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有些公司讓外地員工提早返回隔離,卻不發工資,怎麼看?

酒伍陸


要求外地員工回來隔離,最少要發基本工資,畢竟有些城市隔離是需要自費的。疫情期間,大家都不容易,一起加油,共度難關!


金軒


我是一名在廣州打工的打工仔,我們廠是私人企業,老闆是地道的廣東人,(用我的話說(我老闆是說白話很厲害的那種),在廠裡上班已是第四個年頭了,陪著工廠一起成長,可能是對工廠有感情了吧,加上老闆待人隨和,沒有架子,員工都和他走的近,企業要發展,肯定是要有效益才有錢,要有效益的前提是要有訂單和按期交貨,達到客戶的要求才行,所以我個人是可以理解,企業在掌握員工的身體狀況和假前和假時,以及來時的一些出行情況,和每天對員工進出廠區進行體溫檢測,檢測達標才能上班的原則,要求員工復工的做法,我個人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玲玲打工記


我們公司現在就是這種情況,外地人員不讓返京,或者返京後要求隔離14天。

辦公室現在一共不到10人,原本有五十多人的。

1月份的工資到現在都沒有發,然後沒有到崗復工的人員,也沒有安排在家辦公,感覺就是要解散了一樣。


抖瞅瞅


疫情期間,無論是公司還是員工都有各自的壓力。

對員工來說

可能過完年房租都快交不起來,很少房東會免租金,只是不敢來抄水電費而已,房租照收

吃的用的,都是需要買,工資斷了,可是糧食不能斷

有大部分人每個月還得頂著幾千甚至上萬的房貸,平時兩夫妻都不敢鬆懈一下,馬力全開

很多已婚人士,是上有老下有小,每個月都得靠自己養活

對於一個公司來說,他的壓力比我們想的還大,有大公司有小公司,無論是大也好小也好,沒有任何一個公司會留很多現金的,要麼用來做理財投資了,要麼就是做其他投資,無論是那種投資都是需要錢的,這個錢呢,有的是向銀行貸款的,我有的是找別人投資的,有的是公司經營所得,人會用市值多少來評判這個公司,可實際能用這個錢來兌現的恐怕很少很少,只要公司一出現現金流斷裂,一個公司的運營就出現問題了,有的公司不是發不發工資給員工的問題了,而是面臨著破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給員工適當的發一些基本工資,讓員工維持生活。公司實在發不出的,作為員工的我們也可以體諒一下,畢竟現在誰都難,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



卌卌



這種情況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委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出臺的政策措施,延長假期及隔離期間是需要發放工資的。


但是,不發工資有他的合理性

1

這段時間畢竟沒有真正工作,無論是根據勞動合同,還是根據實際情況,我們的的勞動關係都是以交換為基礎的,也就是用個人的工作行為換取工資收入,隔離不是工作,所以不發工資,這就是他們的理由。

2

疫情對整個國家和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場災難,不能正常的春節團聚、不能正常的外出遊玩、不能正常的按期工作。

公司也是,因為疫情的原因,不能正常開始運營,就沒有持續收入,但是需要支付的房租、水電、稅金、員工社保等卻不會沒有,也就是暫時處於虧損狀況。

為了降低虧損,能夠被壓縮的只能工資,因為房租很難減免,即使在目前政策多次呼籲的情況下,也只有部分國有物業可以減租,屬於民營或者私人的物業因為本身也要承擔很多的成本支出,很難減免。

3

多種成本的疊加,在平時因為運營就被流動資金的流轉消化了,現在的情況下,任何一個因素都有可能成為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包括工資支出。

老闆們想的就是壓縮每一分錢支出,讓企業能夠活下去,企業倒閉了,影響的人更多。


共度時艱,不是一句空話

1

所有的措施,包括抗擊疫情,根本的目的還是為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這其中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群體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

按照有關專家的預估,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死掉的企業會遠大於死掉的人,所以,政策直接目標就是穩住企業,續命企業,讓他們不要關門倒閉,因為倒閉的結果就是失業潮,勉強活著的企業就是裁員潮。

2

國家出臺的政策減免租金、減免稅負、緩繳社保和稅金是為了穩定企業,防止倒閉潮,而要求正常發放工資,則是為了穩定員工隊伍,防止出現辭工潮,一旦很多人認為上班會遙遙無期,都要離職,企業的生存也就無法保證了,離開員工的企業,成了無根之木,又有多少生存能力呢?


