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雲清算”!臨海法院全市首創破產案件“簡易審”

昨天,臨海市人民法院召開了企業破產案件“簡易審”規程管理人培訓會,發佈台州市首創的企業破產案件簡易審理工作規程。此舉將大大提高企業破產案件審理效率,實現破產管理人進行破產“雲清算”。

當天上午,臨海法院召開了管理人培訓“雲會議”,向臨海所有具有破產管理人資質的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講解,線上介紹、解讀“簡易審”新規程。

“簡易審”規程適用於企業破產案件,在不損害破產參與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儘量縮短債權申報、對外公告等期限,儘量將並聯的事項合併處置。債權申報期限從最短不少於30天、最長不超過3個月,縮短為30天到45天時間內完成申報,最長期限減半。該新規程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導向企業破產審判工作。

“現有企業破產法並沒有規定破產案件簡易審理的程序。”臨海市人民法院審管辦主任梁斌說,新規程為法官辦案、管理人履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有利於破產案件簡易程序的探索,提高企業破產案件審理效率。

(原標題:《臨海法院全市首創 破產案件“簡易審” 實現不限時間、不限地點破產清算》,原作者:徐穎驊。編輯: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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