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開通代表意見建議“直通車”

魯網3月27日訊 各級人大常委會、“一府一委兩院”及有關組織和部門,每年至少一次向代表通報重要工作;開通代表意見建議“直通車”,對涉及問題重大、帶有普遍性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意見建議、調研報告,按程序報告市委主要領導……3月26日上午,淄博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淄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高質量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的決議(草案)》,從八個方面明確具體要求,增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實效。

值得關注的是,《決議》中提到建立向代表報告工作制度。據介紹,其具體要求為,各級人大常委會、“一府一委兩院”及有關組織和部門,每年至少一次向代表通報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時向代表推送有關國家機關的工作報告、公報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相關資料,把向代表報告工作作為本單位、本部門自覺接受監督的重要內容。通過定期向代表報告工作,使代表熟悉和掌握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民生關切,為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提出內容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創造條件。

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切實加強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工作的審核把關,超前謀劃、精心部署,每年自10月份開始,集中做好代表擬提出議案建議的相關工作。

在加大交辦督辦力度,促進議案建議辦理高質量方面,《決議》要求,承辦單位於5個工作日內確認代表建議是否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內的建議,任何單位和部門未經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轉交其他單位。開通代表意見建議“直通車”,對涉及問題重大、帶有普遍性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意見建議、調研報告,按程序報告市委主要領導。加大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督辦力度,進一步夯實主體責任,實行領導分工責任制。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建議辦理工作尤其是重點督辦建議的跟蹤督辦,每年第四季度聽取政府關於代表所提建議及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並對重點督辦建議進行測評。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要加強同各自分工聯繫的承辦單位的溝通,把督辦代表議案建議工作作為年度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推動承辦單位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覆承諾解決事項臺賬,抓好跟蹤落實,兌現答覆承諾,提高見面溝通比例,及時向代表通報落實情況。

為激發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及時將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情況記入履職檔案,作為對代表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市人大常委會每屆組織兩次評選活動,對優秀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先進承辦單位進行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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