3

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生產力要素之一,這個時候,保持理解和信任,好過爭鬥和猜忌。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企業要求員工及早返回並隔離,及早返回是準備隨時復工,復工就是正常化的開始,隔離是為了安全,所有人的安全。

從後來很多地方封村、封城,有些地方勸返的情況了來看,提前返回並隔離,避免了後續的很多麻煩,是企業基礎未來發展的關心的體現。

工資問題,按照法律和政策是應該正常發放的,具體需要雙方溝通協商確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是共度時艱,當然,企業要生存,員工也要支付各種生活支出,都有難處,都要過得去。


個體需要努力,提升價值,才更有生存力,價值決定了別人對待你的態度和方式

就企業而已,脆弱的企業往往是那些技術含量較低,市場地位較弱的企業,因為不能對整個產業鏈條有較大的影響力,就只能依靠價格之類較為低級的競爭手段求得一席之地。

產業鏈上總有一些公司,牛到別人不敢欠他的錢,他隨時都能斷別人的貨,問題是那個企業是不是你?

個人來說,我相信即使企業面臨非常危險的境地,仍然會有不是股東的員工會獲得全額的工資,甚至獲得額外的收益,因為他可能的離開隨時都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和未來,問題是那個人是不是你?

脫開環境、政策,每個人只能過自己的日子,工資的問題,主要取決於個人對企業的價值,其中主要是老闆對你的價值感,另一方面也取決於個人的溝通能力。


總結來說,這種情況下不發工資不合法,但是現實逼人,需要相互理解共度時艱,重點還在於個人自身的價值。


鏡頭iread我讀


一、會發工資嗎?

疫情期間不上班是有工資發放的,具體發放多少要看企業的狀況以及當地的工資水平。

受疫情影響,目前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在此期間,上海表示,延遲復工期間屬於休息日,休息的職工應按勞動合同支付工資,上班的應補休或支付兩倍工資。隔離治療期間,人社部明確規定,企業應向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支付工作報酬,並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停工停產期間,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職工未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照當地標準發放生活費。對治療或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人員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應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後,相關逾期貸款可不作逾期記錄報,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二、工資被停怎麼辦?

疫情期間,企業停工是有工資發放的。停工第一個月正常發放工資,第二個月開始發放生活費,生活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月份的工資應按約定的工資發放日發放工資,2月份及以後的工資,如發工資的時間在延遲復工期內,因為單位無法正常工作,推遲發放合理。

如果確實因為企業經營困難無法在復工後及時發放的,可以與工會或職代會或員工大會協商推遲發放,但注意不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確規定是不可超過30日。至於工資是否能只發部分,應與所有員工協商來確定。



任英俊兄弟


我們先看一下政府的規定:被隔離的員工被隔離後不能上班,企業要正常支付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隔離結束後員工仍要治療的,企業按病假標準支付工資。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與員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合同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再說說我的看法,我覺得這種做法是公司仔細考慮以後選擇的對公司和個人都有利的方案,於理不合,於情無愧。這裡不得不提一下大背景,此次疫情之下,很多小企業面臨破產危機,疫情過後必然會迎來裁員潮和失業潮

公司讓外地員工提早返回隔離,實則是想他們早點復工,因為無論什麼時候返回,隔離的時間都不會變。員工得知可以返工,心理上的恐慌也會相應的減少。對社會的穩定也是有利的。

至於不發工資,這點肯定是不符合規定的。但是,企業畢竟是為資本服務的,要知道這次疫情對實體經濟的打擊是巨大的,企業要想生存,必然要想辦法降低成本。在隔離期間,員工按照休假處理(如果你調休單充足,那還是有工資的),只是其中一個降低成本的手段罷了。換位思考一下,只有企業度過難關,才能保證自己的員工不失業。在這次危機之下,能不裁員的企業已經做的非常好了。這點我相信很多中年人感觸最深,畢竟找一份工作不是那麼容易的。

最後再補充一點,救民先救企。企業是國家的基礎,如果企業崩盤,人民必然跟著遭殃。因為每一家上市公司,不僅上下游帶動著龐大的就業,他們的產能,更是我們完成生產自救最重要的生力軍。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股市開市大跌的情況下,很多明白這個道理的人依然堅持為國護盤。這群人。國家當然不會虧待他。


宣傳大使店小二


這要從兩個方面說起,一從企業本身角度來說,特殊時期要體諒和照顧員工,按照國家政策執行,如果公司困難,可以延緩發放或者同比例發放!二是作為員工,要理解老闆的苦衷,沒有進賬的時期,如何和老闆一起承擔起責任,這樣才能做到上下同欲,共同抗疫,企業早日恢復正常運轉!



健哥聊商業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通知,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工資待遇問題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向承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有關單位在內部分配時,要向敢於擔當、勇挑重擔、加班加點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人員特別是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

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此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其所屬單位按出勤對待。


你的老王哥


"疫情延遲上班有工資。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