好,妻子沒有工作,光靠自己單位那麼點死工資明顯不夠生活。

有了這個念頭之後,他開始準備。

2009年8月,李浩開始在地下室裡挖地窖。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他就把挖地窖的時間點選在深夜,晚上沒人,比較好施工,清晨再用尼龍袋將土裝著用摩托車運走。

因為工程量比較大,晚上一個月起碼有半個月不能回家,李浩便向妻子撒謊說自己在晚上另找了一份看大門的工作,住在單位。妻子也沒有懷疑。


兩個月後,也就是2009年的10月,李浩從KTV誘騙來第一名女孩,由於那時地窖尚未完工,他還強迫被騙來的女孩跟他一起挖地窖。

隨後李浩又陸陸續續以"出臺"為名義從髮廊、KTV、夜總會騙來其他五名女孩(最小十六歲,最大二十三歲),並強行與這些女孩發生性關係。

一年後,這個隱藏在地下六米、有七道鐵門把守、幾個房間加起來面積不足20平米、具有通風系統的地窖完工。


囚禁女孩之初,為了防止這些女孩有力氣逃跑,李浩每隔兩天送飯一次,後來覺得太麻煩,乾脆買了做飯工具,並給地窖通了電,不定時送一次米和菜,讓女孩們自己做飯。還在地窖裡準備了電腦和影碟,供女孩們消遣。

最先進入地窖的兩個女孩最開始一直想逃跑。但是這地底下暗無天日,空間狹小,又有七道鐵門鎖住,跑也跑不了。她們就想偷襲,可惜沒打好配合。


2010年7月,當時地窖中僅有的兩個女孩其中一位趁李浩不備,從背後偷襲李浩,沒有成功,李浩惱怒之下就把她拷在床上,然後對其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發現她始終不肯屈服,李浩便謀生殺了她的想法。


動了殺心的李浩叫來地窖裡的另一個女孩,用威逼利誘的方式讓她參與殺人,女孩出於恐懼,與李浩合力將被害者掐死,然後將屍體埋在了地窖床板之下。

這一行為讓李浩在那個女孩的心裡植入了深深的恐懼,再也生不出反抗的念頭。

之後李浩分別在2010年12月、2011年3月、2011年5月、2011年7月騙來其他四位女孩。這時,包括死去的一位,狹小的地窖裡已經有了6位受害者。


李浩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們不僅沒有反抗之意,反而開始相互妒忌,常常因為"晚上誰能陪大哥睡覺"而發生爭執。久而久之,女孩們都喜歡稱李浩為"大哥"或者"老公"。"大哥"是被囚女子們對李浩的愛稱。


某個晚上,其中一名被囚女子與另一名女子因爭風吃醋而發生打鬥,李浩協助其中一人將另一人打死,將屍體掩埋在女孩們居住"房間"的角落裡。至此,李浩已經完全控制了她們的思想。已經過上了半個月在地面當普通人,半個月在地下當"皇帝"的生活。


為了賺錢,他親自把控裸聊的流程,為了防範被囚禁的女孩兒在裸聊時趁機求救,每次裸聊的時候,李浩都親自控制,裸聊完之後就關閉電腦、拔掉電源。

裸聊的價格是半個小時50元,一個小時100元,通過支付寶結算。

但是時間一長李浩發現不大對,因為幾個姑娘是要吃飯的,光靠裸聊的話實在賺的太少了,於是到後面缺錢的時候他開始帶著這些女子出去賣淫。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女子都乖乖的跟他出去,生意結束後就乖乖的回到地窖,也不逃跑,直到2011年9月初,被監禁的時間最短的小晴向警方報警,這個案子方才得破。

在審訊過程中,有的被囚禁女子說,李浩對她們"照顧有加",有的女子甚至對他"忘記了恨"。讓警察感到驚訝的是:有的女孩在民警調查過程中,甚至試圖袒護李浩。


他們之間的關係真的是讓人覺得毛骨悚然,具體表現在以下四點:

