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疫情防控期間,成都市成華區全區人民齊心協力抗擊疫情,然而卻有不法之徒,利用人們急於購買口罩的心理鋌而走險,銷售偽劣口罩。

成華區堅決零容忍!運用“無接觸式”庭審,從重從快審結了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華仔日前從區法院瞭解到,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口罩案,案件從檢察機關移送到法院宣判用時僅4天。

“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據介紹,該案由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楊某在市看守所以遠程視頻的方式參加庭審。經審理,區法院當庭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追繳被告人楊某的違法所得並予以沒收,對扣押在案的偽劣口罩予以沒收。

“被告人,畫面是否清晰?聲音能否聽清?”

“畫面清晰。”

“聲音可以,沒有問題。”

經過庭前調試,在區法院審判庭,“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口罩案”準時接通了四宮格視頻通話界面,與往常不一樣的是,被告人是通過網絡隔空參加了本次庭審。

“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在這起案件中,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楊某利用公眾迫切需要購買口罩的心理,為謀取個人利益,通過網絡尋找貨源,採取先收取貨款後交付口罩的方式銷售“三無”口罩。

“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2月初,被告人楊某以每隻口罩2.2元至3.5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在提前收取了姚某、薛某等多人貨款後,通過網絡與金某取得聯繫,在明知金某售賣的是“三無”口罩的情況下,向其進購了大量口罩用於銷售牟利,最終銷售金額達42.96萬元。

經鑑定,該批涉案口罩屬不合格產品。

“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通過網絡尋找貨源,採購質量不合格的“三無”口罩銷售牟利,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無接觸式”庭審!成都成華這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判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區法院遂依法從重從快作出上述判決。

這個判決真是大快人心有木有?!最後,來聽聽法官怎麼說?

法官說法:

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

同時,根據“兩高兩部”於2020年2月10日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

據此,區法院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重從快對楊某銷售“三無”口罩的行為進行懲處。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疫情防控期間,任何人都應遵守法律法規及防疫規定,切勿因私利而觸碰法律的底線,最終害人害己。同時,廣大消費者也應提高警惕,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疫情尚未結束,防控還在繼續,成華區也將繼續“征戰”,防風險、護安全、戰疫情、保穩定,著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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