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法院首例刑事案件“雲上”開庭並宣判

3月26日上午,隨著一聲法槌聲敲響,澧縣人民法院在線上公開審理被告人遊某販賣毒品一案,這是澧縣法院首次開啟刑事案件“雲審判”。

在開庭前,法官和人民陪審員、檢察官、辯護人、被告人均已坐在視頻前,法官通過一對一地詢問確定各方視頻情況,確保各方能看到,能聽清,為之後庭審活動的有序展開做好準備。各方調試成功後,審判長宣佈開庭,網絡在線核實被告人身份等信息、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告知被告人相關訴訟權利,並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法庭程序。最後,審判長當庭宣判被告人遊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整個庭審過程完整流暢,聲音、畫面清晰,法庭節奏緊湊有序,法庭審理規範嚴格。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審判工作,讓刑事案件在法定審限內有效審結,避免因疫情導致被告人超期羈押。澧縣人民法院主動加強與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的溝通聯絡,實現了審判員在法院、公訴人在檢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辯護人在事務所 “四方連線”的網上庭審模式,通過“雲”審判助力案件審理,做到防疫不停審!(譚燦)

澧县法院首例刑事案件“云上”开庭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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