1、 被囚女子不僅不反抗,反倒爭風吃醋

2、被囚女子有機會逃脫也不利用

被李浩帶出去賣淫的女孩難道都沒有找機會逃跑或者請周圍人幫助自己?儘管李浩在監視她們,但是並不代表找不到機會,比如趁和嫖客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想辦法求助。

3、受害者變施害者,被囚女子竟將同伴打死

在本案告破之後,全部四名女孩皆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4、 被囚女子"忘記了恨",在警察調查過程中袒護李浩


為什麼他們之間的關係這麼古怪?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斯德哥爾摩綜合徵?被囚禁的女孩們的症狀就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這是指犯罪的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


李浩的手腕和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的四個形成條件是一一對應的。

第一:讓人質真正感到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李浩對這些女孩的控制極為嚴密。除了連續七道鐵門外,為了防止女孩們有力氣外逃,李浩在最初,兩天多時間才給被囚禁的女孩們送飯一次,雖然後來讓女孩們自己做飯,但是送原料的頻率也很慢。當然,李浩做得最殘酷的是,為了殺一儆百,將一名不聽話的女孩活活打死後埋在地窖。


第二:讓人質感受到要脫逃是不可能的,讓他絕望。

整個地窖整整七重鐵門,只能容納一人的通道,再加上因為吃不飽飯而沒有任何力氣,這些條件都足以讓女孩們對逃脫感到絕望。在隨時隨地都覺得有生命危險又感到不能逃脫這個地方的時候,女孩們就只能迎合李浩,只為了活下去。


第三:控制人質的信息來源和思想。

這些女孩雖然能夠用電腦,但是電腦上不了網,她們不能和外界聯繫。在一個信息不流通的封閉空間中,李浩就能夠對她們進行洗腦,強行灌輸自己的思想和理論。李浩可以反覆地給女孩們強調這個地窖是如何一個美好的烏托邦,外面的世界如何險惡之類的思想。謊話說一千遍,說謊者自己都會相信,何況天天只能聽謊話的人呢,這些女孩也逐漸喪失了思考的能力。


最後:再施點小恩小惠作為獎賞。

李浩給女孩們配備了電腦,讓她們可以玩電腦解悶。女孩們甚至覺得在被囚禁期間李浩對她們"照顧有加"。時間一久,對於女孩們而言,自己能夠活命完全都是李浩的施捨,李浩再給一點小恩小惠,她們就忘記了自己的悲慘命運是李浩造成的,反而感激李浩,對他充滿了感情。


作為一個權力慾很強的加害者,李浩從中得到了很大的滿足,就像古代皇帝一樣可以操縱人的生殺大權,玩弄人的喜怒哀樂,並且被這些弱女子所膜拜。所以他不斷地玩弄權術,更加牢固地控制著自己的俘虜。

而這些弱女子就在日復一日的洗腦和摧殘中,迷失了自己。幸好,最後被囚禁的小晴的思想還沒有被完全腐蝕,及時報了警。


收到風聲後李浩立馬跑到妹妹家,得到了逃跑的路費。

2011年9月3日,李浩於河南省南陽市落網。

2011年9月25日,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對李浩事件的處理意見,在徵求司法機關意見後,按法定程序對犯罪嫌疑人李浩開除黨籍公職,繼續追究李浩事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1年9月27日,被從地窖中解救的4名女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浩故意殺人、強姦、組織賣淫、非法拘禁,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進行一審宣判:主犯李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在李浩的脅迫、指使下,其餘幾名女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被告人李媛犯窩藏罪,判處緩刑。

2014年1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陽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這起鬧得轟轟烈烈的河南洛陽性奴案就此落下了帷幕。值得一提的是,在從第一名女孩被囚禁到案發的近兩年內,當地警方沒有接到任何關於人員失蹤的報案。而距離那個地窖僅僅一百米就是一個派出所,兩百米就是一個武警支隊。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這兒了,在這裡阿不提醒大家啊,發現情況不對,一定要報警,注意安全,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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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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