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檢•爭創平安鼎】我!“股神”助手!打錢!

原以為可以跟著大師“學藝”

靠炒股一夜暴富

走上人生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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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股神”助手竟是騙子

不僅沒賺著錢

本金還被騙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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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詐騙案件。


案情速遞

“股神”助手是騙子

2019年6月初至2019年9月16日期間,在菲律賓一家賓館內,犯罪嫌疑人韓某化身“股神”助手,在微信添加多名股票投資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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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某以股票交流為由創建炒股交流群,在群內誘導被害人在指定網絡平臺上購買虛擬數字貨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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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被害人在該平臺購買虛擬數字貨幣後,通過製造虛擬數字貨幣走勢、變更網站地址等方式,侵害被害人利益,實施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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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錢財被逮捕

2019年9月16日,犯罪嫌疑人韓某被菲律賓移民局以非法務工為由抓獲,並於2019年11月6日移交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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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韓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雁塔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法條鏈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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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溫馨提示

投資者選擇投資渠道時,應選擇正規的投資平臺,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幻想,高回報、高收益都是騙子常用的詐騙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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