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最高獎補500元 鄭州“真金白銀”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譚 勇

3月27日,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為加快推進鄭州市住房市場發展試點工作,進一步規範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鄭州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日前正式出臺。

為了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2019年7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佈2019年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入圍城市名單,北京、上海、鄭州、武漢等16個城市入圍。據悉,16個示範城市確定後,中央財政將按城市規模分檔給予獎補資金支持。其中,直轄市每年10億元,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每年8億元,地級城市每年6億元,試點示範期為三年。

根據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聯合制定的《鄭州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專項資金是指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統籌中央、省、市財政專項用於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的資金,其使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建設、籌集的租賃住房按照相應標準獎補。

具體而言,盤活類租賃住房,以回租或作價入股方式和投入實際運營管理的單位按照不超過300元/平方米的標準獎補,以回購方式按照不超過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獎補;改建類租賃住房,按照不超過300元/平方米的標準獎補;新建類租賃住房,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按照不超過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獎補,集體建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按照不超過400元/平方米的標準獎補。

此外,對開發建設、改造維護市房屋租賃平臺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助;與市房屋租賃平合互聯的租賃信息平臺,按照規模和使用範圍給予獎補:全國性信息平臺獎補不超過20萬元,區域性信息平臺獎補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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