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一小區樓頂違建已立案為何不拆?執法部門卻說“不知道”

近段時間,有不少市民在貴陽市網絡問政平臺反映,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的違建現象嚴重,雖然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一直沒有完全拆除。


1月14日,記者來到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瞭解相關違建情況。當天,記者在花溪區保利溪湖2期11棟33層樓頂看到,平臺左邊被扎滿玻璃片的圍牆“圈佔”,圍牆內的地面鋪滿地磚,還搭建了一間設有鐵門的透明陽光房,裡面擺放了10餘個嶄新的休閒椅、一把大型遮陽傘、落地晾衣架等物品,而在平臺右邊,用空心磚和水泥砌了半堵牆,地上還堆放著砂石和磚塊。
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物業中心工作人員劉燕說,2018年7月就發現該棟樓頂被業主私自佔用進行違建,當時物業和小區的其它居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貴築社區和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來看過現場,“但是一直沒有拆除,儘管我們也第一時間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但因為物管沒有執法權,這家業主也一直沒有停工,直至全部完工。”
劉燕出示的一張照片顯示,2019年1月6日,還有工人在11棟33樓樓頂鋪設地磚。
隨後,就該棟樓頂違建情況,記者向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核實。該局綜合執法大隊建管分隊的負責人卻說,“我們沒有接到過相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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