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樂清、臨海、溫嶺三地頒佈“限車令”,今天開始執行

樂清全市限車令6時起執行

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限制車輛上路行駛的通告

樂防〔2020〕8 號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和生命安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依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限 制車輛上路行駛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6時起,除以下車輛以外,在全 市範圍內限制所有機動車、電動車上路行駛。

1.承擔標本送檢、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指 揮調度、民生物資運輸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車輛(需持有 上級或市本級通行證);

2.救護、軍警、消防、工程搶險、應急保障、環衛保潔、 行政執法、殯葬等特種車輛;

3.參加疫情防控救治的醫務人員駕乘車輛(需持醫師證、 護士證、藥師證、技師證、醫院工作證等);

4.持有樂清市級以上(含)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製通行證的車輛;

5.運送待產孕婦、急重病就醫人員的車輛。

二、除上述車輛外,全市其他所有車輛違規上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限制通行或違反交通管制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符合扣車、扣證條件的,一律扣留。

三、實行交通管制解禁時間另行通告。

懇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

樂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指揮部通告7號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限制車輛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12時起,全市範圍內限制除以下車輛以外的所有機動車、電動車上道路行駛。

1.醫務人員駕乘車輛(需持醫師證、護士證、藥師證、技師證、醫院工作證或員工卡等);

2.救護、消防、搶險救援、環衛保潔等特種車輛;

3.承擔標本送檢、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指揮調度、民生物資運輸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車輛(需持有上級通行證);

4.持有臨海市疫情防控人員車輛專用通行證的車輛。

二、運送待產孕婦、生病就醫人員的車輛,乘坐動車等交通工具離開臨海的旅客(需憑旅客訂票記錄)車輛,以及自駕離臨的車輛,由路面現場執勤人員確定後,允許通行。

三、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限制通行或違反交通管制相關規定處理。符合扣車扣證條件的,一律扣留。

四、交通管制解禁時間另行通告。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浙江乐清、临海、温岭三地颁布“限车令”,今天开始执行

溫嶺全市限車令零時執行

關於進一步限制車輛通行的通告

(第12號)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限制車輛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零時起,全市範圍內限制除以下車輛以外的所有機動車、電動車上道路行駛。

1.醫務人員駕乘車輛(需持醫師證、護士證、藥師證、技師證、醫院工作證等);

2.救護、消防、搶險救援、環衛保潔等特種車輛;

3.承擔標本送檢、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指揮調度、民生物資運輸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車輛(需持有上級或市本級通行證);

4.持有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通行證明的車輛;

5.執行疫情防控任務的“公務”字樣車輛;

6.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的人員憑工作證件或證明文件通行。

二、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限制通行或違反交通管制相關規定處理。符合扣車扣證條件的,一律扣留。

三、運送待產孕婦、生病就醫人員的車輛,以及乘坐動車等交通工具離開溫嶺旅客(需憑旅客訂票記錄)的車輛,由路面現場執勤人員確定後,允許臨時往返通行。

四、實行交通管制解禁時間另行通告。

溫嶺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溫嶺全市限車令零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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