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圍毆致一人倒地被過往車輛撞死 男子十年後落網被判6年9個月

在高速上圍毆,一人被打到在地後,被過往車輛撞擊死亡。案發後,除了韓某以外,其餘6人紛紛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10年後,韓偉(化名)落網。據浙江長興縣法院3月27日消息,3月26日,長興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起十年前的“高速命案”,韓偉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

高速圍毆致一人倒地被過往車輛撞死 男子十年後落網被判6年9個月

高速圍毆致一人倒地被過往車輛撞死

十年前秋天的一個下午,22歲的韓偉正在出租屋裡看著電視。門外表弟袁暉(化名)的一聲叫喚,讓那一天成了他往後十年記憶中揮之不去的一天。

當時,韓偉、袁暉都是長興洪橋鎮陳橋村一家石料廠的駕駛員。2010年9月25日下午3點左右,與韓偉、袁暉同一車隊的付某因車輛讓行問題與來自另一車隊的駕駛員李照(化名)發生矛盾打起了架。

隨後,為了幫各自車隊的老鄉出氣,多名駕駛員加入了一場“兩方車隊老鄉”的群架。韓偉也被表弟袁暉叫了去幫架。“當時就想幫我們這邊出口氣,就衝出去了。”庭審中,韓偉回憶道。

打架過程中,李照在內的三名同車隊駕駛員看到另一車隊眾多駕駛員趕來便想要逃跑,他們一路被追趕,最終竟被追至石礦附近的申蘇浙皖高速公路。

車子從身邊呼嘯而過,李照冒險攔下一輛小轎車想要上車逃跑。正當小轎車減速,他準備打開車門上車時,被追趕上來的袁暉一把拉住。先後趕到的袁暉、韓偉等7人在高速公路上對李照實施了圍毆。

“他被一把拉住後,倒在了地上,我們一起打了他,我在他的大腿上踢了兩腳。後來,我就去追另外兩個人了。”眼看李照躺在高速公路上,袁暉、韓偉等人卻對其放任不顧,毆打完李照後繼續追趕另外兩人。

高速路上驚險的十分鐘後,一個噩耗傳來。“我們追了沒多久,就聽說李照被過路的車壓死了。”法庭上,韓偉說到。

逃亡10年期間結婚生子

事發後,浙江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總隊湖州支隊三大隊到現場勘查,經調查後認為該案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構成要件,不予立案。

而得知李照的死訊後,袁暉、韓偉等人馬上離開了石料廠,躲進了山裡。但迫於內心的壓力和恐懼,事情發生後第三天,除了韓偉以外,其餘6人紛紛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6人均已判刑)唯獨韓偉卻選擇了隱匿人生的十年。

十年間,韓偉輾轉多地,去過北京、鄭州等處,2019年10月18日投案前,他定居在西藏日喀則市吉隆縣。十年間,他結婚生子,育有一兒一女,外人看來韓偉擁有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但沒人知道,他內心隱藏的秘密和恐懼。

“事情發生以後,我後來在電視上看到其餘6人都被判刑了,心裡很害怕,日子過得心驚膽戰,心裡也越來越內疚。”

2019年10月,長興公安偵查發現韓偉蹤跡。當年10月18日,韓偉到西藏日喀則市吉隆縣吉隆口岸公安分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至此,這樁十年前命案的最後一名加害者終於落網。

犯故意殺人罪 獲刑6年9個月

長興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韓偉及同案人袁暉等人作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且從事駕駛員工作,對行人在高速公路上的危險性應當認知。被告人韓偉等人明知被害人李照被毆打倒在高速公路車道上的行為可能會造成李某死亡的後果,而置其不顧,放任該結果的發生,其在主觀上是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構成間接故意殺人。在間接故意的情況下,行為人只對危害後果發生的可能性有認識,而不存在必然性認識。

客觀方面,被害人李照臥於高速公路車道內這一危險狀態是被告人韓偉等人對被害人追趕、毆打的先行行為所致,被告人韓偉負有救助被害人李照脫離該危險狀態的法定義務,由於被告人未履行該法定義務致使李照死亡後果的發生,其犯罪行為與犯罪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被告人韓偉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李照的生命權利。

被告人韓偉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成立。法庭當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

(北青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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