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淄博:市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

魯網1月31日訊經淄博市委市政府同意,1月30日,淄博市人社局印發《關於延遲市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除公共事業運行所需、疫情防控所需、群眾生活所需等國計民生企業外,一律不早於2月9日24時復工;對復工復產企業在重點疫區休假人員延長休假期,待疫情解除後再返回工作崗位,對市外休假回淄人員,一律在家隔離14天。同時要求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嚴格落實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出現。(本網記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